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2期
论公有民办中小学教师分类管理
作者:姚 雁
2.校内管理机制
教师是学校的员工,对教师的管理很大一部分表现为学校内部对教师的管理考评制度。公有民办中小学拥有三大类的教师群体,应当将分类思想渗透到日常的教师管理工作中去,建立分类管理体系。
(1)“资格审查、分类归档”:即对公有民办中小学的现有教师按照固定编制教师、相对流动教师、编外教师三种类型进行审查、分类,分别造册登记。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明确定性,如公办学校教师的长期性借调(超过两年)等,学校可以根据其年龄、在学校中作用发挥的侧重面等因素来确定其类型。分类归档工作是实施教师分类管理的前提条件。
(2)“各有侧重、制定标准”:根据不同类型教师的特点和学校希望不同类型教师发挥的作用,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考核标准、待遇水平等。
一般就固定编制教师而言,可以偏重教师的再教育、工作业绩的量化考核等。
就相对流动的教师而言,可以以激励、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主。
对于编外教师,学校应当偏重对其在校期间工作效果的鉴定,规范其在校期间的教学、管理活动。
(3)“专人负责、按类管理”:在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之后,学校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组织专门人员来负责管理考核,这是实施教师分类管理的组织保证。
(4)“灵活机动、互通有无”:分类管理把一所学校的师资进行了人为归类,每一类教师的工作量要求、薪金基数是不同的,操作不好容易使不同类教师彼此孤立起来,影响凝聚力。为此,在分类的大原则下,学校还应出台相应政策,把分类管理统一起来,加强不同类别教师之间的沟通。如有第一类教师起到了第二类教师的作用或者第二类教师承担了第一类教师的工作,可以增加享受相应类别的管理政策。
3.管理监督机制
任何有效的管理都需要一定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公有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分类管理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需要建立对学校产生影响的外围和内部监督机制。
(1)发挥学校教育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密切学校与在编教师的联系。
学校应当重视校内群团组织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工会、团委等部门设立相应的教师投诉点、教师意见箱等反馈监督工具,密切学校领导层和普通教师的联系,及时掌握教师的思想动态。
(2)发挥教工之家、教师协会等校外社团组织的作用,维护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师协会等教师社团组织要为保障和维护教师权益,特别是流动性较强,归属感较弱的兼职教师群体的权益努力。要以走访、调查的形式及时了解所属教师在公有民办中小学的工作、生活现状,促使学校管理工作的不断改善。
(3)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保证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公有民办中小学虽然拥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但依然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检查、教育督导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教师管理进行掌控,保证管理的高效、合理。
“管理是在特定的环境下进行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影响的行为”,所以教师分类管理的实施需要校内校外、全校上下共同来参与完成,需要学校、社会,学校领导、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协调统一,建立一种开放式的管理网络:

在公有民办中小学中实行教师分类管理模式是提高此类学校工作效率,达到学校和教师利益双赢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在具体的实施操作中,各所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细化和异化,力求使教师分类管理真正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需求,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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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孝彬,教育管理学.第2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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