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8期

孕妇每周上班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下

作者:佚名




  最近荷兰妇产专家在对7000位阿姆斯特丹新生儿母亲进行调查后得出结论,如果孕妇仍然全天制工作,并且工作比较紧张,那么胎儿的健康将受到很大影响。专家建议她们每周工作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下。研究还表明,每周工作32个小时以上的妇女在生产时很可能出现难产,她们的新生儿也很有可能非常爱哭,体重更比普通婴儿要轻。
  调查报告说,坚持正常上班的孕妇产下的婴儿,其体重要比正常婴儿平均轻大约150克,而此类婴儿成人后体重超标的可能性很大,患糖尿病的概率会比正常婴儿增加几倍。
  (据新华社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