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考试正当性的三个诉求及其启示
作者:曹祖红
二、 考试正当性诉求的启示
以上考试正当性的诉求,对今天的考试至少具有两个方面的启示。
1.考试需要不断创新
考试必须遵循社会的发展规律,这是考试正当性的诉求之一。在这种诉求下,考试应该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而不断变化发展。要发展,就离不开创新。
(1)考试模式创新
任何一个时代的考试,都必须在继承前一时代考试精华、摒弃其糟粕的基础上,科学利用当代社会所提供的相关资源,重新构建符合所处时代的人及社会发展需要的考试模式,才能有效发挥考试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这是人类考试演变发展的基本规律。
(2)考试技术创新
考试功效的发挥,离不开考试技术的支持。然而,鉴于考试不可避免地承担着选拔人才的功能,因此在考试技术不断创新的同时,各种应试技巧也如影随形。面对这种挑战,考试必须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才不会背离其鉴别人的身心素质水平的个别差异的本质。
(3)考试管理创新
任何一种考试、任何一次考试无不是从一开始准备,就被置于考试管理活动的控制之下。可以说,考试的作用能否正常发挥、考试的结果是否科学可靠完全有赖于考试管理的科学与否、严密与否。时代在发展,考试在发展,其管理手段也必须不断发展、创新。
2.考试需要把握应考主体的身心特征
考试必须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这是考试正当性的又一诉求。该诉求告诉我们,考试的设计与实施需要把握应考主体的身心特征。
(1)考试必须因人、适人
人的身心发展过程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具有一定顺序性的。可以说不同年龄阶段的个体有着不同的身心发展水平。因此,考试应本着因人、适人的原则,依据考试对象的生理机能和心理功能确定合适的考试内容。
(2)考试必须促进人的个性发展
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个别差异性规律,不同个体身心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不尽相同。相同年龄段的不同个体,有的没有达到这一相应年龄应有的水平,有的则已经具备了下一年龄阶段的某些特征。作为以促进人的发展为宗旨的一项活动,考试应该能够准确地获得个体身心发展水平的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为个体进一步的成长制定出“量体裁衣”的规划。这就要求考试不仅要考查考试对象所处年龄段的应有水平,还应适当考查其相邻年龄段应有的身心发展水平。这样,有利于考试对个体的发展程度做出准确的定位,既可保证“不让一个孩子落后”,又能及时地发掘人的内在潜能,促进人的个性充分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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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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