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文学与乡村
作者:黄毓璜
最后,我愿意就“创新”说一层意思,不是就创新乏力便求助行偏走怪说事,在一般的情况下,文学并不忌讳行偏走怪;我是有感于在文学的倡导上屡屡有个“新”的情结,如农村题材的鼓呼中就有“新农村”、“新发展”、“新面貌”、“新农民”的说法。这没有错,对新的钟情原为文学的天性,老托尔斯泰的“你能告诉我一点什么新的东西”就是一直可以管到今天的经典的文学之问。然而,这个“新”字实在不只是我们该追求的东西,也是我们该“警惕”的东西。我们在“新”上历来有过“过敏”和“幻癔”的病史,如合作化了便要求合作化的新貌新人、公社化了便公社化的新貌新人、大跃进了便大跃进的新貌新人,市场化了便市场化的新貌新人等等,生活中很可以就一个具体的对象论其新变,乡村人变成城市人了、穷人变成富人了,都无妨言新,文学作品中论新人,就不是这么回事。虽然不一定参照了车尔尼雪夫斯基当年的理论和他笔下的形象,可总该有些新质,总得能代表某种新的时代的社会力量的本质。同时,仅仅是“新”决定不了一部作品,种种新生的诞生,不能不历经精神的苦难;而文学作品的生命力,便常常取决于在何种意义上表现了一种精神苦难的新生和新生的苦难。时下,在生活中,在普遍的层面上,乡村精神和乡村人的精神还是一个奢侈的议题,我们还不能不在经济发展上作文章,虽然经济的发展通常不能自动带来人们的满足、满意和社会安定。可文学不只有世俗性、现实性的一面,还有精神性、终极性的一面,于此该有所思考有所创获。遥想当年,何士光先生的一篇《乡场上》,表现一个有了粮食就有了站出来(作证)的“精神”的老农,虽然浪漫了一点,可算得是作家一种可贵的精神关注。我想,文学的关注既然归根结底是人的关注,文学的表现既然归根结底是心灵的表现,如果今天哪位作家,在当下乡村的社会与精神层面,发现并真实、到位地表现出对于时代要求和自身缺失、对于农人真正解放的自觉者,包括具备政治参与意识、民主自由意识一类精神的代表,那么,无论命运对他作何表决,都该有资格进入我们乡村文学史新人形象的行列。
(作者单位:江苏省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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