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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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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似乎已经走上一条豢养男人当宠物的女人会走的路。先是名牌服装,然后是高价手表、汽车,接著是豪宅。最后一样她负担不起。 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财力留得了他多久? 黎曙天悄悄松了一口气。他真的很不愿意把两人可以单独在一起的时间浪费在销售员无意义的口水当中。“真的?太好了,那就走吧。” 方为若把他快乐的神情解读为见猎心喜。她不该太意外的,他的表现值得她给他一切…… “你穿黑色的衣服很好看,这件好不好?”她拿著一件设计简单的圆领衫在他身上比划著。身材得天独厚的男人才吃得起他这行饭吧?名牌服饰固然相得益彰,可是就连他本来穿著出门的平价运动衫也有型有款。 “喂,你做什么?来服装店大搬家吗?我现在只需要一件可以穿去餐厅吃饭的衣服罢了,买这么多干嘛?我又不是什么神棍,有七八个分身,一次穿得了这么多件衣服。”黎曙天好笑的看著身边堆著的五六件上衣再加上三条长裤,居然还有一条丝巾。他一向对男人系丝巾最是反感,拿来当手帕用,都嫌它不够吸水呢。 “这些衣服你穿了都很好看啊,而且都是不退流行的款式,现在买了,几年后都还可以穿。” “几年后要穿的,就几年后再来买就好了。这家店又不是明天就会倒。”他开玩笑的回答,招来售货员一个白眼。 “真的不要都买下来?还是,你要不要换一只手表?橱窗里那几只,都满别致的……” “就这件黑色上衣和休闲裤好了,丝巾给你,它比较适合你。”他把选定的衣物拿到柜台打算结帐。在口袋中掏了半天,找不到皮夹,忽然想起他那天出门本来只打算去看医生,身上就放了一张健保卡和准备挂号的几百块,这下可真是糗了…… 方为若本来就没打算让他付钱,他身上这套运动服当天换下来时是她清洗的,凭他那几百块,连丝巾都买不起。把早就拿在手上的信用卡递给售货员。“我付就好啦。”她淡淡的说道。 黎曙天尴尬的抓抓头发。“忘了带信用卡了,改天还你钱。”不,不可以还,那样就显得太生疏了,好像两人只是有通财之义的朋友。“不,我不还了!”他理直气壮的宣布。反正以后他的收入都要归她管的,也不用那么麻烦把钱从左边的口袋换到右边口袋了。 方为若微微一笑。她当然知道他不会还。“你到试衣间去把衣服换上吧,我们直接去餐厅好了。” 黎曙天点点头,抓著衣服闪进试衣间。方为若漫不经心的对著柜台上的镜子把丝巾系上;质料轻薄,一不小心很容易系得太紧,勒住咽喉…… 她真的是勒得太紧了,几乎让自己喘不过气,荒谬的想到社会版的标题:精品店命案,女客颈间绑著美丽的蝴蝶结,死于窒息……荒谬得连她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为若……”略微迟疑的呼唤,声音有点熟悉…… 方为若慌忙的把丝巾解了下来,让自己松口气,可以说得出话来。她一开始只是心不在焉的回过头,看见一个熟悉的颀长身影就站在五尺之外。他的黑发往后梳得服服贴贴,一身纯手工双排扣西服,身材维持得很好,似乎连一公斤的体重都没有增加。当然,他是医生,懂得所有的养生之道。神情是欲言又止,似乎除了她的名字外,想不到任何可以说的话。 “程宇明。”同样的,除了他的名字外,她也没什么可说的。 “你……好吗?”迟了几乎六年的问候,听起来只是一句应酬话。 “我很好。”标准的回答。外籍学生的中文会话。 “你结婚了?”程宇明朝试衣间看了一眼。 方为若一时很想点头,犹豫了几秒钟,还是诚实的摇摇头。 “男朋友?”程宇明皱眉。刚刚他看到方为若替那个男人买的衣服付帐。 “……算是吧。” “珊妮和我……一直都觉得很对不起你……”程宇明有一丝旁徨的说著。他对不起的不只是她,还有自己。 “都过去了。” “伯父伯母都好吗?还住在加拿大?”他和方为若交往的时候三天两头就往方家跑,两名长辈几乎已经把他当作女婿看待了,他愧疚的想著。 “他们……都过世了。” “怎么会?!”程宇明惊喊著,他们都才五十出头,一向身体健康,“什么时候的事?” 方为若有点不大情愿的回答:“好几年了,飞机失事……” 飞机失事?程宇明隐约记得他们分手的那个暑假,方为若离开台湾的那一天,加拿大有一班国内航班失事,地点就在温哥华机场,和为若所搭的飞机降落的地点刚好一样,他特别注意到了…… 该不会……最后一次见面时,她穿了一身他从没见她穿过的黑衣…… 程宇明终于惊骇的发现自己对她做了什么!“就是那一年对不对?我们分手的时候……为若,对不起!对……不起……”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激动的拥著她的肩头。出事的时候为若一定打了许多通电话给他,可是他却一通也没接,因为他正忙著和珊妮计画婚礼,忙得没空接她的电话,也不愿接她的电话…… 方为若对他这句老掉牙的对不起无动于衷。他不是早就说过了吗?奋力的挣脱出他的怀抱,她冷冷的回道:“这种事没什么好对不起的,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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