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2期
学校科研失范行为探究
作者:杨凤英
2.学校科研失范行为发生的机制
(1)行为主义的解释:心理学中的行为主义对人的行为发生机制的理论阐释有助于我们明确学校中科研失范行为发生的内在机理。在行为主义看来,人的行为的发生是一个刺激反应与反馈的链条,在这个链条中,有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变量系统:外界刺激(S)、主体因素(O)、行为因素(R)。外界刺激作用于主体,经过主体的加工,以外显的行为表现出来,作用于外部世界;如果主体的行为得到正强化,行为得到巩固,主体主动从外界选择与自己的已有行为一致的信息;如果主体的行为得到负强化,那该行为方式得到抑制,乃至消失,主体从外界寻求与过去行为相异的信息。
学校教师,特别是高校中的教师,随着他们对社会参与广度的拓展和深度的增加,有机会接触到多面的社会现实,其中某些人受到一些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加之主体自身原有的某些缺陷,就产生了错误的观念,如,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成就”的动机;科研评价体系的不完善导致某些科研失范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科研失范者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反而名利双收;有的虽被发现,但处罚力度不够。违规行为给违规者带来名与利的收益,相当于对此类行为给予了正强化,这种行为得到巩固,不但重现,还会升级。
(2)社会学习理论的解释:以班图拉(Albert Bandura)为代表的社会学习理论研究发现,人的社会行为获得的一个重要机制是模仿,即通过观察他人行为的替代性学习而获得某种行为方式。科研失范者成为某些研究者模仿的对象,而且失范者的身份、地位越高,他影响他人的能力越强。如果说连中国的最高学府都存在着科研失范的话,那地方院校和中小学中出现科研失范也就不足为怪了。
四、综合治理,遏制学校中的科研失范行为
鉴于上述分析,遏制学校中的科研失范行为,优化科学研究环境,应该综合防治,“标本兼治”、“自律他律结合”。
1.加强道德教育,发挥德育的自律功能
任何行为的发生都是内因起主要作用。学校除了重视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之外,也要重视师德的养成。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但教师的特殊职业角色,要求从业者应有更高的道德自律,因为他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受教育者的成长。学校中的科研活动也是重要的教育资源,教育者应该率先垂范。实践证明,很多优秀教师在科研活动中展现出的认真的态度、奉献的精神是激励学生学习的无形动力。再说,科学发展史上真正有作为的研究者主要靠的是自律。加强道德自律要全员、全面开展。如,在青年教师上岗培训中应加入科研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请优秀科研工作者传经送宝;把道德教育渗透到日常管理活动中。通过典型教育、日常教育促使教育工作者自觉抵制不良影响,遵守科研规范。据报道,中科院通过了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明确提出“坚决反对科技界的腐败和违规行为”。通过科研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使科研工作者提高自律意识,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各种科研失范行为。
2.完善科研评价体制
科研评价体制的弊端是催生科研失范的直接动因。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已有基础、发展的定位,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切记盲目照搬照抄,一心要与高水平学校看齐;学校内部也要注意各学科专业的特点,不搞一刀切;评价从重数量转到重质量,既重视理论研究也重视应用研究。同时,完善科研评价程序,实行校内外联合的匿名评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周期;采用综合的、合理的激励手段。只有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才能真正起到规范、约束、激励的作用。
3.建立科研失范惩处制度
除了强调道德的自律外,还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惩处科研失范行为的制度。如通过舆论的揭露,使失范者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通过法律手段,使失范者受到法律的制裁。敢于违背科研规范者,一旦东窗事发,其损失应远远大于其收益,否则难以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
科研失范行为让人深恶痛绝,我们在谴责这种行为,在谋划治理机制的同时,首先应从自我做起,严守科研规范,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学问,以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应得的收益。
参考文献
[1] 彭聃龄.普通心理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 肖宏.学术期刊如何防止重复发表.编辑学报,1997(1).
[3] 中科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http//www.cutech.edu.cn/luntan/article/000011.asp,20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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