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率性自然的“精神还乡”

作者:罗振亚




  二是善于营构动人的动物意象。也许是作家从小在乡间和那些动物一起摸爬滚打的稔熟之故,也许是画家善于描摹外在的风物使然,于志学的散文里充满许多动物意象。《我和乌鸦的友情》中的乌鸦已很别致,《我的三叔》里的马、狗,和《母子情深》、《冤家路宽》中的狼意象给人的印象更为深刻。绰号大青的马和绰号小青的狗,简直就是忠实坚贞的化身。三叔和它们俩日夜相伴,形影不离。一次冬季里三叔从马上栽下,冻昏在雪地上,是大青挡风,小青报信,才捡回一条命,由是他们三个结下了生死之情,此后它们都住进了三叔的屋子。土改时三叔用全年的口粮换回骨瘦如柴、即将被卖到“汤锅”的大青,大青和小青老了时三叔也固执地不肯把它们换掉。三叔死后,大青最晓得主人希望长眠的地方。埋葬三叔后归家的路上,大青和小青又折向埋葬三叔的东甸子。“三天后,我们给三叔圆坟时,看见小青和大青一动不动地趴在三叔的坟头守候着……我一边往家走,一边回头看,在苍茫的夜色中,一大一小的两个黑影,像两个卫士一样守卫着中间的一个圆锥形堡垒……七年过后,我们给三叔烧七周年时,在三叔的坟头看到一堆已经风化了的白骨,那是马和狗的骨头”。和这样重情重义、通晓人性、感天动地的马与狗比较,许多应该更具人性的人不会相形见绌吗?不会为自己的自私苟且、偏狭世故而脸红吗?于志学散文最常写的动物是狼。这绝非他为凑文坛近些年“狼”风盛行的热闹,而实在是北方荒野上频繁出没的狼给他的记忆打上了太深的烙印。如果说马、狗被作者赞美可以理解,那么说狼充满“人性”似乎和它在人们先验认识中忘恩负义的狡猾本性是相背离的。但事实上《母子情深》、《冤家路宽》等篇章里的狼都“人性”十足。《母子情深》叙述到作者和五叔为了冬天能铺上狼皮褥子,从狼洞里掏出五条狼崽,用洋叉扎瞎了其中一只的眼睛。赶回的母狼听到小狼撕心裂肺的叫声呜咽不已,“狼是最疼爱孩子的”。为要回自己的孩子“四眼”,老狼连续几晚来家里闹事。待瞎狼长大从家里逃走后,人们经常看到草甸子上跑出两条狼,“后面的小一点的狼叼着前面一只大一点狼的尾巴,它们一起一伏地在草甸上颠簸着……前面的老狼是个瘸子,后面的小狼是个瞎子”。一天“我”对着狼的方向喊了几声“四眼”后,小狼飞快地向我跑来,扑在“我”的身上,用爪子扒“我”的前胸;尔后和老狼“一老一小,颠簸着、起伏着、奔跑着,继续寻找着生命的永恒”。《冤家路宽》叙述了一条两次被我“无意”中放跑的灰狼,在带着两只小狼捕捉仔猪时和我遭遇,认出了我。我几次用洋叉刺它不中;但它没向我反扑,而是眼睁睁地望着我,眼神“似乎传递着一种生命信息”,并以叫声示意小狼放下仔猪,回头望我时“眼睛发出更加湛亮的蓝光”。可见,作家是以平等的观念,以人和自然相生相伴为认知基础,把自然界的一切动物视为和人无区别的共时性存在,认为时间和命运在所有的生灵身上都是一样的,道出人和自然、万物共生共灭的关系;所以无论是家养的马、狗,还是野生的狼、乌鸦都无一例外地被赋予了人性,它们具有着人的情感、思想乃至品质,甚至比人更人性化。就是人人讨厌的狼也通晓人性,知恩图报,即便遭遇再大的挫折和磨难,仍然能够隐忍抗争,团结协作,顽强地生存下去。在这些写动物的篇章里,与其说是作者在观照动物,不如说是以之为触媒,展开对自然、生命间的理解与融合,和对人性的一种深切思考。
