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比较互勘在古文阅读及教学中的运用
作者:曹海东
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
其中“且知方”的“方”历来有不同的解释;就笔者之所见,至少有四种不同的解法:
一是以“义”释“方”。如三国何晏《论语集解》:“方,义方也”。清刘宝楠《论语正义》:“郑注此云:‘方,礼法也。’礼法即是义。”
二是以动词“向”释“方”,谓归向、向往。如朱熹《论语集注》:“方,向也。谓向义也。”
三是以“方向”释“方”。如郭锡良等先生《古代汉语》注:“方:方向。”
四是以“道理”释“方”。如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译“且知方也”云:“而且懂得一些大道理。”现行高中语文课本注“知方”云:“知道为人的道理。”
以上四种解释,究竟该采信哪一种呢?如果认真比较、分析,就会发现第一种解释是最为妥切的。这是因为:
第一,训“方”为“义”,于古有据:不仅有古代训诂专书的解释可以稽考,而且亦有古代文献的相关用例可为参证。如《广雅·释诂》:“方,义也。”又如《左传·隐公三年》:“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此处“义方”为同义连文,故清人洪亮吉注云:“方,义也。”
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将文中与“勇”对举的“方”释为“义”,能很好地体现古人“义”“勇”并重、以“义”制“勇”的伦理思想。考察古人的思想观念、伦理意识,不难发现,古人(特别是古代儒家)往往是将“勇”与“义”关联起来,言“勇”常及“义”。且看如下材料:
《论语·阳货》:“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荀子·荣辱》:“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而持义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
《国语·周语下》:“言勇必及制。”三国韦昭注:“以义为制也。勇而不义非勇也。”
由此,不难看出古人(特别是儒家)伦理观念、人文取向上的如下两点:其一,在个体行为上,提倡“勇”与“义”的浑成、融合,无所偏废,以实现个体人格自我完善与个体人格社会化的结合、统一。其二,“勇”固然是值得称美的品质,但如果没有“义”的节制、约束,也会失去其道德价值。“义”是“勇”的准则,“勇”应服从于“义”,接受“义”的指导和制约。子路学宗儒家,不可能不受上述“义”“勇”并重、以“义”制“勇”的伦理意识的影响;在向孔子谈论自己的治国理想、提出“可使有勇”的时候,不可能不想到“可使有义”。况且,子路使用了“且”这一字眼,又明显是把“方”和“勇”对举,同样将“方”看得十分重要。因此,将此“方”字释为“义”,最为精审,能使子路之言与古人的义勇观相契合。
对于涉及全篇或者全书思想内容方面的各种说法,我们也要注意进行比较、勘覈和甄别,择善而从。比如说,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一般人认为是写李白于阳春三月,在黄鹤楼上目送友人孟浩然渐渐远去的船帆,直到那船的影子消失在天边,表现出李白对友人依依不舍的惜别之情。但是,王达津先生提出了不同的说法(见1984年1月31日《光明日报》所载文章),认为此诗不是写李白对孟浩然的依恋之情,而是写孟浩然告别李白时之所见、之所感。他的主要依据是陆游《入蜀记》卷五的记述:
八月二十八日访黄鹤楼故址,太白送孟浩然诗云:“孤帆远映碧山尽,惟见长江天际流。”盖帆樯映远山尤可观,非江行久不能知也。
据此,王先生认为李白诗“全写浩然所见,他的用意不但在写旅人一路观赏武昌以下的青山,核心正是在写青山尽时,浩然回首瞻望黄鹤楼和故人。”又据李白“黄河之水天上来”之类诗句,认定“写江河天际流,却必当是指上游”,进而认为望见“长江天际流”的人是浩然,是他从下游向上游望,还说浩然“回首只见长江自天际浩渺下流,……黄鹤楼和故人都杳然不见了,无限离思,难以为怀”。
然则,究竟是一般人所持的看法对呢,还是王先生的新解正确?如果细察全诗并结合李白的其它作品加以论析,就知王说虽然新颖可喜,但不可取。对此,温洪隆先生曾撰文(见《华中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3期)作了令人信服的辨证,说:
陆游之说也未必就是定论。退一步讲,即使如陆游所言作“孤帆远映碧山尽”,但依其“帆樯映远山尤可观,非江行久不能知”之说,也是指在李白的视线内,见孟浩然所乘的孤帆与黄鹤楼以下远处的碧山相映照尤可观赏。
此外,李白《江夏行》有“去年下扬州,相送黄鹤楼。眼看帆去远,心逐江水流”等句,与送浩然的这首诗意境极似,但前者“眼看”云云也并不是写被送者从下游朝上游瞻望。最后,温先生还就诗的标题作了分析,认为标题所表达的意思是李白在黄鹤楼送别故人孟浩然到扬州去;如依王说,这首诗的作者就应是孟浩然,题目也应该改为《黄鹤楼别李白之广陵》。
在参考古今学人的相关研究成果时,我们会碰到这样一种情况:学者们对某一问题的看法不尽相同,甚至相反,而要把这不同的意见放在一起比较互勘,最后作出谁对谁错的判断,已是无法做到,因为我们今天所见的资料有限,已不足以支持我们作出这种判断。像这种情况,我们只能暂且存疑,或根据自己的看法姑且从其一说。如屈原有长诗《离骚》,这个诗题的“离骚”二字如何解释?如要参考古今学者的意见,则是五花八门,举其要者有“离忧说”、“遭忧说”、“牢骚说”、“歌曲名说”、“抒忧说”等。那么,这些不同的解释究竟是哪一种正确?就目前所见的传世文献资料来看,已是很难判定谁是谁非了;就是把笔墨官司再打下去,也难以分出胜负来。像这样的问题,也许永远是一个谜,无法破解;也许将来有朝一日发现了什么新资料,人们会解开疑团,得其正诂。而在目前,我们只能姑且从纷纭的异说中选择一种自认为有理的说法以作解释。
三、把内容或形式相关的古文作品进行比较、分析,以求相互发明参证
读书必须博观,读古书尤应如此。何以“博观”?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取内容或形式相关的古文来与所读之文相互比较、彼此参证。这样,有助于弄清和通达古文的义理,能收因彼见此、融会贯通之效。
从一些学人论述读书方法的言论来看,都很重视将内容或形式有关联的典籍、篇章合拢作比较,以求相互发明、印证。如著名文献学家张舜徽先生在《中国史籍校读法》中说:
在包含着丰富历史资料的古代书籍里,有不少的整部书或单篇写作,内容方面是大致相同或相近的。我们阅读时,便可把他们集中起来,彼此对勘,互相参证。这对于帮助理解,有很大的作用。……如《逸周书》有《官人篇》,《大戴礼记》也有《官人篇》;《荀子》有《劝学篇》,《大戴礼记》也有《劝学篇》;篇题既完全相同,文字也很少有异。至于篇题小异,而内容大致相同的,如《墨子》有《所染篇》,《吕氏春秋》有《当染篇》,都可综合起来,放在一块儿钻研,比较容易发现问题,解释疑难。
张先生所论甚是剀切。从阅读或教学实践来看,把内容或形式有关联的古文集中在一起进行比勘参证,至少有两方面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