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阅读与差异

作者:魏邦良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海阔故事汇





  表面上看,爱玛的沉湎幻想与书有关,实际上,是因为心灵的贫瘠和趣味的庸俗,她读书时不能像别人那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果种下了爱幻想的病根。
  读书本身没有错,然而,一个不会读书的人读了大量的书,问题就严重了。不是有这样一句名言吗:“把一本书放在一个无知者的手中,如同把一把剑放在一个孩子手中一样危险。”而爱玛读书时恰恰就像一个浅薄无知的孩子那样:“第六章中以追忆的形式描写了爱玛的童年,她如何受到浅薄的浪漫主义文化的熏陶,读了些什么书,从书里学到了什么。爱玛读了许多传奇故事,许多带有异国情调的小说,许多浪漫派诗歌……作家好坏倒无关紧要,我要说的是,爱玛不是一个善于读书的人。她读书太动感情,以浅薄无知的孩子的方式,让自己去充当小说里某个女角色。”⑦
  由于心灵贫瘠,趣味庸俗,爱玛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读者,这样,她一方面从书中吸收了一些糟粕,另一方面也把书中的世界与现实中的世界、生活中的自己和书本里的角色混同起来,她的人生悲剧由此慢慢形成。
  王安忆认为,爱玛身上“致命的缺陷”,是“没法理解自己不曾身经的事情”,意思是爱玛没有在小说中或生活中遇到过类似包法利医生所给予她的这种深爱,所以她不理解这种爱,当然也就不会珍惜,于是,她不满自己的婚姻,不甘心安分守己做包法利的黄脸婆,从而“走入幻觉的深渊”,酿成人生悲剧。而纳博科夫认为,爱玛的致命之处是其“庸俗趣味”。我更认同后者的说法。因为爱玛并非不理解包法利对她的爱,真实情况是,爱玛很看重包法利对她的爱,但她却无法接受包法利这个人。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愚钝、笨拙、迟缓、毫无魅力、没有头脑、缺乏教养,信守着一整套传统观念和习俗,尽管他忠厚老实,但他只能唤醒爱玛对他的怜悯,而无法获得爱玛的爱。如同安娜•卡列尼娜不满自己的丈夫卡列宁一样,爱玛也不满自己丈夫包法利,这是正常可以理解的。
  对爱玛的丈夫包法利,王安忆的评价很高,她认为,爱玛能嫁给包法利简直是一种“福分”:“像爱玛这样一个乡下地主的女儿,与好名声的包法利医生结婚,已是她的福分。再不会有更加出奇制胜的机遇了,除非出现神话,比如辛德瑞拉的故事。”⑧
  但是,身为女人,难道只要丈夫忠厚老实,不拈花惹草,哪怕他再无能、愚钝、乏味、迟缓,自己也该满足吗?王安忆认为,爱玛是一个乡下地主的女儿,她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她不可能遇到比包法利更好的丈夫,这个武断的看法缺少根据。是的,爱玛出身不高贵,但我们不要忘了爱玛作为女性具有令人艳羡的美貌,美貌就是女人的资本,一个乡下地主的女儿完全可以凭借自己出色的美貌改变自己的命运,找到一位如意郎君。当然,爱玛确实不可能像辛德瑞拉那样遇到一位白马王子,但嫁给一个比包法利有品位有魅力的男人,是完全有可能的。
  有趣的是,李健吾的观点与王安忆完全相反。李健吾认为,爱玛嫁给包法利不仅不是如王安忆所说的什么“福分”,恰恰相反,那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场婚姻对爱玛来说就是悲剧,换句话说,倘若爱玛所嫁的男人不是这个乡村郎中而是其他什么人,爱玛的人生结局就不会“悲惨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我们平常有一句俗语,叫做彩凤随鸦,正好应了包法利夫妇。他们的婚配,从头到尾是错误。各人走各人的路,幸福我们不敢说,至少结局不会悲惨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他们的性情绝对没有调和的可能,好像一枚钱的不同的正反两面,却合在一枚钱上。他们并不冲突,然而就是貌合神离,拢不在一起。如果乌鸦自觉,一定会交还彩凤的自由,不是怜惜彩凤,是怕自己难堪。⑨
  
