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多檄文。护国运动的檄文、护法运动的檄文、讨伐军阀的檄文……都是那么慷慨激烈。因为檄文的形式就包含着鼓荡民心的作用,因而我们对民国初年民心的印象,也就自然受到檄文的暗示。
民初多战报。战报中也见民心。“湘中父老子弟执矛执挺,奋助我军前攻,一般妇女烹其家中所有食品纷纷馈送我军,每攻得一城,男女老幼欢天喜地,会出发攻坚,夹道高呼,共祝战胜而归。”虽然历史上的杀伐征战自来讲“顺天应人”,但民初护国运动中如此历历在目的对民心的描述,总不会是虚辞。
中国古来的革故鼎新,都讲民心向背。早在《尚书》中就有“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之语;武王伐纣,苗民“执干戚舞”。而在民国初年,“民心”,更是各类文献中出现特别频繁的语汇。重视“民心”,不能说就是一种新的政治意识。但民国初年的民心,在今天想来,应该不同于数千年来对“有道”与“无道”(之君)的被动反应——当时的许多知识分子正是这样期望的。然而,隔着那么多矛盾的记载,我们今天怎么去辨识呢?在民国初年的护国运动中山呼海应的民心,又怎么会在此后的岁月里“对国家直如秦越之相视”呢?
知识分子自发创办的“护国演说社”的街头演讲,也许是中国最早的直接面对民众的政治宣传了。演说辞完全口语化,带点话本腔,说袁世凯坏,从他丧权辱国、加赋加税,一直数落到他少时劣迹,足以引起民众咬牙切齿了:而说到共和国怎样好,却只提“这个体制在世界上极其尊贵,共和国的人民在世界上极其荣耀”。我们今天能够感受到演说者当时的为难,也能够想像到当时听众的茫然。让一个云南、四川的百姓对远在数千里之外的京城中陌生的“国体”问题发生好感,也许只好动之以荣耀感了。而以荣耀感展开的民主政治宣传,其深入程度又能作怎样的指望呢?
遍阅护国运动中各地各军诸文告,除《第一军总司令檄》比较平实健康外,大多数文告充满陈腐气,对共和精神的阐发也往往悖谬不通。一个自封为“护国义勇军三边招讨使游击总司令”的人名叫任大容,他的“出发誓词”中竟有以功名利禄诱人的陈腐之句:“我多士文韬武略各有专长……将来肤功叠奏大义昭明,诸君子虽无富贵之心而富贵不能却也。”
地方民众的请愿书该算是反映民心的了。在这些请愿书中,“民国万岁”与“都督万岁”是并列书写的。当我们读到“我有田卢,惟公保之;我有子弟,惟公教之;公不抚民,民焉仰之?民不从公,又谁戴之?”的句子时,又能对当时民众的政治意识作怎样的估计呢?(以上引文均见《护国文献》,贵州人民出版社)
中国古来有一句话:“民心可用”,一个“可用”,反映出“民心”的被动状态,因为民心就是在有限选择的“有道”与“无道”之间“左袒”、“右袒”;而民国初年的知识分子对民心的期待就不止这么多了,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所参与缔造的国家,是一个全新的主权在民的国家,所以当他们用具有主动色彩的“政治参与热情”来置换“民心”这个概念时,感到很困难。读民初文献,就当时知识分子的感觉而言,大抵战争中对民心的描述比较乐观;而对政治活动中的民心就比较悲观。在战争中能够看出民心来的人,在政治生活中就看不出来了。毕竟,千百年来人民在政治势力之间的简单的情感表达,与自身的政治权利、政治热情、政治意识相较,还是两回事。
梁启超一九一五年的《痛定罪言》说:“以中国今日人民之地位,本无力左右国是,所谓多数舆论,所谓国民心理者,其本质既已不甚为足重轻矣。然所谓舆论,所谓心理,其基础又极薄弱,而不能有确实继续之表现。”这个判断中当然有悲观情绪,但也是比较冷静,接近实际的。
在民初战争和激烈的政治变革中经常出现的“民心”这一语汇,随着“鼎革”的完成逐渐消遁,代之而兴的是另一个频繁出现的词汇:“人民程度”。这个在今天听起来有点怪的词,当时大抵指适应于宪政的人民的知识水平和政治意识。仿佛说政治变革需要“民心”,而政治运作则需要“民”的“程度”。
