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9期


我爱小丸子

作者:潘向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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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着吃着,节奏慢了下来,开始想,那位西班牙人一定是个善良的人,做自助菜式一样用足功夫,童叟无欺。
  在桌边,意外发现单独有个架子,上面是一口大铁锅,原来是西班牙人怕我们还吃不饱,还有一大铁锅的西班牙番红花海鲜饭在等着。没想到欧洲人这么热情。
  我本来吃前面那些已经吃得十分饱了,看见锅里黄灿灿的米饭如地中海的阳光照耀,光芒万丈中出没着鱼片、牡蛎、墨鱼圈和番红花、洋葱、三色椒,顿时无心抵抗,又尝了一口。哗!怎么会?这饭好香呀,香得让人有种幸福的眩晕感,而且饭的口感一流,嚼起来真带劲,正在专心苦斗,那个介绍迷迭香的男生走到我身边说:“这个海鲜饭应该给它留肚子的。”我一边恨他不早说,一边又吃了半碟子。这下子,我难受得几乎要呻吟了,胀死了!
  吃饱了脑子开始运转,天下会有免费的晚餐,而且这么丰盛?追问叶贝贝我们有什么义务,叶贝贝说,因为报名的人很多,是抽选的,每个月才有八个人,所以都算是幸运者,当然我们是走了后门的。参加者不需要特别做什么,只是杂志社有两个摄影师会拍一些照片,然后在杂志上登出来,吸引更多读者,算是扩大影响的一种做法。
  我暗暗叫苦,不知道刚才我狼吞虎咽的吃相有没有被拍下来?本来因为都是不相干的人,没有设防,谁知江湖险恶,那种照片如果登出来,我就不要想嫁出去了。又不好意思说出来,毕竟吃了人家的,想想这许多美食毕竟都进了我的肚子,就算嫁不出去也算对得起自己了。
  我这个人馋,天生的,没办法。有一段时间,我每星期买《南方周末》,才不是为了看上面的呼吁苦难打抱不平的长文章呢,我把一大叠报纸拿回家,抽出最里面的那张新生活,然后专挑上面的“写食主义”看。作者沈宏非,一度成为我最想认识的写作人。也不知道是何方奇人,简直是为吃而降临人间的,他吃过多少好东西?而且他的味蕾和想象力一样丰富,那些美味被他一写,简直是无穷魅力、勾魂摄魄!有时不小心在临睡前看了,我一定会无法顺利入睡,爬起来在我的一室一厅里绕上三圈,最后恨恨地从冰箱里翻出一包速冻的汤包、烧麦之类的,哄一下暴动的胃,顺便寄托一下我对美食遥远的思念,一边把那个沈宏非骂个十七八遍。
  话说那天“只爱陌生人”之后,我和叶贝贝都失眠了,我是消化不良,在房间外面的小区里散步,手机响,叶贝贝说,她睡不着。我问为什么?她说今天认识了一个男生,好像很不错。我说哪一个?她说,就是坐在你对面的那个。我说今天的菜好极了,所以我吃得谁都没有看清楚。最后她说刚才那个男生给她打了电话,约她下个周末见面,说是请喝水,还说叶贝贝可以带一个朋友。
  后来才明白,那个男生就是那个迷迭香。哈哈,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这么好听的一个绰号!如果叶贝贝爱上他,为了相配,应该改名番红花。
  和迷迭香、叶贝贝的三人约会进行到第三次,我彻底看出不对头了。
  韩国烧烤,牛肉很对头,炭火也对头,调料更是美味,但是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东西,令人不安。我吃着吃着,明白了,那是阴谋的味道。不是我多心,也不是事情的发展出现了偏差,而是,从一开始,这就是个阴谋。
  上次叶贝贝让我一起出席,是因为他们不熟,我们一起喝了咖啡。我纯粹是友情出演配角的心情,随便穿了件牛仔背心七分裤就去了,叶贝贝穿了一件淑女屋的连衣裙,像个害羞的芭比娃娃;那个迷迭香呢,他居然穿了一件青柠檬绿的T恤,配一条两侧贴满袋袋的白裤子,头发弄成一个精神的前冲,丝丝直立,还有点亮亮的,完全是盛装出场嘛!眼前的这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让我觉得不会有故事,因为他们——好像没有什么地方相像。
  喝咖啡的时候,迷迭香有一半时间在和我说话,而叶贝贝对着他笑,他在对我说话的间隙里也对她笑回去,但是她的笑是满满的湖水,他的笑是蜻蜓在水上轻轻一点。
  等到我们要回家时,他说:“下次我们去吃回转寿司,好吗?”
  我生怕这个“我们”又包括我,就说:“我……”叶贝贝在我手臂上拧了一下,我只好什么都不说了。迷迭香好脾气地问:“姜小姜,你想说什么?”叶贝贝说:“姜小姜想说,她最喜欢吃寿司啦。”迷迭香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他说,那么就这样说定了!
