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4期
我看“一药多名”
作者:龚国齐 徐宇伟等
“一药多名”暴露了药品注册、定价、名称管理等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药品注册管理不善,新药审批把关不严。导致同种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药品定价欠科学,使“换名没换药”的“新药”身价上升:商品名管理与使用混乱。国外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均使用同一商品名,而我国一些厂家却相反,给这些药品冠以不同的商品名。
“一药多名”反映出药品注册审批制度的政令不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公布整治“一药多名”措施时说:“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但据笔者了解,这条规定其实早在几年以前就有了。试问,如果管理部门早就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一规定,何来今天这样多的同药不同名?何以被人质问:这些五花八门的“新药”是如何拿到批号的?这些问题到底由谁来把关?有鉴于此,笔者不禁想问:今天的治理以什么做保证才能够落实?
“一药多名”还暴露出药品注册审批、药品定价、药品招标和医保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药多名”反映出药品审批太多,药名审批不严。也反映出有关管理部门是不是真正正确地行使了手中的权力。药企为什么如此“偏爱”同一种药品申报不同规格和剂型?“改造”药品的背后有着什么诱惑?这种行为会给社会生活和人民健康带来什么后果?这些都应该是管理部门能够想到的。如果管理部门不想。不对此加以限制和引导,甚至个别人作为利益共同体蛇鼠一窝。那么就说明“一药多名”深层次问题不仅在于政策。更在于体制。如果对高度集中的权力,没有透明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谁又能保证以后没有改头换面的“一药多名”?不可否认,目前已经建立的药品注册审批、药价、招标、医保等制度有成功的一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监管的“空白”着实让人放心不下。
“一药多名”还折射出各管理部门的协调“断链”。被管理者之所以能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留下了可钻的空子。目前,我国对药品管理实行“一条链”式管理:药监部门管审批,发改委管药价,卫生部门管招标,劳动保障部门管医保。这种“一条链”管理模式,似乎是环环相扣的“紧箍咒”。但现实是:只要一种“新药”被批准,下面基本“一路绿灯”,就像多米诺骨牌,一块倒下,谁也站不住。
编 后:
毋庸讳言,有些生产厂家在改变了药名和包装后,同时也在药效、质量以及制作工艺上有所提高。但只换名不换药的现象也的确存在,有的生产厂家为了使自己的药品能够进入医保销售,就更改商品名,改进包装,而药品质量并没有提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应该看到,“一药多名”现象并不仅仅是药品名太多、太乱这么简单,改变这一现象要触及药品注册审批、药品定价、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目录等领域,要彻底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以真正推动我国药品管理体制的改革。
编者希望药监部门、医院、厂家能真正为患者着想,从多角度进行整改,让“一药多名”问题尽早得以彻底根治,以使百姓从中受益,让百姓拥有一个更加合理、宽松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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