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语义范畴特异性损伤:研究现状和理论
作者:方燕红 张积家
(2)语义范畴特异性损伤研究在理论建构上还需整合。目前的理论各自适合解释部分损伤模式,还缺乏能解释各种损伤模式的理论。脑损伤研究者还应将认知神经科学的语义理论与认知心理学的语义理论有机地结合,甚至同认知心理学知识表征的理论(如“两个网络系统”的理论、双重编码的理论)有机地结合。例如,知识表征的双重编码理论认为,人有两种不同的知识表征系统,一种系统是语词系统(语义系统),以语词为基础,知识由词汇之间的联想构成。例如,“椅子”这个词可激活与椅子相联系的词,诸如“桌子”,也可以激活高级类别的词,诸如“家具”,也有可能激活椅子功能一类的词,诸如“坐”等。另一种系统是表象系统,主要是关于客体的视觉、触觉及听觉的属性,具有知觉的特征。例如,我们想起一把椅子时,就激活了表象系统中椅子的表象。物体的表象和名字这两种知识系统通过后天的学习联系起来,要理解某一事物(如“椅子”)就包括这两种不同知识系统的激活。根据双重编码理论,可以推断,语义范畴特异性损伤既有可能是某一特殊范畴的语义系统损伤直接导致的结果,也有可能是该范畴成员的知觉系统损伤而间接导致的结果。但是,当前的语义范畴特异性损伤理论多数局限在语义水平上,对语义系统和知觉系统的关系重视不够,导致对新发现的损伤现象捉襟见肘,束手无策。因此,未来研究有必要结合认知神经科学和认知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在更广阔的视野里探讨语义范畴特异性损伤现象。
(3)语义范畴特异性损伤现象主要来自对脑损伤患者的研究。局部脑损伤导致局部脑区机能受损,引发语义范畴的特异性损伤。那么,大脑未受伤但整个大脑机能低下的弱智儿童在识别各种物体时是表现出范畴特异性损伤还是表现出范畴整体损伤?如果表现为范畴特异性损伤,那么,弱智儿童与脑损伤患者的范畴特异性损伤模式是否相同?另外,程度不同的老年性痴呆患者的范畴特异性损伤又将表现出怎样特点?他们的语义损伤定位于哪个水平?还有,随着痴呆过程的进行,语义范畴损伤又将出现哪些动态性变化?这些都是令人十分感兴趣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助于揭示语义损伤的实质,为脑损伤病人及弱智儿童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提供有益的指导。
责任编校 刘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