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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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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点一下头,还是不自然的红了脸。 他把钥匙递到我手上时还乘机将我拉过去,在我额眉之间印上他的记号。或许他是一时冲动,我却吓了一跳,原来他不是个木头人啊,我心湖泛起甜蜜的涟漪。 “谢谢!”他低低的说。 “你的动作真快。”我挣脱他,拾起钥匙,脸红红的走出去。还好,没有别的人看见。 事情的进展极为顺利,只要两个人(一男一女)有心维持一段恋情,热情能使两块冰渐渐溶为一条爱的小溪。 哲学家爱问:爱情这玩意儿我懂,但永恒是什么? 有一次周日约会,我便拿出来问他,他说:“爱情的永恒是互相容忍、体谅和了解,自古以来的美好婚姻莫不如此。”他替哲学家解答了对爱的困惑。 “我很担心一件事。你是不是工作狂啊?” “我?你那来的怪念头?” “因为我突然想起程春野设计图失窃那晚,你晚上刚赶回台中,立刻就问明我的存在,打电话给我不是吗?” 他最近很爱玩我的手指,说话时也不放手。 “小姐,那是为了你啊。星座同我说他认出了你,我想由简小姐身上牵出有关你的事,比较容易引你上门。”他笑了笑。“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好啊,这一次你可跑不掉了吧!” 我抽回手,他立刻又抢过去。 “好啊你,知不知道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 “你胆子这么小,天生不是做坏事的料。”他还取笑我。我却只有赞同的分。 “我还是不明白,樊小姐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退婚?” 他放弃研究我的手指。我们沿着公园划船的湖缘漫步,年关已近,今天是较暖和的日子,紧接着来的便是大哥与王掌珍的婚期。 一阵沉默,路华终于回答我:“明珠大概想做名人的妻子吧,若由她开口退婚,朱家也不会要她,但退婚的因素在我的话,情况又不同了。这是我的猜测。在调查俞震亚的风流史时,我发现樊明珠在跟我订婚期间便和他有所交往。” “她真是太傻了。”我不懂,一个风流鬼何可取的? “她有她的梦想,我只能这么解释,因为退婚的那个月里,我便把她的东西全部销毁,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在心中已经消失了。” 我握紧他的手。 “她来征信社的那天,你故意支开我吧?” “我怕你尴尬。怎么样,我很不错吧!” 我甜蜜一笑,指着脸颊:“你真好,让你亲一个。” 他照办,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九章 姨妈的心愿达成,她的长子终于将在今日完成人生大事。以后她再也不必跟人解释她的儿子为什么还不结婚。 喜宴设在一位姑表亲戚所开的大餐厅,取名“御缮馆”。关于这点,王掌珍表示了一点意见,她认为“全国”较好,但姨丈说“我们这边的亲戚都知道‘御膳馆’的菜精致好吃,你们女方亲人就在‘全国’请好了。”另外,住的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姨丈、姨妈当然希望长子守住这个家,可是新嫂子似乎不愿意,不过她没亲口说,只是由大哥表达“维持现状”的意思。 不管怎样,婚还是结了,姨丈、姨妈还是欢欢喜喜的准备了这一切。信实正好放寒假,回来当伴郎;信良表哥除了作伴郎外,顺便把他新交的女朋友方小姐带回来炫耀一下,听说是同一公司会计部门之花。 我的男朋友自然在座,西装革履,真有男性魅力。他来得早,看见我穿着他帮忙挑选的淡紫色冬季洋装,说一句:“也只有你穿起紫色衣服特别好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绒盒,打开来,是一条式样简单大方的紫水晶项炼,短短的,中间有一颗较大的坠子,呈心形。 “我母亲留下来的。你戴戴看。”是他母亲的遗物,那一定是真品。 “不要,那么贵的,万一弄丢了……” “不会的,这扣子很牢。”他霸道的为我戴上,在我耳后吹气。“帮你选这袭洋装时,我就想到这条项炼。” “好吧,就借我漂亮一天。” “送你。放在银行保险箱也没用。” “不要,保管起来好麻烦。”我不是贪心的人,也不敢在没有婚约前接受贵重的礼物。 “爱丽丝,你真奇怪。” “我说真的,我没有理由要这么贵重的首饰。”他没有再坚持,后来凡凡和程春野一身引人侧目的打扮出现,我便忘了这回事,上前招呼,笑问她穿的是什么啊?她开口便数落我“老土,不多看看杂志”。我那里老土了,实在是他们打扮得太鲜艳,又是什么毛又是什么皮。 我注意到路华和程春野只是点头之交,显然不愿和房客套交情,或者该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的确,我唯一看出他俩相同之处,只是“男人”这一点。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新嫂子很漂亮,一连换了四套礼服,有宫廷式的、流线型的、晚礼服、旗袍。 一天下来,新人累了,家属也迸发“狂喜后疲倦症”。大哥、大嫂到订好的饭店休息一晚,明起四天将南下度蜜月。(这又是一个问题,大嫂的心愿是出国度蜜月,可是大哥说要存钱买房子——既然她不愿跟公婆住在一起的话。)(路华说信介哥结婚后,对妻子的要求会严格一点,大嫂不太可能再像婚前一样不做家事、常常晚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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