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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他要来英国?蓝千千吓了一跳。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看起来像是会乱开玩笑的人吗?

  那你来英国做什么?

  笨蛋,去看你啊!

  蓝千千愣住了。

  他……要来英国看她耶……

  你……是说真的?

  笨女人,你是不是怀疑我啊?

  蓝千千的脸上扬起微笑,心口有一种暖暖的感觉。

  他说,他要来看她。

  你想我了是吗?她笑得好开心。

  她可以想像,唐任群现在一定有些不好意思,说不定还把视线从电脑萤幕前移开。

  你要来看我,我真的好高兴喔。

  你住在哪里?把电话和地址告诉我,还有,告诉我从机场要怎么过去。

  要不要我去接你?

  不用了,你乖乖等我就好。

  万一你迷路怎么办?

  我才不像你,别小看我。如果真的迷路了,我可以问路啊,好歹也念到研究所,我的英文要拿来问路应该还可以吧?

  好,我等你。

  看到这行字从萤幕上出现的时候,唐任群巴不得马上就坐上飞机,飞到那个小女人的身边。

  她说她会等他。

  光是这句话,就值回那昂贵的飞机票价了。

  地球的另一端,蓝千千激动的直盯着电脑萤幕,无法移开目光。

  唐任群要来了。

  作梦都没想到,他居然真的会来……

  好吧,其实也不是没有这么想过啦。蓝千千不禁吐吐舌头。

  她当然也曾经盼望过,说不定唐任群会因为很想她,突然杀来英国看她。

  只是那种事情怎么想都不太可能发生,所以她也就只是想想,从没认真过。

  可是现在,在地球遥远的那一端,电脑萤幕前的那个男人,真的说了他要飘洋过海来看她耶。

  她整个人喜悦得几乎要炸开来,甚至高兴的想要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叫大喊。

  他要来了,他真的要来了!

  兴奋之情稍稍减退之后,蓝千千才发现,原来自己竟这么想念他,这么盼望能见到他。

  想要听到他的声音,想要感觉他的温暖,想要依偎在他的胸膛里,让他宠溺地揉乱她的头发,听他低声说她是个笨笨的小女人。

  然后,他会轻轻吻她,咬她的脖子,说她身上的味道真好闻,让他好想多咬几口……

  想着想着,她的脸又红了。

  她抬手捂着脸,神经质地左右看了看。

  呵,好险,现在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没人见到她这副蠢样。

  三天后,蓝千千带着期盼又有些焦急的心情,在火车站等着。

  她现在住的地方,是离伦敦西方约有一个多小时火车车程的城市,巴斯。

  这儿邻近美丽的丘陵地区,是座历史古城,因为有全英国唯一的温泉而发迹,罗马人还在这里建了一座三温暖,现在成了温泉博物馆,每年都有许多人潮来观光。除此之外,这座小城的建筑物都是漂亮的蜂蜜色,市中心还有一座运河,感觉起来古色古香,也是英国许多有钱人喜欢养老的好地方。

  巴斯大学就在市中心不远的山腰上,坐公车可以抵达。

  蓝千千先到英格兰中部的里兹大学面试,之后再来这儿与教授面试。两间学校面试的结果都还不错,她几乎可以笃定会有学校录取她了。

  她站在月台上,又看了看火车时刻表。

  火车又误点了。

  看来学姊说得没错,在英国,火车误点根本是常态,要是哪一天火车准时到了,那天一定要去买乐透。

  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她才看见期盼的那班火车徐徐进站。

  火车停下之后,乘客纷纷下车,她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唐任群。

  即使在一群身材高大的欧洲人之中,他也那么的显眼。他穿着轻便的牛仔裤与深咖啡色休闲鞋,上半身是一件浅蓝色的衬衫和一件黑色的风衣,看起来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成熟感,一点都不像那个常穿着破T恤、运动裤和凉鞋,在校园里乱晃的邋遢研究生。

  蓝千千眨眨眼,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人。

  咦,真的是他耶。

  没想到他稍微打扮一下,整个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果然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唐任群一下车,就见到蓝千千双眼发直地盯着他瞧,好像不认识他一样。

  都是那个死阿七,说什么难得出国,至少要穿得整齐一点,不能老是穿着运动衫和短裤,免得丢台湾的脸。他还没来得及争辩,就被阿七带到他家去,然后从他哥哥的衣橱里挖出一堆名牌衣服塞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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