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文枉法【成语】:舞文枉法

【拼音】:wǔ wén wǎng fǎ

【解释】:故意玩弄文字,巧于利用法令,以达到邪恶的目的。

【出处】:汉·王充《论衡·程材》:“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

【示例】:稽查书办,没有一个不~。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一百六回

【近义词】:舞文巧法

【反义词】:

【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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