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评介
作者:刘昌明
在整个四年本科教育期间,学校多次安排学员到海军基地或舰艇上及海军陆战队接受职业训练。这种合作教育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学校、部队和学员的三方合作,充分调动了合作三方的积极性。强调三方合作与参与,并不意味着三方责任与义务相同。一年三学期制合作教育模式强调学校在整个合作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学员的积极性是合作教育的主要动力。部队的积极参与,为合作教育提供了强大的平台。
5 “ACE”和“底特律契约”模式
20世纪80年代,受“回到基础”教育运动的影响,加上合作教育自身存在的证书制度、校企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合作教育的发展开始受到阻碍,一些合作项目(主要是中学阶段的)无法顺利实施。
针对以上情况,自进入90年代以来,美国职教界努力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对策,以促使合作教育在更大规模上得以顺利开展。
首先,他们呈请联邦及各州政府重视合作教育,通过拨款、立法、人员配备等途径加大政府对合作教育的影响。克林顿政府上台后,对合作教育还比较重视。在有关高等教育的多次讲话中,克林顿对合作教育倍加赞扬,并表示要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合作教育的发展;
其次,针对一些学校与企业联系不够紧密的状况,他们积极说服学校,努力实施教学改革,改变“以学科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加强同企业,尤其是同中小企业的紧密联系,增加企业急需且技能要求及学历层次要求较高的专业设置数量,使培养的学生更贴近企业需要,更能适应高科技发展。他们建议,合作双方——企业与学校,包括学生,应该在项目开展之前就制定一个严密的训练计划。这个计划应该包括训练的全过程,明确到时间、地点、人员以及各项考核标准,并在每一个实践环节结束时进行考核,以检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近年来,美国各地也相继推出了多种以补救原先不足的合作教育新模式。“学徒制合作训练”(简称“ACE”)就是一个著名例子。ACE把学徒制训练和合作教育结合起来,以克服原先合作教育诸如资金投入、人员配置,尤其是资格证书的授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在宾西法尼亚、内布拉斯加、阿肯色等州,州一级的教育部门通过实施ACE,加强了对合作教育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增加了资金投入,并配备了为合作教育服务的专职人员,参加项目的学生也能在考核合格后获得一张能在较大范围内被认可的技能等级证书。如内布拉斯加州,由于实施了ACE计划,得到了联邦政府20万美元的资助,开展了在学生达到了计划规定的各项考核标准后即授予州一级的技能等级证的试点,获得了成功,深受企业、学校及学生的欢迎,吸引了大批企业的参与。
除了ACE,著名的合作教育模式还有“波士顿契约”、“底特律契约”、“为了未来的工作”(简称“JFF”)等。在美国,比较成功的企业-教育契约模式有两种:“波士顿教育协定”和“底特律契约”。
“波士顿教育协定”于1978年开始出现,它是由波士顿市内的学校(主要是公立学校)、教育委员会、地方企业、工商协会等组织经协商而签订的一种契约,以解决学生的逃学问题,改善中小学教育,提高基础学力。签订协定的地方企业利用暑假开办职业培训班,向学生提供职业培训,企业中的技术人员和教育专家到学校指导学生,完成“协定”提出的目标。“波士顿教育协定”的签订,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了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底特律契约”是美国密歇根州出现的一种企业-教育契约模式,它由州及市的各级行政主管、劳动组织、大学、银行、电视台、社区组织、企业、学校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签约者还包括家长与学生。学生签约后能获得暑假工作、培训岗位、未来就业以及大学奖学金等多方面的机会及待遇。为了保证质量,“契约”对学生的教学、实习等每一个环节都制定了具体完整的细则,对上课迟到、早退、平时考核成绩、学科分数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只有达到各项考核标准,学生才能获得就业机会或大学奖学金。此举加强了对学生的严格管理,提高了教学与实习质量,签定“契约”的学生毕业后深受企业和大学的欢迎,得到了企业和大学的资助。1993年,仅IBM就为“契约”提供了总计约50万美元的仪器设备和各项服务。“契约”准备在未来的10年间筹集1000万美元的资金。现在已有14所私立大学许诺为“契约”学生提供上百万美元奖学金,“契约”的规模逐年扩大。1992年有1000多名学生达到了“契约”所要求的就业标准,被“契约”企业正式录用;1993~1994年度,有2.1万名学生及家长加入了“契约”的行列;1994年春天,有165名“契约”学生获得了进入本科院校就读所需的奖学金;“契约”的签约者们已经达成共识:将“契约”的实施期限延长到2003年,以保证能给更多底特律地区学生提供就业和进大学深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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