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5期

酒德与美

作者:张玉庭




  “酒”,“水”字旁。
  “水”,柔波荡漾,美不胜收,但“水”也能淹人致死,看来确有必要防它三分!于是突然觉得,这个“水”字旁的“酒”的确轻视不得,故此草就一文:谈谈酒德——兼论美酒何时不美。
  其一,以美酒坑人时,酒越美也就越危险。如若不信,请细品莫泊桑的小说《小酒桶》。
  小说写道,汲可老板看中了马格瓦洛老太太的土地,便与她订约:每月交给她150法郎,直到她去世,去世后的土地归汲可老板。马格瓦洛老太太知道自己身体无病无忧,便慨然应允。而为了让马格瓦洛老太太早日死去,汲可引诱她喝酒。开始马格瓦洛每天只喝一小盅,后来就天天“品味”,酒量越喝越大,终于在圣诞日前夕醉倒在雪地里死去。本来马格瓦洛“结实得像一棵栗树”,就是因为喝酒,她却在不知不觉中去了另一个世界。正如汲可老板所说:“这蛮婆要是不喝酒,至少可多活十年。”
  其二,饮酒需要酒德。酒德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自控”,正如美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美在于节制”,倘若无节制地劝酒饮酒,则酒越美也就离美越远。
  不是吗?无论是谁,只要他敢把自己灌醉或被别人灌醉,就准会立即成为天下最出色的“演说家”和“表演艺术家”——那滔滔不绝的猛吹海侃,那牛头不对马嘴的跳荡思路,那藐视一切的英雄气概,那张牙舞爪的生动表情,无论是卓别林还是陈佩斯,怕是都得靠边站!自然一旦这位醉酒者恍然酒醒,也就会立刻“痛不欲生”“满面羞愧”,并那么断然地对自己的“表演”投百分之百的反对票!于是,英雄气荡然无存,大师貌渺然无踪。
  笔者认定,喝酒不该醉,更不该千方百计把别人灌醉。
  记得流沙河先生曾经写过《饮酒铭》全文仅81字,言简意赅:“饮不至醉,半酣即停;醉不至狂,微醺即醒;斯是酒德,君子奉行。豪气常溢盏,仙香自透瓶。吟诗宜独酌,办事且同斟。可以宴良友,娱嘉宾。无歌星之乱耳,无小姐之烦人。三杯通大道,一座讲文明,李白说:‘饮者留名’。”
  细品其铭,先生强调“一座讲文明”,不正是在大声疾呼酒桌上的美即“酒德”吗?而所谓“酒德”,不也正是沙先生所谓的“饮不至醉,微醺即醒”吗?再者,醉酒的学术用语乃是“酒精中毒”,毒者何?面目可憎之物也。既然如此,凭什么醉?
  于是又想起两句俏皮话,一是“糊涂虫不是虫,是人。”另一是“酒杯里淹死的人比大海里淹死的多!”
  两句皆深刻。不信就问一句:那些不幸淹死的糊涂虫们为什么“死”?不就是因其忽略了“美的酒德”和“酒德中的美”吗?
  既然如此,凭什么不大声一句:小心,美酒也有不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