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世民”二字避讳琐谈
作者:程亚恒
《史讳举例》是陈垣先生1928年创作的精品,该书自问世以来,经过七十多年的检验,已被学术界公认为该领域的经典之作,是学习史学及传统文化的必备之书。该书内容翔实,论述精当。书中对唐人避讳“世”与“民”二字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书中“避讳经后人回改未尽例”部分指出:“《隋书·高祖纪》:‘汉太尉震八代孙’,‘风骨不似代间人’,‘代称纯孝’,‘不代之业’,‘精彩不代’,‘弘道于代’,‘祖考之代’……皆避世作代。而卷中‘风流映世’,‘貌异世人’,‘世子世孙’,‘世禄无穷’,以及韦世康、王世积、虞世基等,皆仍作世……凡此,皆经后人回改而未尽者。”然而,笔者在《千唐志斋藏志》一书中所收集的唐贞观年间墓志和墓志铭的拓本中发现实情并非如此,请看下面例子:
名标于汉丗。(贞观四年,安定胡公〈质〉墓志铭)
奄从他世。(贞观五年,君讳墓志铭)
公侯丗袭,将相门传。(贞观八年,处士李君〈继权〉墓志铭)
燕昭成皇帝七世孙。(贞观十六年,大唐吏部将仕郎范阳卢府君妻冯氏墓志铭)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唐代贞观年间,“世”字有因避讳而缺笔的,也有不避讳而直书其字的。这些墓志和墓志铭正反映了这一时期避讳制度并不十分严格的特点:臣民于君讳可避可不避,即使是在同一篇墓志中也有讳与不讳并存的现象。例如贞观二十年的《□忠墓志》中既有“世子无挺”,又有“本枝百丗”,前一“世”字直书不讳,后一“丗”字因避讳而缺笔。
此外,显庆元年(656年)的《大唐故君〈卿〉故任夫人墓志铭并序》中也有“世”“代”并存的例子:
有子□孙,克遵世业。
本枝百代,弈业重光。
这里的“代”是否避讳“世”字而改呢?未必。从贞观二十年的《□忠墓志》中的“本枝百丗”看,“代”确有避讳的可能,但是为何同一篇墓志中“世”“代”并存呢?为什么前者讳而后者不讳呢?王充《论衡》中“百世”和“百代”共现,如《齐世》篇的“帝王治世,百代同道”,《实知》篇的“虽百世,可知也”。从此可以看出,“百代”的用法古已有之,唐代文献(尤其墓志)中的“百代”未必就是为避唐太宗的“世”字而改。
除上面的例子外,后代的墓志和墓志铭中不避“世”字的也颇为不少,如:
皆世有令名。(大历四年,唐故杭州钱塘县尉元公〈真〉墓志铭)
代有勋绩,世袭盛昌。(唐宣武节度押衙兼侍御史河东柳公〈延宗〉墓志并序)
这里“世”字不避唐太宗讳,“代”“世”并用,说明“代”字未必因避讳而改,“世”字未必后人回改。据《文苑英华》和《全唐文》记载,李世民曾颁布过《二名不偏讳令》:“依礼,二名不偏讳,尼父达圣,非无前指,近世以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语。今宜依据礼典,务从节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可以看出,唐代贞观年间的避讳制度并不严格。
二、书中名讳“世民”部分举例说:“世改为代,或为系,从世之字改从云,或改从曳。民改为人,或为甿,从民之字改从氏。”但是,我们从《千唐志斋藏志》所录墓志和墓志铭中发现,“民”字没有避讳的用例也很多,例如:
刺举治民,设忠贞于炎汉。(贞观八年,大唐故田夫人墓志并序)
有称,氓诵夫人幽闲婉顺。(同上)
民慕其治,官羡其化。(贞观十七年,王宾墓志铭)
愁云惨而昼昬,北风凄焉夜击。(同上)
上面各例中,不但从“民”之字不改从“氏”,而且就连“民”字也没有改为“人”或“甿”。不过,同期的其他墓志铭中也有不少“民”字因避讳而缺笔的。但总的说来,讳与不讳同存,并没有完全统一。
从上可以看出:由于唐初避讳律令从宽,所以“世”“民”二字有讳与不讳并存的现象,讳者(如“人风”之“人”)依旧习,不讳者(如上“世”“民”)依令无咎,故不讳者未必为后人回改之迹,教学中当谨慎分辨,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