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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军突然想起那个辣妹服务生说的话,“她不是我们老板的女朋友,他们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然后,另外一位穿着黑色长靴的女子进来了,三言两语,一下就跟老板吵了起来。

  白毛衣女生不是害怕,也不是高兴,反而像……看到土狼的幼狐。

  原本笑意盎然的脸此时有种讨饶的感觉,不只她,连带酒保以及刚才替他们服务的辣妹都是同一号表情,而其他几个外场人员甚至采取绕远路的方式递单子,有志一同的避开了爆炸点。

  白毛衣与黑长靴……

  “浩军,你今喝怎么了,心不在焉的耶。”陈倩倩一脸奇怪,“不舒服吗?可是刚刚离开吃尾牙饭店的时候都还好好的啊。”

  方浩军当然不可能告诉她自己好像个女人给吸引了,尤其是他一向很鄙视一见钟情这种事情。

  于是,他说了一个很普通的理由,“喝多了吧。”

  “刚才尾牙的时候?”

  他扯开一记笑容,意思很明显。

  虽然他是BS高级专员兼招牌彩妆师,但工作可不是化化妆、拍拍照片跟广告就好,他有一定的人际关系,也还有研究项目,而且与其他自居于艺术家的美妆工作者来说,他并不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麻烦。

  好像,很多人把孤僻与有个性画上等号。

  但其实个性并不是自己塑造的,而是在生活的细节上给人的印象使然,只是很多人不了解这点,一个劲的以不太自然的方式塑造个性。

  方浩军自己是满喜欢认识新朋友的。

  所以在那种宴请各级主管以及相关厂商的场合,他喝了不少,或者说喝了很多也可以。

  陈倩倩亲眼所见,完全相信,“那要不要早点回去休息?”

  方浩军拉回神思,“也好。”

  吴欣宜连忙起身,“我来开车好了。”

  “你开我的车送我回家,那你呢?”

  “我再叫计程车。”

  于是两人步出了酒吧。

  吴欣宜开车很稳,深夜的马路上,车身平稳的前进中。忽然,下起了一阵雨。

  方浩军开了一点车窗,让一月的冷风吹进,些微的雨丝打在脸上有种清凉感觉,醒醒脑,也醒醒精神。

  虽然他现在仍清楚记得白毛衣女生的一颦一笑,但是只要他回家睡一觉起来,一定什么都不记得。

  因为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绝对没有。

  第三章

  方浩军是因为刺眼的光线醒过来的。

  昨晚直接倒在床上,窗帘没拉,午后的冬日太阳就这样大刺刺的穿过落地玻璃窗,然后照在他的脸上。

  他一向浅眠,光线刺到眼皮,一下就醒过来。

  有点神经质——吴欣宜是这样说的。

  他不否认,浅眠的确算是神经质的一种,而他身上,怕也只有这点符合一般人对于艺术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过后,他开车直驱西门町。

  “拍摄街头女性”这种事情虽然可以交由一般职员去做,不过,因为这是第一线的接触,抓住客层是美妆事业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习惯自己动手。

  自己挑选,自己拍摄,从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学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声音很大,脚步轻快,方浩军就站在捷运出口,拿着数位相机对着路过的少女以及年轻女子按下快门。

  唔,这个眼影画得不错,这个,哇,唇膏颜色太深,再来这个感觉还不坏,满清新的,这个……昨天晚上在日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军将目光从数位相机的镜头移往捷运出口的楼梯,短发,大眼睛,走起路来有点闲散,脸上有种睡不饱的慵懒感觉。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点像大学社团的衣服,牛仔裤,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只颇有分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楼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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