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再考辩

作者:唐洁璠




  
  二
  
  有不少学者明确指出,汉代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方术。其立论的依据主要是《汉书·艺文志》所列的“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实际应为千三百九十篇)。这些作品如下:
  
  《伊尹说》二十七篇。(其语浅薄,似依托也)
  《鬻子说》十九篇。(后世所加)
  《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
  《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记事也)
  《师旷》六篇。(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
  《务成子》十一篇。(称尧问,非古语)
  《宋子》十八篇。(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
  《天乙》三篇。(天乙谓汤,其言殷时也,皆依托也)
  《黄帝说》四十篇。(迂诞依托)
  《封禅方说》十八篇。(武帝时)
  《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武帝时)
  《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
  《臣寿周纪》七篇。(项国圉人,宣帝时)
  《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
  《百家》百三十九卷。
  
  在以上所列十五家小说中,《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虞初周说》等都是方士之作,而这三家作品的数量占了十五家作品的绝大多数。但我们认为,并不能因此就认定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方术。《汉书·艺文志》中的目录学分类并不是班固的首创,而是来自西汉刘歆的《七略》,班固只是“删其要,以备典籍”。《七略》是刘歆在其父刘向《别录》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他们父子两人先后奉皇帝之命在国家图书库校书,《七略》是他们校书的研究成果,因此,《汉书·艺文志》所列的十五家小说,只是国家图书库所库存的部分“小说”。在汉代,书写材料十分有限,书籍尺寸的长短与书的价值高低有关系,价值较高的经书简长有二尺四,而杂记、诸子之类的则不到一尺。因此可以推论,稗官采来的诸多“街谈巷语”、“道听途说”并没有形成文字资料,或者即使形成文字资料,也没有编辑成书籍存在国家图书库里。那么,为什么国家图书库会有这么多的方士之作呢?这与汉代的文化背景有关。
  汉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秦朝禁挟书令的苛政,汉武帝和汉成帝两次下诏求书,广开献书之路,凡是献书者或封官或给予赏赐。而当时的帝王非常迷信神仙方术,《后汉书·方士传》小序云:“汉至武帝,颇好方术,天下怀协道义之士,莫不负策抵掌,顺风而届焉。”据说当时“齐人之上疏言神怪奇方者以万数”。由于“方士一贯的最高理想,就是将方术卖与帝王家;而自己成为卿相公侯一流的人物”,所以“他们为了想得到帝王贵族们的信任,为了干禄,自然就会不择手段地夸大自己方术的效异。这些人有较高的知识,因此志向也就相对地增高了;于是利用了那些知识,借着时间空间的隔膜和一些固有的传说,援引荒漠之世,称道绝域之外,以吉凶休咎来感召人;而且把这些来依托古人的名字写下来,算是获得的奇书秘籍,这便是所谓小说家言”④。
  在这里,我们需要区分清楚两个概念:“汉代小说”和“汉代小说书籍”。前者是指稗官采集的“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而后者则是记载这些“街谈巷语”、“道听途说”的书籍。所以,仅仅凭《汉书·艺文志》所列的十五种“小说书籍”去判断“汉代小说”的内容,其结论是很可疑的。
  袁行霈在《〈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考辩》中曾指出:
  
  关于士的职责,据《左传》襄公十四年、《国语·周语》及韦昭注、《国语·晋语》、《国语·楚语》、《吕氏春秋·达郁篇》、《新书·保傅篇》、《淮南子·主训术》以及贾山《至言》等书,都是传庶人谤言,目的在于谏王之过。但《汉志》小说十五家却没有一家是士传谤言的内容。这不能不使我们产生疑惑:稗官究竟是不是天子之士呢?
  
  我们前面已经论证过,稗官就是“天子之士”。袁行霈之所以会产生这个疑问,主要是因为他将“小说十五家”的内容当成是汉代全部“小说”的内容。那么,在汉代“小说”中,有没有士传谤言的内容呢?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重视如淳所说的“今世亦称偶语为稗”。“偶语”指相对私语,《史记·高祖本纪》云:“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可见,“偶语”必然包含着议论、指责朝政的言论。也就是说,“稗官”一词本身就包含了“士传谤言”之义。其次,我们应正确理解“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这句话。对此,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街谈巷语’自生于民间”,但他又说道:“《汉志》之叙小说家,以为‘出于稗官’……其所录小说,今皆不存,故莫得深考,然审察名目,乃殊不似有采自民间,如《诗》之《国风》者。”他特别指出,“伊尹以割烹要汤,孟子尝所详辩,则此殆战国之士所为矣。”在这里,鲁迅显然是将“街谈巷语”单纯看成是下层老百姓的言论。这种理解把“街谈巷语”狭隘化了。实际上,在先秦两汉,“街谈巷语”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不仅仅指乡野之人的言论,还指文人士子在朝廷之外对朝政得失的议论。如张衡《西京赋》就写道:“若其五县游历辩论之士,街谈巷议,弹射臧否,剖析毫厘,擘肌分理。”所以,稗官采集的内容应包括辩论之士“弹射臧否”这类言论。另外,我们应注意“诸子略·小说家”中提到的“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这句话很容易让我们联系到孔子的 “兴、观、群、怨”说: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
  
  所谓“观”,郑玄注为“观风俗之盛衰”,朱熹则注为“考见得失”。《汉书·艺文志》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所以,鲁迅在《古小说钩沉》序中谈道:“稗官职志,将同古之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得失矣。”也就是说,汉代“小说”应该有“士传谤言的内容”。
  (责任编辑:古卫红)
  本文为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课题项目《汉魏六朝小说文献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负责人费振刚教授,项目编号:教古字〔2004〕145号
  作者简介:唐洁璠(1973-),梧州学院中文系讲师,文学硕士。
  
  ①杨义. 中国古典小说史论[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3.
  ②③ 潘建国. 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研究[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4-11.
  ④王瑶. 中古文学史论集[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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