  等他一走,我就说:“喂,有没有搞错?你喜欢他,为什么要我当电灯泡?哪有这样一直三人约会的?”叶贝贝说:“这样不是很好吗!不会太拘谨,再说,大家都挺开心的,不是吗?”最后,我答应她再友情出场一次,她则答应尽快弄清情况,要么尽快放弃,要么开始和他单独约会。
  第二次,回转寿司。情况还是那样,迷迭香对着我说话的时间更多了,对叶贝贝说的也大多数是:“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同学的?”“你们平时喜欢玩什么?”问的是她,但都扯上我,我看他就差问“有没有男朋友”了。只有叶贝贝这样的老实人才会细声细气地一一回答,要是我早就肺都气炸,让他有多远死多远了。
  一边吃寿司,一边冷眼打量迷迭香,他今天是一件纯白紧身棉恤,可能加了莱卡,弹性很好,很显肌肉;下面是米色卡基裤配一双REEBOK运动鞋,上面有许多鱼骨头一样的设计,看上去很贵。这是一个会打扮自己的男生,硬件也够好,难怪叶贝贝动心。可是这样的男生往往是最不可靠的,因为他太爱自己,而且他绝对喜新厌旧。不像奔4,永远是不动脑子的高级灰,永远那么沉着、那么低调,永远那么心不在焉。
  叶贝贝和迷迭香看来毫无进展。所以她又哀求我陪她来吃韩国烧烤。这次我算彻底看明白了,迷迭香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他从一开始,想约的人就是我。因为叶贝贝和他交换了联络方式,所以他从她这里开始计划。叶贝贝对他的好感,使得计划进展得非常顺利。可怜的叶贝贝!
  这个该死的,他是想葬送我和叶贝贝长达二十年的友情啊。我早就知道,没有什么可以动摇或者破坏我和叶贝贝的友情,除了——男人。
  叶贝贝去取菜,我对迷迭香说:“这样好玩吗?”
  迷迭香装得很无辜地对我笑。
  “我和叶贝贝是好朋友。谁要是利用她,我不会看着不管的。”我尽量严肃。
  没想到迷迭香也是个年纪轻轻的老江湖,他一点不慌张地反问:“你觉得我利用她做什么?”
  “你心里明白。”
  “那和叶贝贝没有关系。”
  “怎么没有?你误导她,她会受到伤害。”我看见叶贝贝开始往回走了。不能再说了。
  这个迷迭香,居然就在叶贝贝走回桌子旁边的时候,说:“姜小姜,其实我只是喜欢你而已。有什么不对吗?”
  我的脑子顿时短路了。
  事后,我想当时我怎么没有按日本电视剧演示的那样,低下头闭上眼睛,听一个盘子落地粉碎的声音。
  小丸子坐飞机,遇到气流颠簸,她以为飞机要失事了,除了哭兮兮地叫妈妈爸爸之外,就是遗憾“以后再也不能和小玉玩了”。小玉,是小丸子同班同学,她最好的好朋友。叶贝贝对于我,就像小玉对小丸子。但是我们不幸已经长大了,童年多好啊,不会有一个男生来考验她们的友情。
  叶贝贝在那天之后,再次显示了她多么够格做我的朋友。她一再表示她绝对相信我,相信我对她的好,相信我绝对没有任何企图,和天使一样洁白无辜。我感激涕零,既而愤怒声讨迷迭香。可是叶贝贝说也不怪他,都怪自己太迟钝了。我看她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恨不得把迷迭香打一顿,但是我知道即使迷迭香在我眼前,我也不能打他,那样叶贝贝会更伤心更难过的。唉,做人真的好难呢。
  叶贝贝虽然没有怪我,但是我看见她情绪不好,总觉得有点抱歉,但是又不能道歉不能解释,所以两个人见面就常常相对无言。而且,我不忍心她想提迷迭香又不能提,干脆不去找她,让她安静地想心事。失恋从来就不是一件朋友可以分担的事。
  何况我自己,也面临严重危机呢。奔4出差了。一去半个月,居然要半个月看不见他,这是从来没有的事,这让我很不习惯。而且是到南方一个灯红酒绿的城市,如果我是他的女朋友,我就禁止他去。因为像他那么无辜的羔羊,所有的坏女人都会打他主意的。但是我不是他的女朋友,他出差连告诉都不用告诉我一声,我是看他位置空了,问了才知道的。
  时间在流逝,我和奔4之间的距离一点都没有缩小,也没有任何缩小的趋势。这让我心里不好受。
  天天照常上班,但是打不起精神人前欢笑了。
  阿拓说:“你最近很淑女啊。沉默是金,笑不露齿。”
  “阿拓,下班后我请你喝啤酒。”
  阿拓凑近我,神秘地问:“你要跳槽了?”
