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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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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想干架我绝对奉陪到底。”尉任之和他都是搏击好手,这是他们年少轻狂的岁月混迹街头所磨练出来的真功夫。这也就是为什么雩娘会失去防备的栽在他手里的原因。“那‘老’女人又不是粉雕玉琢,触碰不得,只是把她扛在肩上就罪无可恕?” “只是那样?”唐默收回鹤形拳,但仍虎视眈眈的瞪着地。 “不然你以为呢?”士可杀不可辱,他宁可两败俱伤,也不肯蒙受不白之 冤。“靠蛮力就可掳获女人的心吗?白痴!”钓马子他才是个中好手哩! “少来触我霉头。”一触及雩娘,唐默的理智就告罄,该死! “放心,独善其身是我的座右铭。”尉任之跷起二郎腿。“我来只是告诫你,如果要保有她就把她稳稳当当的藏起来,不要让我、郑依霖或任何人发现。她可不是一块璞玉,而是一枚人见人爱的宝钻。” 唐默冷哼。“滚回你的温柔窝去!”连他的闲事也敢管,活得不耐烦了? “再等五分钟。”尉任之敛起浮躁的笑容,换上一张郁寒的面庞,“你和郑依霖的事怎么样了?不利用她,我们绝难取得那份资料。” “一月三号。”唐默面无表情地,“在丽晶酒店,席开五百桌,这是喜帖。” 尉任之握着他掷过来的大红喜帖,整个心为之沸腾。 “野猴子终究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了得!”他还在为这桩婚事可能停摆而担忧呢!没想到一向处事低调、步步为营的唐默,居然什么都打点好了。 “需要我帮什么忙?”诚如尉任之自己所说的,他很大方,为了唐默,他可以一掷千金,更可以两肋插刀。 “带她来。”唐默冷冷的说。 “什么时候?”说来说去,唐默要的还是她。他是郑依霖的克星,雩娘则是他的克星。人人头上一尊如来佛,好理加在他尉任之没有。嘿!他应该没有吧? “一月三日,举行婚礼的那一天。” “太狠了吧?”尉任之平常没那么好心,他才懒得管别人的死活,不过雩娘除外,那女孩太善良,太惹人怜爱了。 “如果这一关都过不了,怎配做我的女人?”唐默的眼神飘得好远好远,转瞬骤寒的星芒教人悚然骇异。 他是个教人猜不透的男人,雩娘则是个谜样的女人,这两个会凑成一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成。届时我一定带她去。” 雩娘游魂似的,在大街、马路上飘来荡去。 尉任之不再限制她的行动,也不赶她走。一切由她,回去了,有吃有喝有得住,还有佣人伺候,闷得慌了,桌上有用不完的钞票随她挥霍。生活惬意得凡人根本无可比拟。 但,她还是不快乐。她想唐默,刻骨铭心的思念着。从今尔后没有唐默的日子,她必须想办法自己过。 “你带雨伞没?外面正下着滂沱大雨呢!”尉任之移开手中的报纸,关切地问。 雩娘涣散的眼迟钝地闪了下,啥也没说,迳自走入电梯。 谁在乎有没有雨? 街道反常地冷冷清清,呼啸而过的轿车,也像赶集似的,飞逝而过。 雨真的很大,淋得她一身狼狈。但雩娘彷佛浑然未觉。和她内心波涛汹涌的悲苦比起来,这点雨算得了什么呢? 整个台中市,她所熟识的就那么几条路,走来走去就是走不出其中的困囿。 几个小时后,她来到一间餐厅门口,这也是她来过的。只犹豫了数秒钟,她就决定推门进去,到他们曾共同到过的地方思念他,应该别有一番感受。 甫一踏入门槛,她就瞟见他,在同样的角落,同样的位署,不同的是,他对面坐着另一个人。 雩娘暗叫一声苦,急急退出门扉,穿过骑楼,忙着让自己用最快的速度消失掉。 他没见着她吧? 气喘吁吁地将背心贴在一条暗巷的墙垣上,她一手抚着胸口,一手挥去额际的雨水跟汗水,孱弱无助的身子由墙边缓缓滑下,一时悲从中来;她再也抑止不住地大声哭泣了起来。 不知哭了多久,她觉得好累,勉力抬起头,赫然发现身旁泥水地上堆积了一大把铜板。有人从面前走过去,又丢了四、五个,再来一个,照例又丢了一些。天哪!这些文明人居然当她是乞丐?!她看起来有那么惨吗? “小姐,来一杯烧仙草吧?”这小贩真现实,看她“攒”了一些“银两”,便走过来向她兜售生意。 雩娘还没伤心够,见他一件雨衣遮头盖脸的,不免心生嫌恶。“不用了,我不想喝。” “舍不得?一杯才二十五元,不要太亏待自己。”他硬把热呼呼的仙草塞给她,“腊月天里淋成这样,很容易伤风感冒的。” 多管闲事的家伙,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讨厌别人打扰。她就是要这个样子待在这里,伤心兼自虐,怎样?但,心软如她,最后仍是买下了烧仙草。 咦!这叫仙草的东西还真好喝。雩娘浅尝一口,便忍不住咕噜噜的喝个精光。 “不够?还有。”小贩变魔术似的,自怀中又拿出一大杯,递给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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