本世纪初,在反对共和,反对民主政治的议论中,一直有“人民程度不及格”、“国民程度不足”的声音。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与《民报》争论“万不能实行共和立宪制”,其根据就是中国人民还“未有共和国民之资格”。什么是这个资格呢?他自己解释说:“有能行议院政治之能国者,斯有可以为共和国民之资格。”这个标准可是太高了——比后来清廷所定的“国民程度”的标准都高,事实上它在逻辑上不能成立,梁自己也没有再坚持。“国民程度”这个词在一九○七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的上谕中就已经出现了,朝野上下对“国民程度”问题确有许多争论,维新派的逻辑是:未实现民权不可能先有“程度”,“人民程度”是随着宪政和民权的生长而生长的。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随着民国的建立真正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随着民初政治的腐败混乱,在一些人看来,正好坐实了当初“人民程度不足”的担忧;“人民程度”这个概念以及它所连带的消极判断,甚至被一些积极推动宪政和参与创建民国的人士接受下来,导致了政治观念的保守倾向。如梁启超在一九一三年写的《欧洲政治革进之原因》一文中写道:“数年以来,政名屡易,政象滋棼,论事者探本,已滋知人民程度之高下与政治现象之良窳,其因果盖相覆矣。”他在《说幼稚》一文中论“人民程度”问题,把当时中国人民的“程度”譬若“稚子”。伍廷芳在一九一五年《中华民国图治刍议》中说:“民权本为善物,苟不善其用,适足贻害,深叹共和政体,固非程度幼稚者之可能一蹴而就也。”伍在一九一五年访问菲律宾时的演讲中,就把中国共和政治的失败当作“前车之鉴”说给菲律宾人听,让他们“勿急进”。
民国初年,“国民程度”旧话重提,有着现实的背景。
辛亥革命后,不仅有一个经济凋敝的过程,而且还有一个社会秩序混乱、道德秩序混乱的过程。共和国的民主政治意识形态的推翻帝制的政治热情,并没有转化成社会精神文明和道德进步。因此,当时社会普遍弥漫着一种失望情绪。梁启超有言:“革命成功将近十年,所希望的件件都落空。”孙中山有言:“中国共和垂六年,国民未有享过共和幸福。”
那么,原因呢?有人就不免归咎于“人民程度”了。邵飘萍说:“我国非无一二学者政治家比肩也,然何以十三年来战祸迭见,军阀横行,政治轨道愈趋愈远也乎?即在一般民众对于政治之毫无兴趣……因其太无政治之知识,遂对国家直如秦越之相视。历来选举运动等事,甘自弃权者,竟居十八九,政治不期而入于少数人之手……此非尽政客军阀之罪,一般国民自弃主权,实不能完全无责耳。”
当时社会上的确有许多人很认真地把民初腐败的政治看作是政治操作过程和选举环节出的问题。所以邵飘萍对人民的这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也主要是对中国第一个共和国新的政治程序太抱希望,太认真了。
孙中山对政治似乎就没有邵飘萍那么“认真”,他看出政治的问题,不是仅在政治层面就能解决的。他早在一九一二年八月致宋教仁的信中谈到:“民国大局,此时无论何人执政,皆不能大有设施。盖内力日竭,外患日逼,断非一日能解决。若只从政治方面下药,必至日弄纷纷,每况愈下。必先从根本下手,发展物力,使民生充裕,国势不摇,而政治乃能活动。”有了这种认识便放弃政治当然是不对的;但是这种认识毕竟比民初那些对新的政治程序充满热望的人们显得深刻和实际。他看到政治不同别的,并非有了“规则”就能当真“游戏”起来的。一切政治程序都还只是“具名”而已——尽管是开天辟地的“具名”。民初对政治抱太大热情的人终究会对人民失望的。
其实,在近代中国,“民心”与“人民程度”也并非完全互不相关的两个阶段。民国初年对“人民程度”失望的人,仍然可以在五四运动、五卅运动的热潮中再次看到那种辛亥革命、护国战争中可以看到的“民心”,而在这种政治运动中的“民心”,能说其反映的不是“程度”吗?梁启超一九二一年起放弃了政党政治、选举政治的思想,转而崇信另一种政治进步的途径:“国民运动”,他说,“欧洲一百多年有主义的政治,都是从这种市民的群众运动里制造出来的”,这种“国民运动”在中国的典型就是五四运动和“北京国民裁兵运动大会”。而这样的国民运动,不是既需要民心、民气,又需要“人民程度”吗?而且梁启超赋予了这种国民运动以公民政治教育的意义。因此,在这种“国民运动”中,“民心”与“人民程度”是相互涵养的。他这样一个思路过于理想化了,后来几十年中国社会的变革看起来并没有按照这条路子(革命战争更多的是诉求于“民心”而非“程度”),但是更宽阔一点思味,还真不能把这完全看作空想。
