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至少在三种不同的层次上,崔著对国内思想界实现理论的飞跃有重要和独特的推动作用。这三种层次分别为:了解西方,研究西方,加强对中国改革深层理论问题的思考。从了解西方的层次讲,读者可把崔著当成一本介绍当代西方思想界制度理论研究的启蒙书来读。在书中的多篇文章中,作者介绍了当代西方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等领域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转型的研究成果,尤其介绍了近年来西方经济学界对中国改革的前沿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不要说一般读者,即便是专家学者,也未见得进行过系列的跟踪和研究。作者把它们系统地介绍出来,使大家有机会了解西方学界和思想界的最新情况,开拓视野,帮助我们自己思考,极有意义。更有意义的是,作者在介绍这些成果时,不是作教科书式的机械罗列,而是使用精辟的语言,阐述这些成果或理论的要点,将其来龙去脉交代清楚,并说明其与其他理论之间的关联。这样的介绍不仅使读者了解这些理论的内容,也了解其产生的历史背景,有助于比较准确地把握其内涵。对于不太熟悉现代西方理论近况的读者来说,这种融会贯通式的介绍,自然更为重要。
当然,作者的目的显然不仅限于介绍西方,而是在介绍的基础上,对一些有重要影响的西方思想和理论进行重新解读,提出新的见解和诠释。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他希望对中国思想界在传播和评价西方制度和思想时存在的“误区”进行“拨乱反正”,这是《制度创新》在第二层次上的意义和功能。在不同的文章中,作者对一些被奉为西方资本主义和民主体制的“金科玉律”的概念(包括资本主义,民主,自由主义,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等)的原始涵义进行历史性的剖析,给予新的解释。如在对卢梭“公意”理论的讨论中,作者提出卢梭“公意”思想在本质上“不仅不排除个人自由,而且以保证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为基本目的”(P.231),而保护个人自由的期望正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所在,这种“共同利益”也正是“公意”的基础,因此,法律也好,制度也好,不仅是“公意”的表现形式,而且必须以“公意”为基础。这样,对于社会成员自由和意志的尊重和保护是“人民主权”概念的核心内涵,也是民主社会的核心内容。作者着意提出卢梭关于“相对法律本身的自由”的概念,是提醒那些提倡用绝对“个人自由”代替“公意”的人,两者非但不是对立的,而且在终极意义上是同宗的。
作者“拨乱反正”的用心在他的几篇关于美国宪政的文章中也充分表现出来。在讨论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文章中,作者通过对美国“二元联邦制”演变过程的分析,阐述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利用联邦政府的机制保护公民权利的过程,提出了美国“法制”发展的复杂性和灵活性以及影响“法制”的重要政治和体制因素。在讨论美国历史上关于私有制的绝对与相对性的争论时,作者尤其提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对一八三七年查尔斯河桥案的判例。在这桩有名的案例中,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为了保证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使用保护社会“共同利益”的理论,限制了特权利益对经济资源的垄断,对十九世纪早期美国“经济民主化”的发展有相当的影响。“民主”与“自由”是西方思想界的重要理论旗帜,但也是西方制度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体现,如何在法律上进行操作的,是西方宪政发展史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真正认识西方的最重要角度之一。遗憾的是,长期以来,由于意识形态的因素,国内从未认真地加以研究。而作者率先意识到了这一点。
作者身处美国,自然受到了近年来西方思想界批判风气的影响。这种批判的重要内容就是对传统的西方制度与文化价值系统进行全面的检讨和历史的分析。但除了认识到西方资本主义和民主体制发展过程中的复杂性、多面性和兼容性外,作者还敏锐地观察到西方意识形态的宣传对中国改革在理论方面产生的误导。冷战期间,东西方对立,意识形态极端僵化,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成了水火不相容的东西。东欧和前苏联的政治变化和冷战的结束,给了西方媒体极大的机会渲染西方的胜利。这种渲染在中国也颇有市场,为一些人不加批判地接受,认为东西方的对立是以西方的彻底胜利而告终,中国必须从头补课,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开始,推翻中国近现代史上一切改革的成果,一步一步照西方的模式从头作起。由于改革实践的需要,理论界和思想界对西方的介绍中,特别偏好和热衷于那些过去被中国忽略了的内容,似乎只要一切私有化,一切照搬西方,与旧体制决裂,全面拥抱(实际上已经过时的)原始资本主义,中国的问题便可以解决了。
