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等

作者:艾 美




  安全信息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将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此次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是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1996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新标准还明确,以下情况可使用食品添加剂: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贮藏。
  卫生部还将根据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的原则以及食品工业发展的需要,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进行名单增补和使用要求调整,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5月1日起实施
  2008年5月1日,由卫生部组织制定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施行。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
  
  打包盒上也需贴QS标识
  从今年1月1日起,塑料袋、快餐盒、一次性口杯等用具,如果没有通过质量安全认证,并印上“QS”标识,将不准用于装食品。
  
  【相关链接】
  “QS”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食品准入制质量安全标志。它既是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入场券”,也是市民辨别食品质量安全与否的重要凭证。
  首批列入须贴“QS”标志的食品接触材料中,涉及包装、容器、工具等39个品种。其中包括饮用水桶、零售食品包装袋、方便面袋、膨化食品袋、一次性餐饮具、塑料奶瓶、儿童餐具和学生餐具等产品。
  上海市质监部门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或装食品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时,要认明包装上的“QS”标志;食品加工企业如果使用没有“QS”认证的包装袋,将被处以5~20万元的罚款。
  
  时令安全
  
  每年4~5月是蚕豆大量上市的季节,蚕豆性味甘平,有健脾利湿的功效,特别适合脾虚腹泻者食用。但蚕豆不可生吃,也不可多吃,以防腹胀。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少数人食蚕豆后,会发生急性溶血性贫血,也就是俗称的“蚕豆黄病”,应尽快送医院救治。
  
  安全问答
  
  如何安全卫生地食用鸡蛋?
  * 在4℃或更低的温度下储存。
  * 使用时应保持蛋的冷却状态,根据需要取出适当数量的鸡蛋。
  * 熟鸡蛋应及时在10℃以下冷藏储存。
  * 鸡蛋应加热至蛋黄和蛋白全部凝固不流动时为止。
  * 炒蛋:在120℃的加热体表面上放置1分钟。
  * 煮蛋:在沸腾的水中煮5分钟。
  * 煮嫩蛋:在沸腾的水中煮1分钟。
  * 单面煎蛋:在120℃的加热体上放置7分钟,盖上盖放置4分钟。
  * 双面煎嫩蛋:在120℃的加热体上一面煎3分钟,另一面煎2分钟。
  * 储存时不应清洗鸡蛋,烹调前可略洗一下。
  * 自制蛋类食品如蛋糕、色拉、冰淇淋和蛋类饮品时,应用经过消毒的鸡蛋。
  * 在加工蛋和蛋类食品前后都要用热的肥皂水或洗手液洗手。
  * 鸡蛋在经处理后应更换容器,始终要用干净的经过消毒的器皿盛装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