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音乐课改:神似与形似的较量

作者:吴传辉




  其实,教学过程是一个生成性的动态过程,有着一些我们无法预见的教学因素和教学情境。课前设定越多,课上学生的自由空间也许就越小。况且学生欣赏能力的培养也有个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过程,即感官感受——情感感受——理性感受的过程。如听辨乐器的音色属于感官感受,能辨识乐曲的情绪属于情感感受,能全面深刻的理解乐曲的精神内涵,则属于理性感受。作为感官感受和情感感受,切合学生的“最进发展区”,其思维方法并没有错,关键是教师若善于抓住学生这种感受、体验的机会,结合贝多芬及作品简介,顺势作深层的理性指导和启发、加工和重组,上升到理性认识,问题便迎刃而解,还能培养学生不受制约、纵横思考的习惯,其思维能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
  这种现象,令人担忧、遗憾,老师不经意间的定夺,很可能使那些能大胆想象而富有个性思维能力的学生信心受到挫折,假如经常性的信心受挫,会慢慢生出对自己的怀疑、甚至否定,最后丧失独立思考的勇气和胆量,而这恰恰不是新课程所追求的目标。
  
  三、 教学内容的喧宾夺主
  
  新课程切实强调了人文精神在音乐教育中的体现,加强了音乐学科与相关学科的综合联系。作为教育的一种理念,综合体现了现代教育的一种发展趋势,是学科体系向学习领域的伸展,是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的回归。以《音乐课程标准》为标志的音乐课程所提倡的“学科综合”,正是这种科学认识的具体体现。真正的综合理念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观,它最终是为了加强学生对音乐的理解。综合有其必要,但综合也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作用也要有限度,不能滥用。这种综合是以音乐课独立设课为前提,处在以一科为主,融合其他相关学科的状态之下的综合,而不是把各类艺术、各种学科与音乐平分秋色、并驾齐驱的综合,更不是把它们拼接在一起取代音乐的主体地位的综合。
  这是一节公开课,在欣赏琵琶协奏曲《琵琶行》一课时,一位教师用了近30分钟讲解白居易及其古诗文《琵琶行》,并让学生背诵《琵琶行》诗词,然后花了15分钟时间欣赏音乐,音乐主题还没结束,下课铃声便响了,匆忙中还给学生留了一个作业,写听后感,便草草下课。由于时间大量流失,学生对真正的音乐学习内容——协奏曲《琵琶行》的聆听却因时间太短、无法对音乐有足够的记忆而导致印象不深。有人提出:这像是一节语文课。他却说“没有语文的基础,学生怎么能听得懂这样抽象的音乐呢?这不响应了新课程注重学科的综合这一点了吗?”
  音乐课,应抓住音乐最基本的东西来进行教学,偏离音乐艺术属性与音乐文化内涵的教学,不仅使教学目标变得模糊和繁杂,而且有可能局部地,甚至全局性地改变音乐课的学科性质,异化成为另类课程,最终是“种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己的地”。
  在音乐课中,涉及其他学科的内容是为了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音乐,激发学生对音乐的情趣。如果把非音乐性的内容或泛音乐性的教学内容充斥课堂,把学生的注意力与学习兴趣引向探究其他学科或艺术门类的方向,用语文等内容作为学生音乐课学习、探究的主要对象,那音乐课岂不是拾了“语文”这一芝麻而丢了“音乐”这个大西瓜吗?这样的课,泯灭了音乐艺术学科特点,冲淡了音乐艺术本身的鲜明个性,从而导致在教学上偏离以音乐为本的原则。这显然是同《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和精神相悖的。《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中有句很重要的话,即“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音乐课中涉及的其他学科知识只能做绿叶来点拨学生艺术思维的火花。我们说,改变单纯的、过于强调学科体系的教学结构,并不等于彻底抛弃学科的自身价值。因为基础教育中任何一门课程必然都会由其学科特征为其存在的支撑点。因此,在音乐教学中音乐学科的性质和特点是任何时候都不容忘却的,必须以音乐为载体,以丰富的音乐艺术内容、绚丽多彩的音乐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音乐文化作为学生体验、探究、学习的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和主要过程,它在内容的选定、时间的安排甚至在教学环节的切入点上都应十分慎重,稍不注意就会产生喧宾夺主、舍本求末的现象。
  
