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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受害儿童的心理病理学研究
作者:李成齐
3.2 心理病理学理论模型
性侵害受害儿童的各种行为问题和临床症状背后存在着某种作用过程,心理病理学理论模型就是用来概括、说明这一作用过程的,下面介绍四个主要的模型[35,36,37]。
创伤后遗症动力学模型(Traumagenic Dynamics Model):用创伤后性欲化(traumatic sexualisation)、无能感(powerlessness)、下贱感(stigmatisation)、背叛感(betrayal)四种因素来说明受害儿童表现出来的各种症状。此模型可能是目前应用最广的模型。创伤后性欲化是指性侵害受害事件让儿童提早体验到性,也提早知道性的相关知识。短期的影响如对性及身体过度好奇。长期的影响如对性感到焦虑或罪恶,损害到健全的性功能;无能感:性侵害受害儿童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无法抗拒侵害者的强迫,不能防止性侵害事件发生时会产生无能感。伴随无能感会出现焦虑症状、恐惧症、分离症状,以及退化等行为;下贱感:受害儿童因为性侵害事件自我指责,将性侵害受害事件想象成是自己的错而感到羞愧、罪恶、厌恶自己等。若事件被揭露后,他人可能缺乏对儿童困境的关心或敏感,容易对受害儿童造成二次伤害,儿童会出现自伤行为或自我毁灭等行为;背叛感:受害儿童经历到被信任的大人所伤害而有被背叛的感受,这个经验使得他们不再相信别人,这样容易导致受害儿童出现人际关系困难。伴随着背叛而来的愤怒和生气,可能会演变为受害儿童出现反社会的态度和行为。此模型的不足之处是没有论述加强或减弱每种因素的力量。
创伤后应激障碍模型(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关注受害儿童心理上、生理上的变化,以反复重现创伤性的体验、回避与创伤事件有关的活动、持续的警觉性增高这三方面来解释性侵害受害儿童的反应。不足之处是,许多性侵害事件并没有发生在危险的、威胁的、暴力的情境下,而且也并不是在所有的性侵害案例中,受害者都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尽管PTSD描述了个人的信念、图式可能被性侵害的经历所改变,但该模型没有论述潜在的保护因素,即环境中或个人身上可以提高个人抵抗改变的能力的因素。PTSD也被认为有以医疗方法处理社会问题之嫌,让受害者用自身的力量去反击社会上的侵害行为。
依恋中断模型(Attachment Disruption Model):把性侵害的影响与儿童依恋模式的扭曲联系起来。不足之处是,对性侵害自身所造成的影响论述不清,如果不安全的依恋是出现在性侵害之前的,那么由于侵害所出现的心理问题,应该不止只有依恋问题?反过来说,如果性侵害引起了依恋关系的扭曲,那么这个理论如何应用在没有父母的侵害案例中呢;相互影响模型(Transactional Model):假设性侵害的后果是由一个相互影响的变量矩阵决定的,环境(家庭和社区)和儿童是相互影响的。它可能是目前最具包容性的模型。
3.3 影响受害儿童反应的因素
性侵害受害儿童的心理病理学研究/李成齐性侵害事件对儿童常常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但是儿童的反应却不尽相同,有的儿童可能会很快恢复正常,有的儿童却可能会痛苦一生。这说明有一些因素在起作用。我们把增加了负面结果可能性的因素称作“危险因素”(risk factors);降低了负面结果可能性的因素称作“保护因素”(protective factors)。笔者总结如下[38,39,40,41]:遭受侵害时的年龄,一般认为性侵害对年龄越小的儿童,造成的伤害越大;遭受侵害的持续时间,一般认为性侵害的持续时间越长,对儿童的伤害越大;遭受侵害的类型,侵害的类型可分为性侵入、性接触,或是没有接触的性。一般认为性侵入对儿童的伤害最大;与侵害者的关系,一般认为受害儿童与侵害者的关系越亲密,造成的伤害越大;遭受侵害的次数,一般认为,遭受的侵害次数越多,对儿童的伤害越大;遭受侵害的强度,一般认为性侵害发生时,使用的强迫或暴力手段的强度越大,对儿童造成的伤害越大;他人对儿童受害的反应,一般认为,非侵害父母对儿童的支持、理解程度越大,性侵害对儿童的影响越小。
但Paolucci等(2001)[42]的研究显示,遭受侵害的类型、遭受侵害时的年龄、与侵害者的关系、遭受侵害的次数对受害儿童的症状没有影响。Simpson (2004)[43]也发现遭受侵害时的年龄及身体伤害程度对受害儿童的症状没有影响,而受害儿童对异常行为的控制能力、跟别人合作的能力、对家庭的归属感,这三种因素的结合则能对受害儿童的反应起到较好的预测作用。Lev-Wiesel (2000)[44]认为,遭受性侵害的儿童如果把性侵害的发生归因于侵害者的特征而不是谴责自己或环境因素的话,那么他们今后的生活质量可能会较高,也会有较高的自尊水平。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性侵害事件对儿童的影响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既包括性侵害本身所带来的应激因素(如性侵害的持续时间、强度),也包括儿童自身及事件发生的社会环境中的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作用关系。当然,在研究影响受害儿童反应的因素时,也要考虑到儿童性侵害的定义不统一这个问题。
4 小结
对性侵害受害儿童的心理病理学研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迄今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资料。但是,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不尽一致甚至相互矛盾,而且儿童性侵害这一概念本身一直就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由于儿童性侵害的复杂性,研究很难把所有的内容都包含在内,因此大多数人是根据自己的操作性定义进行研究的。要对儿童性侵害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及各个学者的研究成果能进行相互比较、借鉴,就必须有一个可让大多数人接受的定义。这是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性侵害事件对儿童心理病理的影响之所以存在不同意见,除了定义不统一外,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目前对这方面的研究多采用回溯性调查,而且无对照组,这样就难以排除其它因素的影响,使研究结果的可信度降低。因此应该多采用跟踪研究,且使用对照组进行比较。可喜的是,已有学者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如Swanston等(2003)[45]对103名遭受性侵害的儿童进行了九年的跟踪研究。结果发现,与没有遭受性侵害的对照组(年龄、性别匹配)相比,两者在抑郁、自尊、焦虑、行为、暴食、毒品滥用上有显著差异,而且前者的表现更差。此研究的不足在于被试量较少及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匹配较粗糙,缺乏儿童与家庭的详细资料。对于心理病理学理论模型,应该对其进行深入、全面的实证研究。因为只有根据有效的理论模型才能建立合适的干预措施及预防计划。从前面对理论模型的论述可以看出,目前缺乏统一的观点来解释遭受性侵害的后果。这主要是因为性侵害的类型及相关因素过于复杂多变所导致的。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建立一些仅用于说明某一类侵害或仅适用于某一类人群的理论模型。如[46]Cole与Putnam(1992)提出的适用于乱伦的模型,Summit(1983)提出的适用于女性的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