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契尔和《吕蓓加》的作者达芙妮·杜莫里埃都已先后作古,但都还没有满五十年,照理她们的后人(或者遗产保管机构)还是享有版权的。没有见到他们对续书提出异议或者打版权官司,不知是什么原因。也许按照他们的版权法,只有未经认可的翻印、翻译、转引、剽窃才算侵权,而写续书是另起炉灶则不算?
其实远在版权法出台之前,中国过去不乏续书的先例。比如《水浒》之后有《荡寇志》,《红楼梦》中的后四十回本身就是高鹗的续书。我还记得幼年初读《红楼梦》时就同时读了《红楼新梦》、《红楼续梦》等续书不下三数种之多。至今事隔半个多世纪,其中内容早已淡忘,可见狗尾续貂,毕竟是没有生命力的,曹雪芹地下有知,想决不会斤斤计较。
《飘》和《吕蓓加》都算不上是一流文学作品,续书写得好的话,倒很有可能同原作并驾齐驱流传。关于《飘》的话,已有不少人说过,多说便无新意,而《吕蓓加》却是还有一些说头的。首先是书名的译名问题,有的译本译做《蝴蝶梦》,真不知这部小说在哪一方面同庄周的蝴蝶梦有共同之处?也许是因为电影放映在前,译本出书在后,便沿用了电影的译名。但旧时外国电影译名为了招徕观众,爱用哀艳绯恻的片名,属于所谓“商业文化”,不足为训。比如《滑铁卢桥》译为《魂断蓝桥》,《伟大的圆舞曲》译为《翠堤春晓》,《呼啸山庄》(这个译名以下还要商榷)译为《魂归离恨天》,斯坦贝克写挪威抵抗纳粹德国入侵的《月西沉》译为《月落乌啼霜满天》等等,不可胜数,至今流毒仍深,不少人还撰文称赞,在香港的外国影片译名中仍可看到,只是少了一些书香,多了一些色情而已。
如果作一番比较的话,英美文学的文风似乎比中国文学的文风朴素一些,有些近乎韩柳所提倡的,不知这个比较是否恰当?记得在大学里学习英语写作时,尤其是新闻写作时,一些老教授总是力主简约,把一些你自己认为得意的一些形容词大刀阔斧的删掉。这与鲁迅所提倡的颇有相似之处。无奈中国的文风自四六骈体文以还,越来越讲究辞藻的华丽了。一针见血的大白话、大实话往往被视为没有文采。这就出现了《大卫·考柏菲尔德》成了《块肉余生述》,《奥立佛·妥惠斯特》成了《雾都孤儿》。如果说,林琴南当初用这样的译名是考虑到中西文化交流之初我国读者对不熟悉的外国人名的“承受”能力的话,那么在三十年代以后就没有必要再作此考虑了。《安娜·卡列尼娜》、《罗蜜欧与朱丽叶》、《娜娜》、《葛朗台》、《卡门》、《简·爱》等等不是同样脍炙人口吗?甚至《梁祝哀史》都已用《梁山伯与祝英台》了,还有必要把好端端的一部文学作品冠上什么《魂归离恨天》、《泪洒相思地》这样肉麻的译名吗?这也未免把外国文学读者的欣赏趣味估计得太低了。不如把这种书名让给当代言情小说家们去作专利吧。
把《伍塞林高地》译为《魂归离恨天》固然不妥,译为《呼啸山庄》仍可以商榷。在英、美把平原地带一块突出的高地,冠上一个专名作地名的很多。比如艾森豪威尔在未当选总统之前担任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校长的宅邸就在大学附近一个叫“华盛顿高地”的地方,若把它译为“华盛顿山庄”,很可能使人误会是华盛顿当初在那里盖的别墅。除了“高地”,还有“小山”,美国国会建在首府华盛顿东部的一座不高的山丘上,因此国会所在地叫“国会山”,但是却有人译为“国会山庄”,使人误会是国会议员们的别墅。又如好莱坞地处洛杉矶西北部一个丘陵地带,有许多大明星在这附近的名叫皮佛莱山丘的大街上筑有豪华别墅,现在报上通行把这条街名译为“皮佛莱山庄”,也是容易令人引起误解的。
回过头来再说《吕蓓加》小说本身,作者达芙妮·杜莫里埃充其量只能算个二流作家。这部小说是她的作品中最成功的一部,但无论在主题或构思上甚至在宅邸焚毁的结局上,都是临摹之作,我们不难看到刻意模仿勃朗蒂的《简·爱》的明显痕迹:一个孤苦无依、单纯善良的年轻家庭教师被一个有一段神秘恋史的中年绅士看中,回到了他在乡下的宅邸,在哥特式恐怖气氛中经过一番周折,最后终于弄清了真相,误会冰释,共同过上了美满的生活。这是典型的英国式“郎财女貌”,故事可说已流为俗套。但是杜莫里埃的文学功夫,尤其是她在气氛营造方面的功夫,却匠心独运,使这部作品成为一部脍炙人口的佳作,凡是读过它的人,莫不为开场第一句“昨天晚上我梦见我又去了曼德莱”就紧紧地揪住了心弦。很少文学作品的第一句话能这样一下子吸引住读者的注意力的。它像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的第一句话一样,当是任何一个文学写作进修班的必修项目。这再一次证明简单朴素的句子比华丽辞藻的堆砌更有吸引力。这里补充一句,如果认为《吕蓓加》这个生疏的女人名字作为书名不能吸引读者,我倒建议改用《曼德莱山庄》,从故事内容来说,这比《蝴蝶梦》要切题多了。
续书《德温特太太》的作者苏姗·希尔在美国也算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即使要写一部类似的作品,完全有能力独辟蹊径另外创作,但不知什么原因,她却要执笔写一本续书。其实《吕蓓加》的故事本身就是一部续书,它从第二任德温特太太随丈夫回曼德莱写起,其后发生的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回述第一任德温特太太吕蓓加的故事。如今这个回述的故事既已结束,如果要写续书的话,应该从第一任德温特太太的真相大白、第二任德温特太太的误会冰释后的新生活写起。但是续书的作者似乎给原书的梦魇一样的气氛迷住了,她让第二任德温特太太又回到曼德莱去,尽管房子换了地方,人物却依旧,仍是管家婆丹佛斯太太和吕蓓加的旧情人杰克·法维尔,发生悲剧的场景又是招待邻居的晚会,全部是《吕蓓加》场面的重现。她在气氛方面再怎么刻意营造,也无法超过她所师法的杜莫里埃。
不过话得说回来,续书的结局还是写得不错的,很有戏剧性,只是读者为了这个结局要耐心地读完了无新意的全书未免划不来。正如一位书评家所说的那样,读此书仿佛看着一位魔术师在变戏法时一手拿着一顶高礼帽,一手翻看魔术大全一样。这话说得也够挖苦的。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译余废墨
董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