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归纳材料并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他律论与自律论的综合与汇通将是文学史研究的未来方向。”(第222页)而本书的主要价值也正是在综合解决他律论与自律论这一根本矛盾上的探索。
作者不满足于自律与他律的并列模式,也不满足于内因与外因的相加模式,他致力于寻求文学与社会文化之间的真正的中介。他说:“只有找到了中介,才能在社会文化与文学两者之间插入第三项,其功能是将文学的外因转化为内质,从而克服机械决定论与封闭自律论”。
作者认为:文学的中介环节只能是文学的形式。他将文学形式区分为内形式和外形式。“内形式是艺术家在长期的艺术活动和人生其他活动中积淀而成的审美心理结构或艺术感受方式”,它的特点是一、具有规范和整合功能;二、是一种感性的心理结构;三、从发生学上看,它虽由艺术活动不断积淀而成,具有后天性,但相对于具体的一次创作活动而言却又具有先在性;四、它在不同门类的艺术家身上常常与不同的艺术媒介紧密相关。外形式则是相对于内形式而言的,它是“可以直接为读者感知的、具体呈现为外在结构规范的文本范型”。同时“内形式与外形式具有结构上的相似性与同型性,外形式是内形式的外化、物态化。”这样,本书通过文学以外的材料—→作家的审美心理结构即内形式的转化与整合—→外形式的二度转化与整合这一动态过程的描述,终于完成了由非文学的外部世界到文学的内部世界的转化。可以说,这一文学形式中介论研究不失为一种符合文学创作实践的探索成果。
(《文学史哲学》,陶东风著,河南人民出版社一九九四年五月版,9.80元)
品书录
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