不加分析地照搬西方,重走原始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可谓中国改革的莫大悲哀。悲哀之处在于主张照搬西方的人不了解西方资本主义和民主体制发展的真实历史,看不透当代的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与西方意识形态工具所宣扬的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已有了相当大的差异。这些人看不到“资本主义”在不同的西方国家有不同的运作和表现方式。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西方资本主义在理论、实践和体制上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为了解决其面临的种种问题,西方社会对原始资本主义的理论和体制已作了相当大的调整。长期以来,激进的社会主义和劳工运动对西方政治和经济制度进行了长期的批判和斗争,这些批判有力地促进了西方社会的进步,其结果也已逐渐融人现代西方的制度。与此同时,相当一些西方社会也有意识地吸取了许多来自非资本主义文明的内容。西方社会的发展绝非遵循一种静止的、僵硬的模式,相反,在制度改进上,它更表现出一种灵活性。这当然不是说西方社会没有特定的政治原则和诉求,但关键的问题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同的西方社会是如何现实地对变化了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作出政治上的调整,而它们的这些调整又是如何重新诠释和丰富了原来的理论和原则。《制度创新》中有多篇文章正是揭示了西方社会解释和界定自己原则的过程。这种揭示在目前有特殊的意义,它帮助我们认识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变化,提倡对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的发展,都应抱一种历史的和诚实的态度来研究。作者呼吁中国思想界不应为一些表面堂皇的西方口号和意识形态的旗帜所蒙蔽,不要囫囵吞枣,而是要冷静,真正懂得西方的理论界思想界在说些什么,西方社会又在实践什么。只有准确地认识了这两点,中国在改革思路上才可能真正地解放思想,不至于盲目跟在别人后面爬行,重复西方走过的道路。作者的这些议论,无论对于熟知西方理论和不甚了解西方的读者来说,都有重要的启示。
《制度创新》在第三层次也是最深层次上的意义是将中国改革的研究与西方理论界的前沿研究挂钩,在此基础上,探索中国制度创新的新思路和新方向,这可能是本书对中国改革理论的建设最具有原创性的贡献。从国内外现有的对作者观点的评论来看,作者在这方面的思想也可能是最有争议性的。在一系列文章中,作者讨论了中国经济和政治改革的重要论题,如农村经济改革,所有制的改革,乡镇企业和农村工业化问题,股份制的定义与实践,改革中出现的新合作制,中国基层选举制度,中国式民主的模式等。在讨论这些问题时,作者注意分析中国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分析这些制度上的创新在实践中的功能,分析它们与西方经济发展趋势在理论上的相通之处,并与东欧和前苏联的改革进行比较。在对中国八十年代的农村经济改革的研究中,作者反对将农村经济改革的成功简单地归功于恢复土地耕种的私有化,相反,他认为农村改革中的许多做法与过去的经济实践和原有的体制有重要的联系。作者通过山东周村“股份合作制”形成的例子对此作了很仔细的说明。他认为,“股份合作制”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是因旧体制(公社)逐步解体,另一方面则是因相当一部分公社财产(如乡镇企业)的不可分性所然,于是改革的实践者提出了发放“集体股份”的做法,既有效地保持了原有的集体财产,为新的乡镇企业准备原始资本,又合理地解决了财产分配的难题。作者认为,周村的“股份合作制”与西方“劳资合作制”类似,但有重要区别。区别在于“股份合作制”的“资方股份”的代表人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不仅为乡镇企业注资,而且也将“集体股份”的利润投资于其他公益事业,并能协调企业与企业所在社区的利益。作者强调,当代中国农村工业化是在“各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之下”取得进展的。
可以看出,作者分析和研究这些中国改革的具体实践的目的是为了探索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体制改革模式。作者关切的问题是,中国的改革不应是“病急乱投医”,把连西方都认为过时的古典资本主义的概念与模式不加分析地移植到中国来。学习西方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哪些是西方制度中的先进的东西,哪些是西方正希望扬弃或已经扬弃的东西,哪些是西方正希望从别人(包括中国)那里学习的东西;改革更应结合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允许并注重在改革中创造符合国情的实践,使新的制度模式既能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机制的优势,同时又能防止改革本身成为对现有中国社会进行残酷的原始资本主义式的阶级分化的过程。
作者在多篇文章中提到,并在一篇短文中专门讨论了“经济民主”的概念,这是一个大胆的概念,但可能也是极易被误解和曲解的概念。作者注意到美国的十九世纪工业化时期出现的“平民”运动,并指出这场声势浩大的美国“第三党”运动提出了经济权利分散化的政治主张,迫使美国国会通过一八九四年的《反垄断法》。显然,作者的目的是发出警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应“依据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建立和调整,”而绝不能成为少数人和特殊利益集团操纵中国经济制度和政策的机会,从而导致国家和广大民众受损,少数人暴富。作者提出,“经济民主”包括既要在微观层次上(即具体的涉及个人或小单位的所有制、产权和资源配置方面)进行合理的改革,也要在宏观层次上(即全社会对于国家总体经济资源的分配和使用问题上)建立广泛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机制,防止特殊利益集团对全民财产的侵占和吞噬。
