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8期

明清学者与人口控制

作者:周贻谋




  明清时期,一些学者目睹人口过快增长的现象,曾经明确提出控制人口的主张。此类论述至今仍很值得重视。
  最早谈到人口问题的是明代学者徐光启(1562~1633年),他在所著《农政全书》中说:“生人之率,大抵三十年而加倍,自非有大兵革,而不得减。”他以明代皇族子孙作为例证:“洪武中(约1382年),亲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耳,至永乐(约1412年)而为位者百二十七,是三十年余一倍矣:”从我国历史资料来看,在没有天灾和战争的情况下,确曾有过人口每30年增添l倍的事实。如东汉初年(公元25年),全国有人口1000多万,至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便增加到2100余万;至章和二年(公元88年),竟然增加到4300余万。可见徐光启的估算,与社会人口增殖的基本状况是相吻合的:徐氏的功劳在于提醒整个社会注意,人口增长的速度非常迅速,应及早想出对策,绝不可等闲视之、
  明代另一位学者即文学家冯梦龙(1574-1646年)也很关注人口问题;他目睹江南人口过于稠密的现状,便及时提醒全社会注意,人口必须要有所控制,绝不能放任自流而听其自然增殖和发展。他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节制生育的人。他在读《太平广记》时写过这样一段批语:“不若人生一男一女,永无增减,可以长久,:若二男二女,每生加一倍,日增不减,何以养之?”意思是说,如果每对夫妻只生一男一女,从传宗接代的角度来说,完全可以保本,从国家社会来说,可以保持人口稳定。这样,夫妻本身因生育较少,可以减少体力消耗,无疑有利于健康长寿、对于所生子女亦很有好处,由于能够获得充足的供养,身体必定长得健壮,自然不会夭折短命。与之相反,如果任听人口一代一代地成倍增长下去,而土地和各种生活资料又不能得到相应的增加,试问人们又凭什么来养活成倍增长的人了呢?冯氏此论,实属卓见超群,高人一筹。他敢于否定“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早在17世纪就能提出节制生育的主张,殊属难能可贵。
  清代学者洪亮吉(1746~1809年)曾撰写过一本《意言》,他在该书的《治平篇》中同样探讨过人口问题。他在谈到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前后130余年人口急剧增殖的情况时说:“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人口增长如此迅速,而土地、房屋的增长却很缓慢,这就造成“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有鉴于此,他呼吁社会、国家要注意控制人口的增长。
  清代学者汪士铎(1814-1899年)更是为人口过快增长而感到忧虑。他在所撰《汪悔翁乙丙日记》中说:“天下人丁三十年加一倍,故顺治元年(1644年)二人者,至今(1855年)一百二十八人。”在一些早婚地区,人口更是20年即加1倍。由于地少人多,“国家浮于地者数倍”,导致许多农民得不到土地,手工业者无处就业,竟至“驱人归农,无田可耕;驱人归业,无技需人;”因此,他主张节制生育,控制人口增长,认为一个国家“民不可过少”,但也“万万不容过多”。
  汪士铎反对早婚,提倡晚婚,强调要降低人口出生率。他在书中反复说明早婚之害,并且指出,许多青少年男女“每十五六皆嫁娶”,“年十五六皆授室”,“十六皆抱子”,“年三十即抱孙”。这样做的结果,势必给家庭、社会、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他主张推行晚婚节育,女子“二十五而嫁”,“男子三十而娶”,而且必须少生孩子。汪士铎又力主“广施不生育之方药”,堪称是我国第一个提倡使用避孕药物的人。早在19世纪,汪氏就能提出使用避孕药物来节制生育和控制人口增长,虽然不可能被当局采纳,也不可能得到推行,却也表明此一主张具有远见卓识,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编辑 祝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