  什么什么呀。我笑了。“阿拓,你喝不喝?我数到三。一,二——”
  “我去我去!”
  喝着啤酒,我说:“阿拓,你有女朋友吗?”
  “有啊。”
  “你们——幸福吗?”很少用这样的字眼儿,说起来很书面。
  “你这是怎么啦?奇奇怪怪的。”
  “人家不是一个人吗?好奇呀。问你呢。”
  “幸福吧。应该算幸福。”阿拓说。
  我说:“这算什么呀,什么叫‘应该算’?自己都不能肯定吗?”
  阿拓挠头,挠了一会儿,“姜小姜,你是不是失恋了?”
  我摇头,然后又点头,想了想,又摇头。不是不肯承认,失恋,那也要恋呢,我连恋都没恋过,怎么能算失恋呢。我只是喜欢一个人,喜欢得没有办法,真的是又喜欢,又没有办法。
  又大灌一杯啤酒,我兴高采烈地说:“对了,阿拓,你喜欢听张宇的歌吗?我喜欢。最好玩的就是这支歌。”我用筷子敲着杯子,开始大唱起来。
  阿拓捂起耳朵,大声喊Stop,“什么歌呀,这么难听。”
  “很好听的,叫《单恋一枝花》!”
  晚上回家,我照样来我的睡前大餐——每天一集的《樱桃小丸子》。
  小丸子嗲声嗲气,小丸子小肚鸡肠,小丸子笑得像糖果在开花,小丸子额上出现几条阴影,小丸子后脑勺出汗,小丸子眯着眼睛胡思乱想……
  我最爱的人,不是奔4,是小丸子。奔4的心看不见摸不着,而小丸子对我从来不设防;我现在想见奔4,但是他在哪里?但小丸子每天乖乖的,和我按时约会,用她的烦恼安慰我的烦恼,用她的笑容照亮我的笑容,用她的单纯过滤我的复杂,送我入睡。想着小丸子,我的心是纯纯的,干净的,我像个傻孩子那样安静而快乐地入睡。
  如果没有她,我可能早就神经衰弱,失眠脱发,脸上长斑,更年期提前、亢奋烦躁、怨天尤人要喝静心口服液了。
  亲亲小丸子啊,我爱你。
  照常上班。没有奔4的办公室,就像没有太阳的天空。
  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说宇宙的结局可能是黑暗和冰,也可能是爆炸和灰烬,刚刚开始心惊肉跳,作者很善解人意地写道:“不过不用担心,人类等不到那一天,人类的灭绝比宇宙衰亡要早得多……”
  以后,又过多少多少亿年之后,地球上也许会重新出现生命,也许会再进化到高智能,但是他们会知道这里曾经存在过一种叫做“人”的动物吗?知道“人”快乐时会笑悲哀时会哭,知道有人会看一种叫做动画的东西,有人会喜欢其中一个叫小丸子的人物吗?到了那时,谁喜欢过谁,谁没有喜欢过谁,都不重要了,因为连我们的存在都渺小短暂到忽略不计。就像我们,谁会考证一条变成了化石的三叶虫,在它生活的寒武纪时代,曾经有过怎样的悲欢?总有一天。不要说奔腾的心没人知道,万一有人发现了史前遗迹,证明我们这个世纪可能用过电脑,就算惊人的发现了。这样一想,我的心情好像好一点了,但是又好像更低落。喜欢奔4以后,我的心情用道理讲不通了。
  电话响,我接。“你好。请说。”
  “你替我找一样东西,在我桌子右边第二个抽屉。”没有自报家门,没有问候,就这么突然的一句命令。我的脑子顿时全是“#¥%@%&&#&*”(表示出现乱码——姜小姜注),什么?什么?这是奔4!他从外地打电话来了!他打给我!
  我以最快速度稀释了一下惊喜,定了定神,到那个抽屉里找到了他要的东西,把他需要的那个资料报给了他。
  他确认了一遍,然后说:“好的,谢谢你!”
  我怕他挂电话,连忙问:“什么时候回来?”这句话很傻,好像我刚刚帮了他忙,就有权这样问。
  “星期四。”他停了一拍,加了一句:“还有什么事?”
  “没有了,再见。”我终于装出云淡风轻了。
  “再见。”他挂了。
  耶!也!业!叶!夜!噎!!!奔4给我打电话了!不管怎么说,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和我说话,这是他第一次和我通电话,他在外地想起了我!说不定在他心目中,我也不是一点位置都没有,人在着急的时候总是本能地找最顺手的工具、最相信的人,就算他工作上需要帮助,像这样简单的举手之劳,找谁都可以,但是他偏偏找了我!而且,他的语气听上去比平时温度上升了一些,而且他还告诉我他什么时候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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