作者提出的“经济民主”的概念,不能被简单地被理解为“平均社会主义”的理论翻版。我不认为作者是在提倡走回头路,搞平均分配,或反对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存。作者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他注意到中国改革中出现的愈来愈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而助长和加速这种分化的正是急需改革的旧的体制。如果我的理解准确的话,作者提出的经济民主思想是指如何在中国建立一个更为合理、公平和民主地分配和使用社会的经济总资源的机制。这是一个极有启发性的思想,值得严肃认真地讨论和发展。经济资源的概念不仅包括了古典资本主义理论中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也包括了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和占有。现代经济形态和运作的高度国际化,经济操作方式日趋复杂化,使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和已经在经济竞争中抢先占了优势的既得利益集团总是希望维持已有的竞争优势,这一点在国际经济的大环境中实在清楚不过了。而中国改革从一开始就是不平衡的,不仅地区之间有差距,而且同地区之间、同行业之间的差距也很大。如果说,为了改革的起步,竞争起点不平衡尚可理解和容忍,但在起步后,如果继续将早期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游戏规则作为中国改革唯一通行的规则,如果继续缺乏对市场经济严格有效的法律监控,如果继续允许对社会“共同利益”的严重忽视和无视,那么,特殊和既得利益集团对公共资源的侵占和掠夺的规模就会越来越大,它们对社会总资源不合理的分享就会越来越多,而中国社会的不正义程度也就越来越高。如同世界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要全世界来共同保护人类共同资源的时刻,中国的改革也到了必须改变观念的时刻,领导和参与改革者都要将中国经济资源(包括国产资源和自然资源)视为全民共同拥有的资源,对于资源的分配必须以对全社会的公正为出发点,必须采用更为民主的方式,使不同地区和不同阶层的人民都能有切实的机会和渠道参加对社会资源配置和使用的讨论,使社会资源的使用与再生不为特殊利益集团或既得利益集团所垄断。《制度创新》讲的“经济民主”思想,实际上也是作者在对西方国家现代发展的经验作了认真研究之后提出的思想,它不否认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存在,但强调人民应在不同层次上有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权利,它比平均分配的社会主义思想更为深刻、更具有前瞻性。
还应指出的是,作者强调“经济民主”有另一层含义,即经济改革不是一种单纯的经济运动,而是制度创新的龙头运动,人民通过对经济权力和权利的享有,建立起对政治民主的信念,要求政治制度保障人民拥有的权利。换言之,中国的改革不是等到特殊利益集团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后再开始建立民主的政治体制,而是应在经济改革同时开始制度的创新,经济改革本身就应该是一个人民民主意识和实体建立和形成的过程。中国在对外宣传中,提出中国的改革是为了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两者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它们与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关联何在?与中国社会未来发展方向的关联何在?中国改革的目标与西方社会乃至世界其他社会的改革在目标和方向上有何异同之处?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可以说,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篇值得大作特作的大文章,而这篇文章现在还只是刚开了一个头。中国人是有能力去作一篇这样的文章的。改革并不意味着要对历史作一夜之间的扬弃和一刀两断式的彻底否定,相反,改革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对历史,对现实,对中国,对西方同时加以筛选取舍的过程。改革的过程应该是开放的和民主的,应该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破旧立新,应该具有比维护某一种利益更高的目标,应该关切最高的社会“共同利益”。
从哲学意义上讲,《制度创新》关心的根本问题是中国改革的方向问题。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建立一个国富民强正义民主的社会,还是仅仅为了追求生产力的发展?改革的手段应该是牺牲公平正义和民主为前提来取得富裕,还是在较为公平正义和民主的基础上追求富裕?一个新生的打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旗帜但本质上是原始的资本主义的中国是否能够圆满地实现改革的目标?这样的改革是否能持久地得到人民的拥护?回答这些问题显然不是《制度创新》一书的初衷,这些问题也不是这部著作单独可以回答的。作为一本制度研究的论文集,《制度创新》在结构上还缺乏专著的严谨和连贯,对西方的研究还需要有更深入翔实的分析,对中国改革的议论也还需要更雄厚的材料来支持。但是,这丝毫不应妨碍本书成为一本有影响力的著作。我相信,由于作者独到和深刻的思想,《制度创新》的许多观点应该在思想界和知识界引起热烈的讨论。因为中国改革的方向与策略正需要这样的讨论。
(《第二次思想解放与制度创新》,崔之元著,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