  三是无技巧化的语言态度和叙述方式。人们常说老年是人生最接近生命的本真状态,根本不需要技巧和手法,娓娓道来中自然就获得了一种洗尽铅华的朴素之美。这话确有一定道理。于志学一直主张崇尚自然,师法自然,一旦心灵达到自然的境界,就自然会获得艺术的生命;所以他在散文创作中没有刻意为文的意识,从来不求苦心孤诣地粉饰雕琢语言,也不关注高深冷僻的字眼,只是率性地将郁积在心底的往事向外倾诉,任语言在笔尖上自然地流淌,口语式的叙述仿佛从他生命的泉眼中直接流出,明白如话,朴素如泥,有种不着技巧的自然美。这样的文字在他的散文中比比皆是,“我不如身体一倾,投入到江水中和展厅与江水同归于尽。就在这一霎那,我想到我的事业未竟,想到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老婆没有工作,我走了,他们怎么办,我又摇摇晃晃地从水中向岸上走去”(《真想与展厅同归于尽》)。这是一种心性的自然传达,闲聊一般的话语不显山不露水,却把80年代作家身处在整党运动中因建展厅被严酷批斗甚至要开出党籍、艺术展厅被洪水浸泡、业务冒进遭受排挤打击那种四面楚歌的困境和心境淋漓尽致地袒露出来了。这种语言态度和叙述方式,直接、干净、沉静,透着一种舒缓从容的艺术气度,它几乎就取消了生命和散文之间的距离,沿着它可以直接走进作者的生命深处。一般的年轻作者使用这种语言和叙述方式很容易失之肤浅直白。但是于志学的回忆视角适于也便于对人生历程中的事件、体验做必要的筛选和浓缩,将生活素材艺术化;七十年生活磨练淘洗的感悟和述说,本身就饱含一种耐人咀嚼的思想质素;曾经触动灵魂的不平凡往事和作家充满激情的性情遇合,也赋予了文章牵情的冲击力。这么几点统一在一处,就形成了于志学散文质朴而深沉、自然又博大的艺术个性。
  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虽然于志学很少涂写分行的诗歌,但其如烟如梦如诗的大量画卷所宣显出的诗人气质,使他在心底同样蛰伏着浓郁的精神还乡意向。海外学者顾彬在《中国文人的自然观》中断言:每当我们对文明生活的复杂性感到厌倦的时候,就会向往一种更“接近自然”或“淳朴”的生活方式。此言极是。说起来好像是一个悖论,人类早已在消受着现代化的种种便捷和好处;可许多精神劳动者在心灵深处却在怀想、迷恋着逝去的桃花源式的乡村文明。于志学就是这样一位画家。建国后几十年他一直居住在繁华的都市哈尔滨,但却又始终情系故乡肇东,牵念着故乡土地、冰雪、人们和留在那里的一切记忆。所以当一大批散文家们为都市的繁荣沉溺、歌唱时,从心底敏感于色彩、线条、明暗的画家气质和经历,却敦促着他将视点转向大地的芬芳和仁慈,转向记忆中的家园。《无悔人生》中那些沾染着北国荒野、田园气息的串串故事和心声,那些极富于地方色彩的风土、风俗、风情画卷,那些对黑土地上传统美德、风尚的状绘与张扬,都是他“精神还乡”的典型明证。他凭一颗纯真坦诚的赤子之心,把历经几十年岁月的诸多往事写得那么鲜活、那么真切如初,这本身就说明他对黑土地的爱恋之深之切。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置身都市的画家,他这种心理意向决非简单的思古之幽情,它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对都市文明的隐形精神抗衡,是现代人对精神家园的一种寻找和守望。当然,他的这份黑土地乡村情结使他常常拒斥都市,也不能不说是二元对立思维的一种不自觉流露。
  (作者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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