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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新闻思想看汶川地震中的媒体作为

作者:何伶凌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引发了全国甚至全世界人民的关注和救灾募捐行动。对比此前受到诸多诟病的非典型肺炎的瞒报病情事件,各媒体在地震报道中充分展现了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本文从马克思新闻思想出发,探求媒体在此事件中对公众知情权、新闻真实性、新闻党性、典型性报道方面值得称道的作为。
  
  一、公众知情权得到充分的尊重
  
  在马克思的新闻思想中,关于新闻自由的论述可谓不少。在他著名的两篇战斗檄文《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中,马克思旗帜鲜明地指出:“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一无用处的。”“没有出版自由,其它一切自由都是泡影。自由的一种形式制约着另外一种形式,正像身体的这一部分制约着另一部分一样。只要某一种自由成问题,那么,整个自由都成问题。”[1]马克思对于新闻自由的推崇,深刻地影响了我国的新闻事业,并在此次汶川地震的媒体报道中得到有力的彰显。
  按照《新闻学词典》里的定义,“新闻自由”是指“搜集、发布、传布和接收新闻的自由,包括报刊的出版自由、电台与电视台的播放自由、新闻采访与报道的自由,以及发表新闻评论的自由等,是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领域的具体运用。”[2]相比较2003年非典疫情的信息封锁,关于汶川地震的报道充分展现了新闻自由的魅力,媒体对灾情给予了迅速、详尽的报道,从而使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了有效的实现和保障。官方媒体新华网在第一时间(地震发生后第18分钟)滚动播出了一则快讯“12日14时35分左右,北京地区明显感觉到有地震发生”,就是这简短的22个字平静了惊慌失措的人们。对生活在现代社会、高程度依赖信息的人群来说,未知到已知不仅是一种获悉的状态,而更是情感上的寄托和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随后,新华网又接二连三地发出快讯:“据从地震局了解,此次强烈地震发生在四川境内”,“四川汶川发生7.6级地震,北京通州发生3.9级地震”等消息,极大地消除了社会的焦虑恐慌,帮助公众保持了镇定,为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现实依据。
  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党管媒体”的属性,新闻自由的实现总离不开与行政部门的斡旋。保障新闻自由权与受新闻控制力的约束是我国媒体在进行新闻传播活动时常遇的一对孪生矛盾体,其矛盾在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报道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增加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准则,并强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必须主动公开。汶川地震后由中央地方权威部门通过媒体形成的及时、畅通的震情、灾情披露渠道成为该条例最有力的佐证。而无数的流言也在透明公开的信息下不攻自破,知情权和时效性的力量可见一斑。
  
  二、真实性在“有机运动”中娓娓道来
  
  马克思在批驳沙培尔指责《莱茵报》报道失实之时提出了“有机的报纸运动”这一传播思想,他认为“如同生活本身一样,报刊总是常态常新,永远也不会老成持重……今天它所报道的事实或所发表的见解中的错误之处,明天它自己就会推翻。”[3]简言之,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体现为诸多记者从不同的角度、依事件发生的顺序进行报道的总和。可能有些报道是片面的,甚至有差误,但是后面的报道会自然地予以纠正。在汶川地震中,因受时间、空间等方面的限制,中国地震局一开始将其测定为7.6级,随后不久修订为7.8级,五月十八日再次修订并最终确定为8.0级。这一波三折的修订过程不仅反映出中国地震局在震级测定上的科学态度,更凸现了新闻工作者对于事实真相孜孜不倦的追求。
  另外,马克思的“报刊有机运动思想”也运用于新闻的“总体真实”上,通过“许多观点的综合”共同达到揭示客观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以此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各种新闻媒体包括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要勇于对自己之前所报道的失实部分进行公开的承认,并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材料纠正以前所发布新闻中的误差部分,直至整个新闻事件真实、完整地展现在受众面前。此次关于“北京通州发生3.9级地震”的消息就属于误报,它首先来源于新华网从国家地震台网第一时间得到的消息,然而,5小时后,搜狐网发布了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北京3.9级地震误报说明》。在媒体的共同努力下,公众明确了北京通县地震是由四川地震面波自动触发的,实际并无此地震,消除了他们对于北京奥运会受地震影响的担忧。
  
  三、新闻党性在灾难报道中熠熠生辉
  
  在《〈莱比锡总汇报〉的查封》一文中,马克思第一次使用了“人民报刊”这一概念,并逐渐形成“人民报刊思想”、“无产阶级报刊思想”及“党报思想”。其继承者列宁在布尔什维克长期的革命斗争和新闻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报”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新闻工作应遵循党性原则。在经历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对新闻党性的继承、丰富和创新后,党性原则得到了极大的扩展,主要包括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新闻理念,同人民群众保持最广泛最深刻的联系,从群众的实践中吸取智慧和力量;讲究宣传艺术,注重报道的方式和方法等。
  我国新闻媒体历来把正面报道作为新闻传播内容主流,以灾难性报道为代表的负面报道因其具有不利维护社会稳定的因素而对之讳莫如深。此种对于新闻党性的误读,导致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信息常遭到延后甚至瞒报处理。而这一次,全国各大媒体在党中央抗震救灾思想的领导下,对汶川地震进行了全方位、全天候、不间断的报道。距地震发生不到一小时,中央一套和新闻频道并机启动“无间断直播”,所有工作人员服从新闻中心的统一调度。此外,媒体采用了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包括直升机、军用车等,大量记者想方设法进入灾难发生的最前沿,不顾个人安危从现场带给人们第一手的鲜活报道,一改往日等待有关方面统发稿的状态。报道内容从惨烈的丧生人数起引发全国关注,而后深入至抢救工作的迅速、广泛开展,促使亿万中国人民积极为灾区捐款,改变了西方媒体对西藏骚乱和北京奥运会圣火海外传递受扰事件报道的敌对态度,形成了“几乎一致的正面声音”[4]。
  
  四、新媒体环境下的典型报道让感动温暖人心
  
  在毛泽东的新闻思想中,典型报道作为党的新闻传播与党的整个事业和谐一致的突出体现得到了较多的提及。但“典型报道”在现代社会中却遭到了不少的排斥,根据新华社“舆论引导有效性和影响力研究”课题组的问卷调查显示[5],68%的被调查者认为典型报道的主要问题是“都是优点,没有缺点”;61%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模式化、概念化”;50%的人认为是“空话、套话多”;39%认为是“对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挖掘不够”;32%的被调查者认为“对典型人物的时代特色挖掘不够”。
  然而在这次地震中,媒体通过细致观察、深入采访报道出了一批在抗震救灾中舍己为人、敢于牺牲的平凡典型,例如出发前写好遗书、从4999米高空跳入重灾区救人的15位伞兵,张开双臂护住4个学生的人民教师谭千秋等。充分显示出在新时期新媒体环境下的典型报道“形式多样化”、“塑造普通人典型”、“实事求是”[6]的特点,并获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这些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将真正印刻在人们的心中。
  综上所述,中国媒体在汶川地震中的表现十分精彩,充分显示出了它们的职业操守和应尽的社会责任,赢得了中国人民的赞许,甚至让一直对我们心怀偏见的西方媒体都刮目相看。
  
  参考目录: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新闻学词典》余家宏,浙江人民出版社,第72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1卷,第352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美报:西方媒体对汶川地震报道普遍成正面性2008年05月16日中国新闻网。
  [5]《主流媒体与舆论力量》专题,《中国记者》2004年第一期,第10页。
  [6]《从受众心理看典型报道的传播效果》申雪凤,人民网。
  何伶凌,女,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学生,研究方向:广播电视新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