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平心而论,出版社也有难处。且不说赔本出版学术著作要影响经济效益,就是非学术性的小说、传记之类,出版起来也并不容易。巴黎每个大出版社,每年都要收到几千部书稿,能够出版的当然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就使书稿从投寄到出版形成了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法国《读书》杂志为了使初涉文坛的作者少走弯路,特地采访了一些大出版社的负责人,并在第二二三期(一九九四年四月)上发表了名为《如何出版您的书》的调查报告。文章把出书的过程分为六个阶段进行解释,同时向作者们提供了不少忠告和建议。当然,这里所说的都是就正常的写作和出版途径而言的。这六个阶段可以归纳为送稿、审稿、退稿或出版三个部分,现综述如下。
迄今为止,最可靠的送稿方式仍是邮寄(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复印留底)。本人亲自送稿当然不错,但对书稿的出版不起作用。关键是稿件要清晰、整洁,没有错别字,而且必须要打字稿(这一点我国目前尚未普及)。书稿上可以有删改,但要清楚。相反,一字不改的稿件倒容易引起怀疑,会使人以为作者对自己要求不严,完稿后没有再检查一遍。
书稿中可附上一封纯属礼节性的信件,必须简明扼要,勿多作自我介绍或复述书稿的内容。出版商们一致认为,对作者的情况知道得越少越好。作者千万不要自作多情,附寄照片之类,因为无论是丑是美,都只会给编辑留下不良的印象,从而降低审稿的兴趣。更不能千方百计地要见出版商,要知道每年几千个作者他根本见不过来,而且如斯托克出版社的女主编莫尼克·内梅所说的那样:“如果作者要向我解释他写的东西,就说明他的书稿有点问题。”
寄稿之前先要弄清每个出版社有什么特色,专门出哪方面的书。出版商最恼火的是收到与本出版社不对路的书稿,对它们毫不容情、立即退回。书稿中可以附上某批评家或名作家的推荐信,但这类信件的作用,至多只能使书稿被提前审读,对于审读的结果则不会产生影响。瑟意出版社的顾问路易·加尔代尔甚至收到过这样的推荐信:“我给你寄去某某先生的书稿,我认为它一钱不值,可是我不得不这样做!”所以真正有成就的作家,例如法兰西学士院的第一位女院士玛格丽特·尤瑟纳尔,就是从邮局寄出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不用任何推荐,只靠自己的才华获得成功。加尔代尔还建议,书稿可以寄给几家出版社,并且不要忽视小出版社,他认为小出版社往往比大出版社更有活力。
出版商本人通常是不审读书稿的。邮件到了之后,先由女秘书打开,对书稿进行登记和分类,然后由审稿者进行初选。由于书稿太多,所以初选实际上是一场“屠杀”:在斯托克出版社,百分之九十的书稿一上来就被淘汰,瑟意出版社的初选淘汰率为五分之四。这种淘汰方式十分简单:打开邮包后看第一页,如果发现有陈词滥调或拼音错误,这部书稿就算完了。曾在加里玛出版社当过审读员的作家雷蒙·格诺,自夸只看十行字就能认定一部书稿是否值得出版。他的话或许有点夸张,但至少说明书稿的头几页至关重要,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预选合格的书稿由审读员进行审读。审读员每读一部书稿后要填写一张审读卡片,即写上书稿的内容、他的看法和评价,每写一张卡片可获报酬两百法郎。审读是一种苦差使,由于种种原因也不可能万无一失,例如纪德曾淘汰普鲁斯特的书稿,塞利纳的《茫茫黑夜漫游》也曾遭到拒绝。不过格拉塞出版社的负责人德尼·布尔热瓦认为,一个出版商也许会漏选一本好书,但其他出版商会予以弥补,总之一部高质量的书稿是不可能被埋没的。
审读合格的书稿还要提交审读委员会讨论,这种机构是出版界前辈加斯东·加里玛于二十年代创立的,约有十来个属于本社的作家和编辑组成。审读委员会最后决定退稿或出版,无论退稿通知写得多么彬彬有礼,作者都应该懂得这是无可挽回的决定,不用再追问原因或要求解释。作家乔治·达里安在一九○三年曾威胁说:“你到十月份还不出版我的小说,我就宰了你!”但出版商对这类诅咒或威胁都无动于衷、不予理睬。决定出版的书稿要按出版商的要求进行修改。定稿之后,出版商往往乐于采用适于销售的、而不是作者原来的书名,封面设计、内容提要和出版日期等也不再取决于作者的意见,因为这部书稿从现在起就是商品了。作者要注意的是出版合同中的条款,例如版税可达税后书价的百分之八到十,以及书被翻译或改编后,所得利润应由作者和出版商平分等等。
弗拉马里庸出版社的女编审弗朗索瓦丝·韦尔尼指出,目前书稿的倾向有两种:一种是有些人以为只要叙述自己有趣的或动人的经历就能成书,或者要求编辑来帮助记录和整理他们的“惊人的故事”,其实这类单纯述实的书稿往往毫无价值。另一种是像马尔克·朗布隆的《沉默的眼睛》和让·多梅松的《海关》那样寓教于乐的作品,这类故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和欢迎。
远眺巴黎
吴岳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