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苏轼“自是一家”论的偏失
作者:高新伟
四、宋人对苏轼“自是一家”论理解的偏失
苏轼“自是一家”论虽然有偏颇之处,但基于大家功力,作词也不至于太糟,故而时见佳构,然而后学才力不逮苏轼,又误解苏论,导致偏失渐多。
1、苏轼贬斥的“柳七风味”只是其俗艳卑弱的风格,并不否定“新声”小词作为世俗生活和世俗情欲之载体的文化品格。沈松勤先生《唐宋词社会文化学研究》云:“苏轼诗词本一律的观点展开雅俗之辨,主要是为了纠正柳永以来的尘俗词风,而不在于厌弃自温庭筠以来词所普遍具有的世俗文化品格。”[9]晏欧之词与柳词虽有淑女与倡伎之别,却都是女郎词、俗词,但苏轼不批晏欧词,苏轼自己也写了不少“酒边词”“花间词”“寿词”“茶词”。其词题材广泛,举凡咏物纪游,怀古感旧、酬唱应答,赠别悼亡,怀亲念远,几乎无所不有,但无非都是一己私情,都是世俗情感,苏轼“虽然词风与柳永大相径庭,但在抒情取向上却是沿着柳永开辟的自我化、个体化方向前进的。”[10]在苏轼的词中,我们很难找到像其诗《吴中田妇叹》《荔枝叹》那样具有深刻社会意义和批判意识的作品。苏轼从人的情感需要出发,以体现主体情性为主的宗旨,与传统诗教偏重社会政治的功利性价值取向是不同的,而南宋复雅派出于复雅的目的,将苏词标举为旗帜,提倡载道化国,实际上是忽视了苏词世俗的品格,而发展了苏轼以诗为词的弊端,越走越远。
2、苏轼词多有不协音律之处,但是其不协音律是其医治柳俗带来的副作用,是其词论强调抒写主体情性而在创作上不自然地带上的毛病,苏轼并没有说过词可以不协律,苏轼并没主张取消词作为歌唱艺术的特征,苏轼重视词的音乐属性,只是苏轼认为抒写性情是第一位,故而在两者不可兼取时,他就舍弃了声律。然而宋人一方面极力为苏词不协律极力辨解,一方面认同不协律现象,继续轻视音律。说“东坡先生非心醉于音律者”“自是曲子束不住”“不喜剪裁以就声律”[11]都是误解,应该说苏轼是为了抒情,不得不放弃声律要求,而能够协律的时候,他还是力争协律。辛派却学之过甚,以文为词,失误就大了。
3、苏轼革新词风是不满时人以“艳科”为准绳,内容偏重写艳情,风格专主婉媚的局面,主张词的风格多样化。从《东坡乐府》看,豪放词约占七分之一弱,其他词或韶秀,或清雄,或清丽舒徐,或空灵蕴籍,五彩缤纷,不拘一格。这就表明苏轼革新词风,并非单纯反对婉约,而是要改变婉约风格独主词坛的局面,使词的风格由一元化朝多元化发展。宋人却偏举豪放,辛派更是将豪放词发展为豪气词,实属失误之举。刘克庄《后村诗话》论苏诗“有汗漫者,有典丽者,有丽缛者,有简淡者,翕不开阖,千变万态”,[12]宋人能看出苏诗多元化风格,却没有看出苏词多元化风格,或许是宋人为彰明自己的理论而有意偏取苏轼的豪放词。清人冯煦《六十一家词选》在例言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世第以豪放目之,非知苏辛者也。”[13]
苏轼词论扩大词的抒情功能,功不可没,但其淡化声律特色,不容放过,如果苏轼在注重词的文学属性的同时,也同样注重词的音乐属性,对词之内容形式兼顾并重,那么就不至于使其对词风、词体的伟大革新,蒙尘于当时。可以说苏轼词论既是宋代词论革新探索的第一批成果,也是宋代词论发展的第一次偏失,遗憾之至。而宋人对苏轼词论的误解和偏取,导致后人没有继承苏论的长处,反而沿着苏轼的错误方向滑得更远,词越来越诗化,甚至文化。
注释:
[1]金启华:《唐宋词集序跋汇编》,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2]王又华:《古今词话》,《词话丛编》本,中华书局1986年版。
[3]王灼:《碧鸡漫志》,《词话丛编》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4页。
[4]龙建国:《唐宋词艺术精神》,山西联合高校出版社1996年版。
[5]李之仪:《姑溪居士文集》(卷四),丛书集成初编本。
[6]王辉斌:《唐宋词史论稿》,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页。
[7]苏轼:《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
[8]刘石《苏轼“以诗为词”内因说》,见于王钟陵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文精粹诗词曲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2页。
[9]沈松勤:《唐宋词社会文化学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01页。
[10]王兆鹏:《唐宋词史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11]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中华书局1979年版。
[12]陈师道:《后村诗话》,历代诗话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
[13]冯煦:《六十一家词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高新伟,湖北襄樊学院中文系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和古代文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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