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所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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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玛丽米德是一个典型的英国乡村:恬静安宁,远离伦敦的尘嚣和迷雾,而且交通便利;规模不小的火车站,教堂,旅馆,几家便利商店、杂货铺和酒吧...还有一群爱嚼舌头的老小姐们,首当其冲是玛普尔小姐。

  玛普尔小姐个子高高,蓝色纯净的眼睛,粉红的脸颊,性情温和。她就住在牧师家隔壁,占尽了天时地利。老太太热衷园艺,修理花园的同时也把来来往往出入牧师家的人尽收眼底。村子里有点什么风吹草动的没有瞒得了玛普尔小姐的;别人不知道的她也知道。虽是乡村,圣玛丽米德的风流逸事真不少。克莱蒙特牧师娶了比自己年少几乎二十岁的格丽泽尔达,家里住着个年龄和她相仿的侄儿丹尼斯,画室又租给画家劳伦斯。克莱蒙特温和持重,格丽泽尔达美丽活泼,丹尼斯调皮捣蛋,劳伦斯英俊迷人。这一家子已够村子里的人嚼舌头的了,村子里新近又搬来一位深入简出的太太,一位著名的考古学家和他那位活力充沛的年轻女助手。村子里人缘最差的要属普罗瑟罗上校了。他的前妻多年前不辞而别,现在的太太和女儿又被人风言风语、和劳伦斯扯上关系。上校三天两头找碴和人斗嘴,就连温文尔雅的克来蒙特牧师也被他弄恼了,这一天在午餐桌上宣布:任何人如果谋杀了上校,将会对整个世界做了一件大好事。此话说后不久,上校的尸体就在牧师的书房里被人发现,桌上还有一张他未写完的便条:“亲爱的克莱蒙特,很抱歉我不能再等下去了,但是我必须......”

  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

  奇怪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发生了。有人打出恶毒的匿名电话,树林里时时传来奇怪的声响,考古博士去向不明。大家或是隐瞒、或是拒绝告诉警察他们在案发时的去向。教区的副牧师行为诡秘,半夜里服毒自尽。莱蒂丝情绪不定,格丽泽尔达和丹尼斯也有意对克莱蒙特隐瞒着什么...

  《寓所迷案》是玛普尔小姐初次登场的杰出表演。和以后的玛普尔书籍相比,这时的玛普尔小姐是典型的好管闲事的老太太,并且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好奇心。人们常常看到她在后花园里忙碌的身影-- 后门口的小径直通牧师的花园,不光来来往往的人逃不过玛普尔小姐精明的眼睛,就是牧师书房里的一举一动也一目了然 -- 这决定了她后来做目击证人时的可信度是毋庸质疑的。别看她平时聊起天来唠唠叨叨,阐叙事实时言简意赅、立场坚定,就连警察也不得不承认,老太太确实头脑清醒、有条理,是最理想的证人。老太太的人物造型也许不太讨好,尤其年轻的读者现实生活中对老年人本来就避而远之,更不乐于读一帮老太太们的无事生非和闲言碎语。偏偏这是AC的成功之笔。玛普尔的个性描写在这一部中最为下笔墨,也最为生动鲜明。以后的玛普尔形象方面多偏向于老年人的慈祥温和一面,但印象不深刻,个性也不突出。AC更注重于玛普尔的破案能力而忽略了人物本身的塑造,尤其后期的案子大多是以配角身份出现,出场不多,三言两语道出案情。到那时,人物只是为了情节而存在,只是情节的偶而补充罢了。

  这一点叫人想起帕翠莎.温特伍斯的银小姐系列。帕翠莎.温特伍斯远早于AC创造了头脑敏锐的老小姐侦探这一形象,但玛普尔后来居上抢了风头。不是银小姐不好看、案子不精。相比之下我倒觉得银小姐系列的破绽很少,风格也比较统一。当然银小姐要早于玛普尔,帕翠莎.温特伍斯成长于英国殖民地的印度,文字间自多了一点阶级的steoretype的嫌疑-- 我个人感觉不明显,不过看到书评有这一说。AC也有她的阶级等级观念,只是一般人的注意力被她作品的其它风格吸引多一些罢了。同是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银小姐远远没有玛普尔小姐那份好打听、好嚼舌头的陋习。想必帕翠莎.温特伍斯的时代对于小说中主要女性人物的形象仍要求是淑女多一些。但也正是这份不完美平添了人物性格的可信度,更容易激起读者的共鸣。而这一点在这部小说里体现最出色。

 

 

 

 

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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