  四、 教学手段的华而不实
  
  时下,越来越多的教师将多媒体技术引入课堂,其教学效果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动摇了传统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式,使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模式以至整个教学过程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给教育界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和生命力。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理念追求,教育实践界存在着闻风而动的形式主义,甚至出现哗众取宠的现象,刻意追求一种虚伪的美丽。
  首先是多媒体的应用存在着适应性的问题。在师生的交流中,加入多媒体这个“第三者”,教师关注更多的是多媒体的操作和教学内容的演示,而忽视了学生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的信息反馈,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多了一个障碍物,人性化的师生情感交流被冷冰的“人机交往”所代替,少了一份与教师面对面的亲切感。其次是存在着主次错位的问题。多媒体技术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是学生获取信息、探索问题、构建知识的认知工具。如果用课件的演示流程取代学生思维的发展轨迹,使课件内容固定化、程式化,不仅虚化了音乐教学,分散了让学生去体验,感受音乐的注意力,而且把学生的想象思维限制、定格在某一固定的内容中,使学生了解音乐的途径变窄,失去了充分的想象空间。
  当然,多媒体给我们带来的是显而易见的魅力,但并非所有课程(内容)的教学都有必要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不少教师,甚至不少教育行政天员,都以课堂上是否应用多媒体来体现现代化教学,进而作为衡量教师优质课的标准。其实,这是亟待克服的一个误区。
  在一次教改教研活动中,有一节课是欣赏《新疆之春》,教师为调动学生,煞费苦心地设计了一系列新疆美丽景色的画面,并将所有的教学内容都做成动画,甚至歌曲题目、课堂提问等一读就懂、一点即通的东西,都做成字幕配在画面上。上课时,教师让学生欣赏了四遍,既没有介绍主奏乐器小提琴,也没有让学生听辨乐曲的结构,更没有引导学生从音乐要素入手,体会乐曲的魅力。只是不断地点击鼠标,音乐与画面并行始终,学生并未陶醉在音乐之中,而是沉迷绚丽的画面之内。
  实践证明,当画面作用于视觉并成为注意中心时,音乐作用于听觉就会相对模糊,处于注意边缘或者是注意外围,会出现“视而不闻”的现象。学生的注意力在音乐与画面之间进进出出,有时还要分配一部分注意力来听教师的讲解,最终音乐没听好,画面也没看清。
  事实上,音乐的本质是声音,如果离开声音欣赏其他,过于强调视觉体验而忽视音乐听觉体验的重要性,那么这种注重外表忽视实质、把主要精力放在多媒体外在的表现上而忽视知识内容的挖掘上的教学未免有些牵强附会。其实,欣赏教学的中心点是“听”,应围绕“听”来展开多种多样的教学活动,不要因为采用了多种多样的“辅助形式”而忽视了“倾听音乐”这个主要的环节。因此,立足于它的优势和积极意义,本着真实有效的原则,应有效地发挥多媒体技术对教学的积极作用,设法避免其负面效应,克服一哄而起的形式主义,让音乐课远离虚伪的美丽!
  音乐课程改革是奔向美好的教育理想的金光大道,行进在这条大道上的教师,需要适时地、持续地回首凝视已经踏
  出来的行行足迹,体味其间的酸甜苦辣,反思其中的利弊得失,为的是以后的路走得更迅捷、更稳健、更踏实。
  
  参考文献
  [1]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7.
  [2] 王奎英:全日制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教师读本.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8.
  [3] 走进新课程.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4.
  [4] 李建平.聚焦新课程.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8.
  (责任编辑 刘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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