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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真的吗,痞子天王要结婚了?他的求婚台词是什么?对方的反应又是什么?”现场的闪光灯和问题声再度四起。

  原本人去楼空的记者会现场,这会立刻又人声沸腾起来。

  “宝贝,这下子你总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对我说NO了吧?!”元浩抓着尉晓亚的小手,一脸胜券在握的得意神情。

  只要她一点头,他立刻把戒指套入她手中。刚好和记者的闪光灯配合得天衣无缝。

  明天一早的报纸上,一定全是他痞子天王求婚成功的头版头条。

  “很可惜,我的答案是NONONO,三声NO。”尉晓亚的心思全在林茂的新歌发表上,根本顾不得元浩这突来的求婚。

  顾不得元浩的呆然和心伤,尉晓亚连忙回到后台,把还在沮丧的林茂拉上台来,对着台下一整排的记者猛挥手。

  “这是我们家的阿茂,还有新歌《当痞子遇上丑小鸭》,请大家多多指教!”当助理当久了,尉晓亚面对媒体的推销功夫自然也是一流。

  只见她带着林茂和那两只玩具人偶,忙碌的来回地穿梭在记者群间。

  “那我呢,我怎么办?”被遗弃在旁的元浩望着手中凋萎的红玫瑰和被退货的银戒,一脸的哀怨和伤心。

  “痞子天王,没想到你也有吃鳖的时候喔,而且还是栽倒在一个丑小鸭身上。”一个毒舌派的记者毫不客气地取笑。

  “给我闭嘴!”元浩狠狠的翻白眼。“全天下要是有哪个女人见了我这大帅哥不动心,那个女人要不是瞎子,就是个神经病!所以尉晓亚就是只带有神经病的丑小鸭。我元浩呢,要不是为了顾全大局,也不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阿弥陀佛,佛家说的好,吾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何况是愿意迎娶一只带有神经病的丑小鸭……”

  元浩一个人滔滔不绝的碎碎念,根本没注意记者早就闪人,回去抢头条版面了。

  于是,隔天报纸的头条是这么写的:

  丑小鸭征服痞子男

  举国欢腾的女英雄终于诞生

  痞子天王元浩求婚不成

  记者会场上疯言疯语

  天王地位堪虑

  终曲

  “晓亚姊,你看,今天又有我的新闻呢。”林茂欣喜的声音从办公室传来。

  “阿茂,恭喜你啦!你现在可说是台湾第一的国民偶像。”尉晓亚一脸欣慰的吃着排骨便当,一边赞美道。

  一个月前,在记者会上被批评得体无完肤的《当痞子遇上丑小鸭》,意外的受到幼儿园和国小学生的欢迎,甚至还变成了儿童教学伴唱带的模板。

  瞬间,林茂的歌声大街小巷到处流传,摇身一变成为家喻户晓的新国民偶像。

  林茂的憨厚率直,加上纯朴的气质和洒脱个性,像极了邻家大哥哥的形象,一夜之间,刷下了唱片业的最高纪录,写下了偶像销售的新传奇。

  身为幕后功臣的尉晓亚,当然是最欣慰的人了。她辛辛苦苦带了林茂这么多年,总算有了欣喜的回报。

  “晓亚姊,你想要什么礼物?!只要不是太贵的,我都愿意买来送你喔。”虽然成了炙手可热的偶像,林茂却一点也没有惹上奢华和自大的毛病。

  这一点,就和某位痞子很不一样。

  “送个礼物还这么小气,真是太没诚意了。我要是晓亚姊啊,我就跟你要颗粉红色的大钻戒。”芭比的粉红身影也现身在办公室中。

  尉晓亚一听,只能咬着卤排骨僵笑。

  芭比脱离险境后,住院休养了好一阵子。在尉晓亚天天前往探病的盛情中,终于答应加入痞浩经纪公司,成了旗下的一份子。

  在尉晓亚全力的支持和正面经营下,芭比参加了多部电影和偶像剧的拍摄工作,正努力朝着玉女偶像之路迈进。

  尉晓亚相信,依照芭比绞好的外在条件和多年的模特儿经验,只要她不放弃努力,有朝一日她这颗明日之星一定可以发光发亮。

  “芭比,我的大小姐,好难得你今天竟然比我早到耶。”元浩那欠扁的声音远远地从办公室大门传来。

  只见他一身风尘仆仆,身上还穿著主持服装,一副正要赶往录像的模样。

  “早啊,宝贝。”他来到吃便当的尉晓亚面前,献上了个飞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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