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对话教学与孔子《侍坐》
作者:唐 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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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对话中能包括概念和逻辑所无法包罗,无法搔到痒处的潜内容,在这种潜内容的发掘和对其继续概念化逻辑化的过程中,我们才能再进一步对心灵的蕴涵“去蔽”,通过语言材料消释、披露主观心灵世界的思索结果。
三、 老师的意见不作为“终极评价”
《侍坐》还包含了一个教育理念的疑问:老师是否有资格评估学生的人生理想?老师本人对人生的理解是否一定比学生透彻?每一节课要达到的效果,是否必须彻底地通明透亮?在《侍坐》中,每个人都用语言显露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并非一定按老师的意愿走,也并不那么在意老师的评价,或说,老师的赞成与不赞成,都不作为一种终极评价。孔子的教学实践,表达着与我们今天许多教师相反的教育理念,他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用解释学的观点表述,就是,对问题的“每一种解释都带有选择性,因而都有某种片面性,即都只是历史地对事物‘某一方面’的理解经验的描述。但随着理解交往的不断进行和加强,这种理解的经验会由片面到全面、由个别到一般、由表层进入到深层。因此,仅在这个意义上,任何理解都是思辨的,都趋向辩证的”⑤。
不妨称这种在对话交往中渐渐趋向最后,又始终达不到彻底的“去蔽”的理念为“对话辩证法”。
在这一节对话授课中,师生们的对话中,的确符合加达默尔对言说所体现的思辨性的这种描述:“既包括逻辑性的东西,又包括非逻辑性的东西;既包括明指的东西,又包括暗指的东西;既包括已说的东西,又包括未说的东西;既包括语言中的东西,又包括言外的东西,等等。”⑥
记得章熊先生在广西与中学教师座谈,曾出过一道阅读题,教师们思考后纷纷说出自己的想法并求标准答案,而章先生答,这道题没有标准答案,众人惊讶。其实,没有标准答案,往往是阅读、对话等等言说的常见形态。《侍坐》所谈论的话题,就是没有凝固答案的;且后人对《侍坐》文本,若仅按教学参考书,让学生将“表达了儒家‘以礼乐治国’的政治主张”的标准答案记诵下来,所得之少,完全可视为教学的失败。亦即说,将任何固定的语言看做事物的摹本,都违反了事物原型与表达之间应有的“一”与“多”的辩证关系。对话教学应该遵从的哲学规律是:“从原始的‘一’流溢出‘多’,其自身并没有减少什么,只是表明存在变得更丰富了。”⑦
在《侍坐》中,“变得更丰富了”的,是对儒家的教义及其传播途径的认识。
①②③④⑤⑥⑦:何卫平:《现象学与辩证法的融合——析加达默尔语言哲学的特征》140页、127页、133页、129页、134页,135页,《现象学与哲学评论》,上海译文出版社。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9月第1版。
[2]何卫平:《现象学与辩证法的融合——析加达默尔语言哲学的特征》,《现象学与哲学评论》,上海译文出版社。
[3]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三联书店,1996年3月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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