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城市中学后进生生存状况管窥
作者:关 颖

这组数据表明:(1)对只是学习跟不上,但没有什么不良行为的同学,学生们表现出极大 的宽容,绝大部分愿意留在班里大家来帮助他;将近一成的学生尽管不愿意他们留在班里, 但还是同意他们留在本校就读;只有极少数学生选择让他们离开本校或者让他们退学的做法 。(2)对由于不良行为受到学校处分的同学,同意留在班里大家来帮助他的比例明显下降 ,比对待“只是学习跟不上,但没有什么不良行为”的同学下降了35.1个百分点;与此相对 应,同意他们“留在学校把他们编到一个专门的班级”就读,即不愿意跟他们在一个班的比 例明显增加,是其他两种情况一倍左右;而对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持完全排斥态度的,即不 愿意他们继续留在学校的比例达到四分之一。(3)对于那些由于严重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 关处理的同学,学生们同意把他留在班里大家来帮助他的不足四分之一,主张这些同学脱离 所在学校的高达60%以上,非常明显的倾向是对他们持排斥态度。可见后进生不良行为严 重程度与同学的排斥程度呈正比。多数普通学生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的容忍度很低,不 愿意他们与自己在一个班级甚至同一学校里学习。这种来自同伴的排斥压力,也成为一些后 进生厌学、乃至辍学的原因之一。
3.3 教师的负面评价和劣性刺激
从学校老师对后进生的态度来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当老师面对全体学生的时候,总会更 喜欢顺应学校要求、学习成绩好又“听话”的学生,而那些由于学习成绩差、有些“逆反” 、 甚至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往往比其他学生受到更多的负面评价和批评指责。尽管在多数情况 下,老师的动机是好的,但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很难将老师的教育手段与目 的区分开来。比如当他们受到老师的训斥时,很少去体会老师训斥他们的动机,而往往只是 关 注自己在老师心目中的位置遭到了多大程度的否定。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对学生缺少积极的 评价、对后进学生的忽视,以及批评训斥,都可能成为对学生的劣性刺激。在本次调查数据 的比较中我们发现,工读学生在以前的学校,班主任老师对他们的不良态度和行为明显高于 普通学生,两组学生与班主任关系的全部变量均呈非常显著的差异(见表4)。

这组数据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后进生所处的不利状态,他们中有60%以上不能得到老师的经 常表扬,不被老师喜欢,一半以上得不到老师的尊重。相反,经常被老师训斥达到40%以上 ,两成左右的学生经常被老师体罚和讽刺挖苦。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学校生活中难以获得 成就感,自信心受到伤害。调查中,当我们问普通学生那些后进的同学是怎么成为后进生的 ?高达65.5%的人认为是“他们没有自信”,排在全部选项的第一位。诸多研究和事实证明 ,教育者对学生的看法和态度会非常显著地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对他们学校生活的最终成 败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4 几点思考
4.1 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后进生具有特殊意义
学校的教育活动,或者说对人的培养,决不能等同于工厂的生产活动。它不是一种所谓标准 化的批量生产,不能简单地按照统一模式进行,而必须根据每一个学生的特殊情况,根据个 性发展的要求与特点,实行因材施教和一定意义上的个别教学与辅导[4]。针对那 些具有严 重不良行为的后进生,办好过去称之为工读学校的“专门学校”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因材施教 ,具有特殊的教育意义。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 人保护法》中分别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 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 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 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也就是说,专门学 校从根本性质上说属于教育机构,而非处罚机构,担负着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它的存 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失;但与普通学校的不同在于教育对象的特 殊性,即专门学校是普通教育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仅要完成对学生的教学任务,还承担着 创造更适宜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生存环境、矫正其不良行为、挽救处在犯罪边缘的未成 年人的重任。对于那些普通学校“不愿要”、“不能要”的后进生,专门学校体现了对他们 的特殊关心和爱护。在文化教育方面,降低难度因材施教;在品行引导和心理教育方面,针 对性更强;在学校管理方面,更加严格。本次调查中的一组数据让我们进一步看到了在普通 学校不适应学校生活,厌学、逃学、有各种不良行为的学生,在就读工读学校之后发生的变 化:从整体上看,学生积极的自我评价和家长对孩子变化的满意度均达到90%左右。调查结 果显示:有51.1%的学生认为自己“比过去有很大进步”,38.1%的学生认为“比过去 有一 点进步”,只有6.1%认为“和过去一样”,4.7%认为“不如过去了”。现在的问题是 ,我 国仅存的工读学校还不能充分容纳有严重不良行为、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学生,有 的学校办学条件差甚至难以为继。此外,社会上有相当一些人对工读教育存有偏见,尤其是 家长担心进了这样的学校就有了一个坏名声,影响孩子升学、工作,还担心“坏孩子”在一 起会交互感染等等,这样的认识成为工读学校招生的最大阻力。因此,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工 读教育、转变观念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把工读教育作为我国大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育的必要补充,将工读学校办成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这是人们接纳工读教育、发挥专门学校在后进生转变中的作用的关键所在。
4.2 教师需要提高转变后进生的专业素质
调查发现,多数工读学生在原校学习时与老师关系紧张。在教育社会学看来,师生之间的人 际关系是否融洽,心理是否相容,是教育成败的前提。师生之间人际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减 弱了教育的凝聚力,影响了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就学秩序的稳定,影响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 育,也影响了学生文化知识的提高,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带来极大的消极作用。教师低水平 的教育技巧甚至反教育的方法,是导致青少年学生越轨犯罪的不可忽视的原因[5]。不可否 认,一些普通学校的老师对那些后进生的负面评价和劣性刺激在一定程度上是“恨铁不成钢 ”,与此同时他们在后进生转化上也下了相当大的功夫,但成效甚微。事实上,按照一般的 德育方法对后进生仅仅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教育内容的普适性而 缺少针对问题学生的特殊性,以及教育方式的简单化,这样的教育越多,学生越反感,越显 得教育的软弱无力。教育矫治这些学生还需要有多元评价标准的运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 、 法制教育等专业化知识和技能,以及有利于他们转化的特殊的教育环境。而目前大多数普通 学校的教师往往并不具备这样的知识和能力,因而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相对而言,在教育矫 治问题学生方面,工读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较高,在实践中他们创造了许多适合学生特点 的评价方法、激励方法、惩戒方法、心理调适方法,探索和积累了许多以多种形式开展教学 活动、进行法制教育、转变问题学生的有效经验。由于并不是所有的后进生都符合进入专门 学校的条件,因此有必要将工读学校的这种资源优势向普通学校辐射,通过教师培训、交流 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转变后进生的专业素质,以便在帮教后进生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早 期预防工作中少走弯路,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