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不更二夫【成语】:烈女不更二夫

【拼音】: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

【解释】:烈女:刚正有节操的女子。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

【出处】: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

【示例】: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49回:“忠臣不事二君,~。”

【近义词】:烈女不嫁二夫

【反义词】:

【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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