从清末到国民党统治时期,宪政运动至少在形式上几起几伏,而“人民程度”的问题都是越不过去的话题。本世纪初的宪政运动中,杨度论及“国民程度”时,还只是从“国民程度”是相对而非绝对标准这样一种“被动”的角度来立论的,而胡适却要从思维方法和逻辑上,从政治制度本身的教育功能上,对这个问题进行彻底消解。早在一九二二年他在《努力》周报的新闻评论栏目里批评吴佩孚时就说:“民治的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教育,给他一票,他今天也许拿去做买卖,但将来总有不肯卖票的一日;但你若不给他一票,他现在虽没有卖票的机会,将来也没有不卖票的本事了。”在胡适一九二三年为张慰慈《政治概论》一书所作的序中说:“英国今日的民治也是制度慢慢地训练出来的。至于那些采用现成民治制度的国家,他们若等到‘人民程度够得上’的时候方才采用民治制度,那么他们就永远没有民治的希望了。”直到三十年代初胡适等人在《独立评论》和《新月》杂志上发表系列论“人权”文章——实际上是一次思想层面上的小型宪政运动,再次论及“人民程度”的问题。当时由于民族危亡的背景下国民党政权“统一”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政治理论界专制思潮上升,民主与专制的理论之争又一次把“人民程度问题”推了出来。胡适这一次的论述显得更为轻松。在他看来,专制才是需要杰出人才的,而民主只是“常识的政治”,他甚至说“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而且,民主宪政在实行中是可以“有伸缩”的,不断拓展的,没有畏难的理由。他主张要把宪政的尺度放低,即根本不把宪政看作一个高不可攀的理想,而是可以从低处做起的实践,“规模不妨很小,范围不妨很狭”,搞起来再说。为了实行宪政,人民固然需要学习和训练,但“宪政的学习方法就是实行宪政;民治的训练就是实行民治。”这样的话,是否充分是很令人怀疑的;有多少人会信,更令人疑。但是,胡适对“人民程度”问题的解决的确具有实践的色彩:他强调政治制度要本身具有教育功能,具有培养公民政治能力的功能。他认为只有通过民主实践才能解决“程度问题”,“程度问题”是一个实践问题。就他的学说而言,这样的解决,毕竟只是逻辑和理论上的解决,因为在当时不可能得到实践的机会。然而,正是这种理论和逻辑上的“解决”,却戳到了国民党拖延宪政问题上的理论弱点,因为,“人民程度不足”的问题,虽然确曾是关心政治的知识分子真实的担忧,但它却往往成为专制统治者拒绝民主政治的借口——从清朝最后的统治者到蒋家王朝都是如此。实际上,在国民党“军政”、“训政”、“宪政”的政治建设三阶段的理论背景中,就暗含着“人民程度不足”的逻辑。事实证明,孙中山的这样一个逻辑,被“蒋家王朝”实行专制统治利用了。对于不想实施民主政治的统治阶级而言,宪政的真实障碍,哪里是“人民程度不足”的问题呢?
“民心”是“鼎革”与战争情境中的话语,“人民程度”是宪政问题、政治运作问题下的话语。依靠“民心”可以完成政治变革;但仅有“民心”而无“人民程度”,却不能维持现代国家的政治运作——这就是民国初年以后几十年间,由“民心”到“人民程度”之间的潜在话语。当然,它们都有着具体的、复杂的历史情境。然而,在这之中,也可能包含着政治进化过程中某种具有普遍性的思想难局:在政治进化中诉求于人民的,不仅是“心”——热情,还有“程度”——水平。如今,当我们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也许会发现,这两个概念所包含的潜在话语仍然没有离我们远去。
马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