作者首先利用现代分析哲学的成果,勾画出所谓“世界的层阶性”。它要告诉我们的是,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其实并不能“直接”与客体世界相遇。在客体世界到主体世界之间,还存在感觉世界、语言世界和文化世界诸多中间层次。而对于已经达到有声语言水平的人类来说,语言世界又是以感觉世界到文化世界的中枢环节。语言不仅创造了文化,而且还制约着人之为人的感觉。因此,语言符号就从根本上制约着我们对于客体世界的概念和印象。这就把讨论的话题引向了洪堡特、萨丕尔和沃尔夫等人的学说。他们虽然都对语言在文化中的本体论地位有所认识,但由于认识水平和语言材料的局限,不是立论空疏,就是显得前后矛盾。如洪堡特一方面主张语言具有世界观意义,语言决定人的思维,同时又认为所谓民族的精神力量才是决定语言差异的根本原因。这就显出了矛盾。本书作者的提法是“语言浇铸思维模式”,并对此作了两方面的严格限定。一方面,他把思维分为思维能力和思维模式两个方面。不同的民族语言并不能决定思维能力的高下,却能导致思维模式的巨大差异。另一方面,作者又以语言的运用为根据把人的思维划分为“前语言思维”、“语言思维”和“超语言思维”三个层次。因此,语言决定思维只是就语言思维的思维模式而言的。皮亚杰的“感知—运动模式”和禅宗的所谓“顿悟”即使不受语言控制,也不足以否定语言浇铸思维模式的命题。这实际上是对沃尔夫学说的重要补充和修正。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是,假如不同的语言决定了不同语言思维的思维模式,那么这些语言的差异最终又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呢?作者在此提出了自己的“语言本体论”。在他看来,语言在发生阶段的初始面貌是由任意性原则决定的,以后的发展状况则由语言的自组织结构机制和语言之间的相互接触所决定。因而语言的差异以及由此决定的思维方式的差异就应该在语言自身中去寻找原因。所以,“初始状态对语言未来的去向有很大的规定性”。在语音、语法、词汇三个层面的相互影响与被影响中,每一个层面对另一个层面的作用只能看成随机作用。“每一个层面的演变目的是由结构的协合决定的。词汇系统虽然是社会文化的敏感区,但词汇系统对语音、语法的影响是随机的,因而社会变化对语音、语法的影响也是随机的。语言变化的目的不由社会文化决定。语言变化的结果却会改变思维模式,从而影响文化精神。”这种相当彻底的语言本体论已经不只是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证明,而是相当深入的发展了。
(《语言文化论》,陈保亚著,云南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三年四月版,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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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