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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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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垦丁的蓝天碧海一向深受我喜爱,才想趁着这次洽公之便去玩。”黑眸里流露出一抹向往,“你觉得怎么样?” 好好好!当然好!她忙不迭地点头,嘴角的抽搐一直停不下来,简直是乐歪了。 期待着、等待着,终于盼到出发的这天到来,她从昨晚就好兴奋,一刻也闲不下来。等到下午,她决定在跟古天乐会合前,先到他的公寓检视门户,但说是检视,却是享受这里的安静、闲适,听听音乐,喝喝饮料,确定时间差不多了,才满意地关上门离开。 昨天古天乐送她回家时,林珍请他顺便载走自己的行李,所以这会儿只需轻松背着随身的皮包便可上路了。 她走到主要干道搭计程车,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即将展开的假期。 碧海,蓝天,还有古天乐。 这将是她生命里最重要、最美好的一段假期。 她情不自禁地想着塞在旅行箱里的性感睡衣,登时觉得全身的鲜血都涌向头部,她掩住激烈的心跳,脸红红地忖想着,不知能不能派上用场呢。 “好,我会亲自交代下去,林珍小姐一到就请她到办公室等您。嗯……好……” 叶佳桂从洗手间返回办公桌,听到母亲对着话筒唯唯诺诺,原本是不在意的,直到“林珍”两个字如雷贯耳,某根无形的线被连上了、通电了! 林珍?林珍,林珍! 脚上像有弹簧似的,叶佳桂从座位上弹起。苦思许久未解的谜题,答案竟是这么简单! 高高在上的顶头上司之所以突然迷上从来没接触过的言情小说,而且独钟林珍的作品,没有任何冠冕堂皇、复杂深沉的理由,只是因为他……跟林珍谈恋爱?! 虽然很不可思议,但唯有这个解释了! 叶佳桂越想越有可能,兴奋得手舞足蹈。 身为母亲的李秀珠被女儿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尽管沉稳或娴静温柔这类字眼向来跟女儿无关,但发神经也跟应该跟她没关系呀! “你你……干嘛呀?”她放下话筒,结结巴巴地瞪视爱女怪异的举动。 “林珍,林……” “林珍怎样?”李秀珠担心地蹙起眉,“佳桂,你哪里不舒服吗?” “妈,我没事。”她极力冷静下来,免得母亲真以为她病了,深吸了口气,连珠炮似地发问:“你说那个林珍是双木林、珍珠的珍对不对?” “有什么问题吗?”饶是李秀珠一向自负精明干练,却搞不懂女儿在想什么,不放心地问:“她是执行长的客人,有什么不对吗?” “她要来?”叶佳桂眼睛一亮,兴奋之情溢于脸庞,“她她……” 李秀珠头很痛,她已经很忙了,女儿还给她出状况。 “佳桂,你行行好,身体不舒服就说一声,别再给妈乱了!” “我没乱!”举起两根手指发誓,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向母亲郑重保证,“我真的没事。那个林珍什么时候来?” “应该快到了吧。”尽管很不放心,李秀珠还是耐心地回答,“执行长刚跟她通过电话,她正准备下计程车……” “我到门口接她。” “佳桂!”李秀珠喊她已经来不及,一向懒散成性的宝贝女儿这会儿却动作奇快,一溜烟就跑得不见人影,让她只能对着空气发闷。 女儿怎么会突然勤劳了起来?! 走进擦拭得透明晶亮的玻璃门,林珍步向接待柜台,正准备向微笑相迎的接待小姐表明来意,一名女子旋风般从里赶出,伶俐的黑眸往她照来。 林珍心头一跳,直觉对方是冲着她来的。 果不其然,她一开口便道:“你是林珍?!” 稚嫩的嗓音里有着压抑不住的兴奋,笃定的口吻与其说是询问,倒不如说是确认,林珍诧异地打量回去。 她年约十八、九岁,高挑的身段穿着七分袖的白衬衫搭牛仔裤,十分帅气。一头乌丝全束在脑后,露出光洁可爱的脸蛋,眉目间英气勃勃,灿烂的笑容迷人耀眼。 虽然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但这么出色的女孩就算只见过一面,她也不可能会忘记。然而,她搜索记忆,对那张可爱的笑颜仍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可见得她确实没见过对方吧? “你是……”按捺住满心的疑惑,她客气地询问。 “我叫叶佳桂,是执行长的秘书助理。”她别有深意地朝她轻睐双睫,放送着俏皮的眼波。 “你好,叶小姐。”林珍含笑招呼,猜想是古天乐事先吩咐叶佳桂,后者才会在一眼就认出她吧。 “不用叫我叶小姐啦。”她不好意思地摇手,“叫我佳桂,或是小桂子都可以喔。” “小桂子?”林珍讶异地喃喃。 这个小名她不陌生,不是因为《鹿鼎记》的关系,而是前阵子有个自称“小桂子”的读者写信给她,所以印象鲜明。 “我们认识吗?”她试探道。 “要看你对认识所下的定义啰。”那双乌溜溜的眼转动着慧黠,“两个从未见过面的人,可以透过电话、网路、信件交流,有可能比生活在一起的亲人还要认识对方。” “咦?”这是她跟小桂子通信时说过的话。瞧她笑得贼兮兮的,林珍几乎可以肯定她就是写信给她的“小桂子”了。 可是,她怎知道她是跟她通信的“林珍”? 她脸上没写着“我就是写言情小说的林珍”吧? 古天乐也不是那种会把女朋友写小说这种事随意昭告众亲友的男人呀。 那么,“小桂子”如何知道她是“林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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