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四月,在达尔文逝世刚过百年之际,伦敦经济学院的“自然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举办了纪念达尔文的高级研讨会,出席会议的包括大西洋两岸的生物学家、遗传学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们虽然携带着完全不同的但又是最前沿的研究课题参加会议,但最后却达成了一个共识:重归达尔文。
对于社会科学家而言,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已成为认识历史、解读社会、了解“自我”的重要范式。达尔文一八五九年出版的《物种起源》(即“物种经由自然选择的起源”)发展了至今仍令社会科学家们着迷的进化理论。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一种“淘汰机制”。它强调,第一,所有的生物都面临生存的问题,都要“为生存而奋斗”;第二,即使是同类生物,它们适应其生存环境的能力也不是完全一样的。适应能力强的那一子类存活并再生产自身的概率就会较大,达尔文借用了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斯宾塞的话,称之为“适者生存”。很显然,这种“淘汰机制”已超出了自然界而深入到当代社会科学家们的思维范式。
然而,在《物种起源》出版之后,达尔文实际上开始了对另一种“淘汰机制”的思考(有人猜测,这大概是因为达尔文疲于《物种起源》的研究与写作而想寻求一种休闲方式放松一下自己)。十年之后,达尔文终于在一八七一年出版了他的又一部著作《人的传代与性选择》(The De-s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将性淘汰机制引进了他的进化论。这里达尔文提出,凡有性繁殖能力的生物(包括动物与植物)必须找到能与之共处的“配偶”才有望繁殖传代。对于流动性强的动物而言,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能够“吸引”异性。所以,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性选择机制的存在将会淘汰那些对异性缺乏吸引力的动物而青睐最具魅力的动物,这又将使后者趋于保留那些在对方看来最具价值的性格特征。这大概可以解释人的大脑的进化过程(据说,英国生物学家米勒(Miller)曾沿着这个思路做过这方面的研究)。不过,达尔文的进化论在今天看来有一个致命弱点,它不能解释是什么原因导致“种豆得豆、种瓜得瓜”,又是什么原因(机制)导致它们会发生变异。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问世一百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知道了,这是遗传基因。
据文献记录,实际上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后不久,孟德尔这位今天被称为十九世纪伟大的生物学才子就试图解释被达尔文忽略了的问题。也许孟德尔没有真正发展出“遗传学”,但他似乎在青豆温房和鸡棚里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可惜,不像达尔文那么幸运,倒霉的孟德尔没有遇到一位“伯乐”,结果他的研究被瑞士的大教授丢进了废纸篓。就
这样,孟德尔的工作被历史的玩笑淹埋长达几十年,直至上世纪末才被人发现并得到重新认识。毫无疑问,基因遗传学已成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科学研究领域。本世纪四十年代,“新达尔文主义”或“现代综合学派”的兴起终于能够把达尔文的自然选择与孟德尔的遗传思想合二为一了。现代生物学认为,自然选择是在基因库内发生的:自然选择表现为基因库中的有些基因迅速增长,而有些基因则被淘汰出局。
另一个达尔文未能解决的问题是理论的“形式化”。达尔文看到了将进化论数理化的可能性,但却苦于“心有余而力不足”[据考证达尔文的数学功底尚嫌单薄,尽管他的表兄是有名的数学家高尔顿(Galton)]。这个缺憾一直到本世纪三十年代方得以弥补。这主要归功于匈牙利数学家约翰·冯·诺依曼和后来的美国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在三十至四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博弈论”。利用这个分析工具,生物学家今天可以对不同生物的生存策略进行测量、模拟和比较,可以寻求最适者的生存策略是如何出现的。然而,博弈论的发展有一个料想不到的后果,那就是,生物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了。正如图格教授在《LSE杂志》上所说的那样,达尔文深信,动物的行为是由自然选择和性选择塑造的,而今天我们把这两个概念耦合起来,再加上我们二十世纪的基因学与数学,我们就拥有了一个用于探究人类行为的非常有力的机制了。
社会科学关心人类行为,重在“理解自己”,而达尔文的进化论处处体现着这样一个思想: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是连续的。这是当代社会科学家接受进化论思想的基本前提。进化论思想已经在不同程度上渗透在当代许多重要的社会科学领域。以经济学为例,自从四十年代末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用类似于自然选择的市场竞争机制来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以来,诸多经济学家为“进化主义经济学”的建立做出了贡献。一九八一年,美国耶鲁大学的纳尔逊和温特综合俩人多年研究之成果推出了《经济变迁的进化论》,令人耳目一新,至今成为经典之作。进入九十年代,进化论用于经济学的著作更是雨后春笋。坐落在伦敦经济学院内的著名专业书店“经济学家书店”的书架上,摆放着霍奇森的《经济学与进化论》、安德森的《进化论经济学》以及哈纳培的《进化主义经济学》,足可略见一斑了。
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面,基因理论越来越受到重视,甚至在某些方面有走向极端化的趋势。例如,基因意义上的“男人比女人好斗”会被一些社会学家用之于对诸多社会问题的研究。七十年代随着汉密尔顿的经典著作《通向基因王国的小巷》问世,人类的利他主义行为(特别是父母对待子女的“利他”行为)也常常用“基因选择”理论加以诠释。其解释颇为奇妙:所有基因都是自私的,也就是说,基因仅关心自身的复制。但是,如果基因“看到”携带自己复制基因的其他个体能因为自己的“牺牲”而成活的话,那么该基因出于“自私”的动机就会选择“牺牲”自己而利他的策略。换句话说,由于基因的自私,所有动物,包括人类,都会为他们的“亲缘”而做出利他主义的行为,尤其是对待自己的后代,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子女携带着自己基因的复制品,这个基因选择机制被汉密尔顿称之为“亲缘选择”。
当然,在社会科学中,将“基因选择”推向极端的处理方式时常遭到严厉的批评。基因说或许只为人类的行为模式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未必充分。“男性比女性好斗”并不意味着男性在任何条件下都必须好斗,否则便陷入了“自然主义的谬误”,大卫·休谟有一句名言,“It is notought”!在解释我们人类的行为方面,“重归达尔文”的意义恐怕就在于此。环境是重要的,它构成人类面临的约束集。只有在基因与环境中不加偏废地遵循达尔文主义的精神,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人类的行为模式。实际上,当英国伟大的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在十八世纪末断言世界末日会随着人类自身的迅速繁衍和必然伴随着的饥荒而终将来临的时候,作为晚辈的达尔文则可能更多地看到了人类面临的“约束”,因为他发现,马尔萨斯的这个预言应该对所有的生物适用。如果没有约束自己的机制,所有的生物都会在不太长的时间内繁衍出足以覆盖整个地球的子孙后代,而事实上并未如此,说明生物的诞生不仅仅是为了衍生自己的后代。可见,“认识自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重归达尔文”作为一种学术思潮,其价值就在于,只有真正认识了人类的行为模式,才能真正去认识并改善人造的制度,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而这正是社会科学的追求。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写于伦敦经济学院
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