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认不讳【成语】:供认不讳

【拼音】:gòng rèn bù huì

【解释】:供认: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讳:避讳。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

【出处】: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对所犯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示例】:他对此~。

【近义词】:

【反义词】:矢口抵赖

【语法】:作谓语;指认罪

【英文】:confess everything

【日文】:包(つづ)み隠(かく)さずに白状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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