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高校残疾体弱学生参与体育保健课的制约因素与发展对策

作者:罗智波



除了体育课外,在校园体育活动中一直处于旁观者的状态,久而久之,他们淡漠了对体育的热情,只是为了获得学分而应付体育课,这对他们将来的自我保健是不利的。
  
  2 发展对策
  
  2.1 培养残疾体弱学生的自我观念和竞争意识
  体育健身活动能使人的自由和个性得到充分发挥,在运动过程中人的价值和尊严得到充分体现,并强化个体意识。这种强化不仅可以改善残疾人的地位,还有利于发挥残疾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建立健康的人格,自觉自愿的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是残疾人战胜自我的良方。体育运动的魅力在于竞争性。激烈的竞争使每一个参与者不断超越自我,这种不断向前,不断超越的过程,能够达到强化残疾人竞争意识的功效。通过参与全民健身,竞争意识、民主和个性解放观念将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注入残疾人的自我意识和内在品质中,成为残疾人争取高质量生活方式的动力。
  2.2 完善残疾体弱学生的教育体系。培养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念
  不断调整改善教育体系和教育结构,一直是教育发展追求的目标和教育发展战略研究的重点领域。建立适应学习化社会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成为世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势所趋。完善残疾人体育教育不仅仅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而且真正体现出了教育的公平。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切实把残疾人体育教育纳入本地区教育总体规划,建立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使残疾学生体育教育向正规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同时结合特殊体育教育的发展规律,对现有的学生体育教学大纲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教师对各类残疾学生进行有效教学,使体育保健课更加符合残疾体弱学生个体的需要,适应残疾人群众体育的发展要求。
  2.3 依法执教。为高校残疾体弱学生开设康复运动处方
  我国《体育法》第18条明文规定:“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运动。”国家教育部“九五”重点课题“运动处方在中小学体育工作中的应用研究”的实施结果显示,其教学模式已在部分中小学中获得了良好的效果。由此可见,《体育法》的出台,“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提出,为高校针对其体质弱势群体开设康复运动处方提供了政策法规方面的依据与保障。然而在现实中,高校所开设的体育普修课,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运动负荷上,都难以符合残疾体弱学生的特殊要求,因此,应大力提倡开设康复运动处方,以便在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这对切实改善其体质,提高其健康状况,促进其健康心理的形成,引导其广泛的参与运动,乃至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是极其有利的。
  2.4 营造残疾体弱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体育环境
  充分利用新闻和社会舆论的作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完善残疾人群众体育事业宣传网络,积极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残疾人自强活动,倡导广大残疾人树立乐观进取的生活态度,为促进残疾人的康复,增强残疾人的体质和自信心而广泛经常开展各种适宜的群众体育活动,以鼓励、推动更多的残疾人加入到健身运动行列中来,努力营造残疾人群众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5 加强高校体育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
  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师从事的主体工作是一般体育教育工作,要使他们转变为能够为残疾体弱学生提供特殊体育教育的工作者要有一个过程。因此要加强高校残疾体弱学生体育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特殊体育教育师资队伍,是残疾学生体育教育改革、发展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残疾体弱学生体育教育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而且要具有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不仅能够从事教学,而且要能指导残疾学生进行个别化训练;不仅能够做好日常教学工作,而且要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并具有一定教育科研能力。新时期教育的发展对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育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创新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都必须提高。
  总之,新形势下的高校残疾体弱的体育教学,要将“康复、保健、健身”相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使学生掌握康复、健身的基本手段、方法和保健的基本常识,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为终身体育与保健打下基础,从而有效地推进健康教育。这既符合“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又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基本精神,而且是达成高校体育与全民健身接轨的重要途径,促进高校体育向前发展,利于满足残疾体弱学生科学参加体育健身的需要和提高全社会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的活动意识。
  
  责任编校 周 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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