  对爱玛嫁给包法利这件事,王安忆和李健吾所持的观点截然相反,为什么会这样?或许,女性读者(如王安忆)对另一个女性的美有一种本能的嫉妒(潜意识里),所以她(如王安忆)会忽略爱玛美貌的价值和功用;男性读者(如李健吾)对另一个男性的艳福有一种本能的嫉妒(潜意识里),所以他(如李健吾)会夸大爱玛美貌的价值和功用。
  在王安忆看来,爱玛的悲剧就在于她不甘心过平淡而真实的生活,一味“沉溺于自我幻觉”,“一厢情愿地制造神话”,结果只能是头破血流,最终香消玉殒。
  然而,任何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女性都无法忍受愚钝、迟缓、沉闷、乏味的包法利。爱玛想离开包法利追求新的生活,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值得尊敬的。“爱玛不是一个弱者,她的悲剧和全书的美丽就在她反抗的意识。这种反抗的意识,因为福氏只从艺术家的见地来看,最初仅止于人性的自觉。这里的问题是:如果比起四周的人们,我们应该享受一种较优的命运,为什么我不应该享受呢?”⑩
  由于心灵贫瘠、趣味庸俗,爱玛在追求新的生活时往往选择了错误的目标。对爱玛来说,悲剧不在于她对生活的勇敢追求,而在于她在追求时,目标一错再错。倘若把一堆书放在爱玛面前,她选择的往往是内容俗艳的那几本;倘若把一群男人放在爱玛面前,她相中的往往是轻浮油滑的那个人,因为,爱玛是福楼拜在作品中塑造的一个庸人,她浅陋庸俗的本性,决定她只能做出这一选择。正因为爱玛是一个缺少眼光的庸人,在追求新的生活时,她不是被人骗,就是错把小人当君子。无论是读书,还是“阅人”,心灵贫瘠、趣味庸俗的爱玛都不是一个合格的“读者”。爱玛的最大悲剧,不是她的卑微的出身,也非她的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是她的庸人的天性,决定了她在追求人生时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她的可悲在于,既不能分辨书之良莠,也无法识别人之好坏。
  《包法利夫人》写的是一个庸人的故事,但这部关于庸人的小说却成了罕见的杰作。作者福楼拜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对此,英国作家毛姆有精当的分析。“福楼拜自己也知道,要写一部关于庸人的小说,很可能写出来之后会使人觉得枯燥乏味。但他决心要写出一部艺术作品来。他觉得只有用优美的文体才能克服由于题材的卑琐和人物的粗鄙造成的种种困难。”
  这部小说的文体之优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真实性。“我首先要指出的是,他以一种完美的技巧刻画了人物性格。他们的真实性令人信服。我们一见到他们就会接受他们,好像他们是这个世界上的活生生的人,就用自己的双脚站在我们面前。我们会觉得有关他们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就像我们生活中遇到的管道修理工、杂货铺老板和医生一样。我们好像不会想到,他们其实是小说里的人物。”
  精确性。“布封有一句格言:要想写得好,就得感觉得好,思考得好,叙述得好。福楼拜以此自勉。他认为,要形容一样东西,只有一个词最贴切,不可能有两个同样贴切的词,所以用词就必须像手套一样要正正好好适合对象。他立志写出一种既畅达又精确、既简洁又多变的散文。他要把散文写得像诗歌一样有韵律、有节奏、有乐感,同时又不失散文的本色。只要能有助于达到上述效果,他不仅随时准备使用日常用语,如有必要,甚至还使用粗俗的俚语。所以这一切,他当然做得非常出色。”
  结构出色。“这部小说的结构也非常出色。小说的主人公是爱玛•包法利,但小说一开始却是写她丈夫包法利医生的早年生活和第一次结婚,最后又以他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作为结尾。有些批评家认为这是缺点,我却认为这是福楼拜有意设计的,也就是把爱玛的故事镶嵌在她丈夫的故事里,就像把一幅画镶嵌在画框里一样。”
  在对《包法利夫人》的评析中,王安忆、李健吾、毛姆、纳博科夫的看法有相同之点也有不同之处。准此,我们或许可得出如下结论:由于性别、阅历、趣味、身份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人们对《包法利夫人》的评价也不尽相同,有些观点甚至截然相反。在一片众声喧哗中,有的是肤浅的皮相之见;有的是片面的一家之言;有的则是离题的自说自话。我认为,作为读者,必须充分了解作家的创作初衷,贴近文本,用心细读,悉心揣摩,才能从众声喧哗中分辨出那些力透纸背、入木三分、发人深省、启人心智的真知灼见。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迥异于爱玛的合格的“读者”。
  作者系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水涓)
  E-mail:shuijuanby@sina.com
  
  ①⑧王安忆:《我读我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第71页。
  ②⑥⑦[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文学讲稿》,申慧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14页,第118页,第121页。
  ③④⑨⑩王光东主编:《大学文学读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2页,第343页,第341页,第343页。
  ⑤⑤⑤⑤⑤毛姆:《毛姆读书随笔》,刘文荣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77页,第180页,第177页,第181页,第179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