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作者:张晓莉
明清时期,“女子无才便是德”已成为世俗的普遍观念,它使女性放弃知识修养的权利,愚昧驽钝,只知道盲目顺从而不思进取与反抗。它使男尊女卑的观念不仅愈益深入女性之心,逐渐支配女性思想和言行举止,并且成为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全社会成员的共识,有了法律制度上的保证,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处境更加低下与艰难。早在汉代,《礼记》等典籍中就反复强调柔顺无违是对女子最基本的要求,是女子生活的核心内容。与“女主内,男主外”的规定指向一致,无非是将女性束缚于庭户、家室之中,限制她们的活动空间,减少她们的社会交往,使她们安心地接受柔顺的教化,自觉自愿地服从男权社会现实。女教圣人班昭曾经说过:“妇德,不必明才绝异也。”明代仁孝文皇后所作《内训·母仪》篇中也有:“妇德之常,不逾孝敬。”随着时代的推进,对女性的人身束缚和思想禁锢更日趋严密坚固。总之,在女性的人生辞典中,使用最频繁的是“不能”、“必须”、“应该”,而极少使用表明权力的“可以”。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女性的屈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引人深思的是,在生物性上与男性有天生敌对成分的女性于自己社会地位逐渐衰落的不妙境遇下,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人不是去拼力抗争,而是消极、软弱、退缩;另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滋长,逐渐兴起的启蒙主义思想与程朱理学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前者提倡人类平等、个性解放,对传统思想文化进行了大胆的否定;加之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封建传统文化受到强烈的震撼,开始逐步解体,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因此女性虽然仍无法冲破重重障碍,却有了要求地位平等和精神自立的倾向,希望有所作为。这些倾向发轫了人们对人、情的重新审视,使人们具备了从人格价值上看待女性的意识。当时一些进步作家深受这种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有不少作品直接对封建男性特权提出抗议,对女性寄予深切同情。李卓吾曾大胆提出男女平等的思想,赞扬叛逆女性卓文君,称道《西厢记》中张生和莺莺的反封建精神。而冯梦龙等所辑“发名教之伪药”(《山歌·序》)的民歌更是充分反映了民众“日常生活的思想观念”[21]。显而易见,在明末历史变迁之下,重新思考人、情,尊重女性人格,是历史的必然。
《小姑贤》中,李荣花新婚伊始,公婆就以“新来媳妇礼节差,顿顿做饭不问妈”[22]——“不顺于舅姑”为由对其进行侮辱和攻击。遵照《礼记·内则》的规定:“妇事舅姑,如事父母……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仰搔之……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荣花确实做到了忍辱负重,可是并没有讨得蛮横无理的公婆的欢心,她妄图把媳妇当成保姆和廉价劳动力,以繁重的家务活来拘系荣花的身心,因荣花初来乍到,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引起了公婆强烈的不满,继而又加荣花以“不事姑舅”“口舌”等莫须有的罪名,小姑桂姐深切同情荣花的处境,一心想澄清事实、竭力为嫂嫂辩护。公婆非但不听劝解,反而在借故将女儿支走后变本加厉地摧残荣花。面对公婆的专制、凶残,荣花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反抗的举动。甚至在丈夫询问事实真相时采取回避态度,并且表明“婆婆打,婆婆骂,我还是一心侍奉她”[13],其言行举止可谓是典型的“顺于舅姑”。然而荣花一味的忍让和迁就能真正改变她的地位和命运吗?非也。封建社会,当女子违反统治阶级的道德伦理规范时,必将受到一定的惩罚,有关离异出妻的规定就是单方面让女子听任安排而接受命运的不公,从而控制和规范女子的行为。事实上任意选择一个理由就能将妻子逐走,例如孔子家曾三世出妻,曾子因为妻子蒸梨不熟而出妻[14],这样一些小事都能成为出妻的借口,更何况荣花触犯了“七出”原则中的两条!荣花试图以一厢情愿的贞顺处心积虑地维持道义上的名分,然而正如宋人陈鹄《耆旧续闻》卷十所载陆游和唐琬的悲剧,陆游未向造成“人伦之变”的母亲进劝阻之言,就在母亲的意志下轻率地休弃了妻子,唐琬无端成了弃妇[15]。《小姑贤》中王良在母亲的威逼下,甚至主动出妻,既缺乏焦仲卿在焦母面前为刘兰芝论争的勇气,更少有妹妹桂姐劝解阻止母亲的策略,并把休妻的动机完全归咎于母亲的蛮横和忠孝观念的强大压力,将自己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最后还是桂姐巧妙地通过对自己婚后生活的恐惧设想来影射母亲虐待嫂嫂的恶行恶德,公婆根深蒂固的视媳妇为低贱的传统观念才得以扭转,最终将心比心,平等对待荣花。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是,在被休弃前后的整个过程中,荣花严格秉持着“直者不能争,曲者不能讼”的规定,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话语权,对劣境采取认同与屈从,甚至甘愿付出自由、人格乃至生命的巨大代价。毋庸置疑,荣花苦尽甘来,获得新生,既非通过自身的奋力抗争,亦非靠委曲求全使封建家长良心发现,改变了对她的恶劣态度,而是因为接受了新价值观念的小姑与代表逐渐解体的封建传统文化的公婆之间不屈不挠的斗争,为千千万万像荣花一样的弱女子争得了应有的生存空间和社会地位,维护了女性的自身利益和人格尊严。
尽管两首作品都写出了女性被随意休弃的命运悲剧,但由于不同时代背景下的社会习俗和思想文化对人们的影响不同,因而悲剧结局不同,也就具有了不同的悲剧意义和审美价值。《孔雀东南飞》的背景为东汉时期,尽管知书识礼,但《礼记》、《女诫》等著作所营造的沉闷氛围却使刘兰芝终日幽闭室内,辛勤劳作。满以为“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就符合妇道的要求,然而“不堪驱使”的现状和必被驱遣的结局无情地粉碎了她纯良的生活梦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始终竭尽全力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牢牢把握自己命运之舟的航向,尽管现实将她逼上了绝路,但她用死最后做了一回命运的主人。《小姑贤》出现于明清时期,专制文化高扬起“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利剑,妄图从根本上钳制女性的思想,公婆打骂荣花无非是认为媳妇应该足不出户,低眉顺眼,而荣花的灵魂受封建礼教的荼毒并非入木三分,她渴求与外界正常的沟通交流,她追求做人的基本权利,这是人性的自然流露。然而这种新思想的火花稍纵即逝,面对公婆的淫威,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逆来顺受。令荣花无法想象的是,这种万劫不复的奴才心理不仅无力改变公婆对她的曲解,相反更加剧了她飘摇的命运之舟的颠覆。这两位女性的不同悲剧命运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作为新价值体系下成长起来的女性,只有首先尊重自我,才能最终赢得全社会对女性自身价值的客观认同。
(责任编辑:古卫红)
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05y23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晓莉(1972- ),湖北丹江口市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文社科系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学与地方文化研究。
①② 袁行霈.《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③ 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④[11][13] 李征康、屈崇丽.《武当山吕家河村民歌集》[Z].北京: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
⑤⑥⑦⑨[14][15] 章义和、陈春雷.《贞节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⑧⑩ 王余杞、闻国新.《历代叙事诗选》[Z].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2] 周玉波.《“我明一绝”是民歌》[J].《古典文学知识》,2003(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