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学校教育过程中不公平现象原因分析及对策

作者:张习真 张 平

升学率为教育目的,就难免会滋生教育不公平现象。
  
  3 教师的个人修养与个人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课堂教学公平与否与教师个人关系密切。从总体上说,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整体修养水平在不断提高。由于受教育程度以及目前教师地位、福利待遇等因素的影响,教师群体的素质差异悬殊,尤其是职业道德素质水平参差不齐,难免会有部分教师采用陈旧的不合理的教育教学方式对待学生,约束或窒息了学生的好奇心、创造力和学习能力,成为妨碍教育公平的重要的主观因素。
  
  4 教师法律意识淡薄。我国为保证教育的公正与公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与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由于教师法律意识不强,往往执行不力或滥用权力,甚至出现侵害学生权利的违法现象。
  
  5 社会人际关系的影响。学校是存在于社会中的组织,班级是学校组织中的基本单位,学校的社会因素与社会功能及教育功能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在班级中。课堂与外部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外部社会的因素必然会以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对学校的课堂教学施加或发生影响。教师处在亲情、朋友、经济、利益等种种关系包围之中。有些学生家长为了让孩子在班级中有更多的发展机会,给教师送礼或行贿,使师生交往出现功利性和商业性倾向,造成教育行为的不公平。
  
  三、解决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公平现象的对策
  
  1 改变传统教育教学中的评价体制,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教育教学评价体制,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导向,直接影响到教师对待学生的方式,直接涉及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公平。素质教育以所有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未来社会对现代人才素质的要求为依据,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善于启发学生思维,不搞权威教学,既注重书本知识,又致力于学生能力培养和潜能开发。因此,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必须以素质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发展的教育来代替精英教育,改变传统的“分数至上”的评价体制,取消各种以分数排序、评优的做法,避免给教师和学生施加压力,淡化师生“分数至上”“升学率至上”的观念。
  
  2 改革教学组织形式,大力推行小班化教学,实施分层教学。推行小班化教学,有利于在有限的空间内能够照顾到课堂中的大多数,发挥教育的最大功能,使每个学生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避免因班级授课制班额人数过大而造成的教育的不公平现象。实施分层教学,可避免因学生个体发展的差异而造成的顾此失彼的现象,使教学能够真正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各个层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 全面提高教师的个人素质,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应该切实加强师资培训,尤其是师德教育,以现代教育改革精神,帮助教师形成新的职业理念,树立民主、公平的职业道德观,理解、尊重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表现、创造和成功的机会,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生动活泼、主动和谐的发展。在培训过程中,不仅要提高教师的基本的施教技能,更要帮助老师更新和充实心理学知识、法律知识、教育学知识。
  
  4 重视教育公平理论研究,提高教育管理人员公平意识。由于社会的权利意识、经济意识等已经渗透到教育领域,一些教师存在着对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的不公平对待,造成教育过程中的“马太效应”。因此,应重视对教师进行公平意识的培养,给家庭背景、智力水平、教养程度不同的学生以公平的对待,逐步实现教育过程的公平。
  
  5 建立完备的教育法制,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有力保障。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应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司法部门进行督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由于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包含的条件和某些因素的不可控制性,决定了课堂教学不公平的广泛性和深刻性,也决定了充分实现教育教学公平的艰巨性和长远性。应当相信,随着人们民主公平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将会得到切实的纠正,保证每个受教育的学生得到公平的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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