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鸳鸯绣取从君看 更把金针度与人
作者:孙雍长
不能偏离语言的时代性而任意以古义说解后世的语言。若为古词古义保留于后世语言中,便不应是绝无仅有的孤立现象。所以,训诂于此,一个重要的工作便是提供其语言社会时代性的更多一些实例旁证材料。我们解太白诗“壮思”之“壮”为“疾”,固然是“揆之本文而协”,而且也有故训可徵,但还不能遂成定论。因为,《庄子》之例及李颐注只能说明先秦语言中“壮”有疾义,并不能证明到了唐人语言“壮”仍有用为“疾”义者;而王念孙的“义通”说只是一种泛时性的语义通变规律的描述,只是说明“壮”有疾义的理据性,但仍然不能说明“壮”之训“疾”可适用于唐人语言。要想使李白诗“壮思”即是“疾思”(敏捷的才思)的解释能够确立,能够被人信服,还必须提供相同相近时代的语例旁证材料。对此,我们注意到,以“壮”状“思”,形容才思、文思之敏捷,在杜诗中亦有其例。例如,杜甫《遣怀》:“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藻思”即文思,故以“壮”字形容之,此“壮”字显然也不能解释为“雄壮”、“饱满有力”之类的意思。又《壮游》:“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言七岁小小年纪,才思便已非常敏捷,随口便能咏成凤凰之诗。“开口咏凤凰”正为“思即壮”的具体写照,“壮”当训“疾”,尤为力证。至此,对太白诗“壮思”即疾思,谓敏捷之才思的解释乃可成立(孙雍长,1988)。笔者体会到,像这样引导学生于寻常不经意之处推敲琢磨,求得甚解,于获益中便能感受到训诂之为学不无兴味。
二、探本溯源,让学生不仅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
在语文教学中,对字词疑难问题的解决,如果只是停留在将其正确意义解释出来的地步上,往往难以使学生获得深刻的印象,更难以收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如果我们在解决疑难问题的过程中,并不只是将结论告诉学生,还将为什么会有此结论的原委也分析出来,让学生不仅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效果便会大不相同。而要让学生知其所以然,在析疑辨惑过程中,必要时便应溯源探本,向学生讲清此字词何以当训此义,以及何以有此义的道理,这就需要用训诂学理论,运用训诂原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例如,《汉乐府·陌上桑》:“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此“自”字,解者多以为自我之“自”。例如,余冠英《乐府诗选》注云:“自名,自道其名。”邓魁英、韩兆琦《汉魏南北朝诗选注》云:“自名,自道姓名。”或以为自然之“自”,如季镇淮等《历代诗歌选》:“自,自然,当然。罗敷,古代美女的通名。这句是说:秦家有个好姑娘,自然要取名叫罗敷啊。”笔者在教学中向学生指出,参考古人情事与诗篇内容,这两种解释都存在着难以说清之处:第一,古人名与字皆受之于尊亲,并非自命其名;第二,诗文开篇即是:“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这完全是一种清新淡雅的白描手法。其时使君并未出场,尚未出现人物对话的情景,罗敷为使么要“自道姓名”?若将“自名”解释为“自道其名”,诗文便成了这么几句:太阳从东南角出来,照在我们秦家楼阁上。秦家有个漂亮女儿,自道其名说:“我叫罗敷。”试问,这哪里还是什么诗?岂不成了后世舞台上人物出场时的“自报家门”了?第三,“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这两句在《陌上桑》一诗中两次出现,第二次是:“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使君遣吏往,问是谁家姝。‘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年几何?’‘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很清楚,这里的“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两句是使君所遣之吏回复使君的话,若以“自名”为“自道其名”或“当然要取名”,那么诗文便是:使君南来路过这里,被这位采桑女子的美貌深深地迷住了,便派了一位下属前去打听是谁家漂亮女子。下属回报说:“‘秦家有位漂亮女子,她自己说名叫罗敷。”’(或,下属回报说:“秦家有位漂亮女子,当然要取名叫‘罗敷’啊。”)试问,诗篇会如此行文吗?下属会如此向使君禀报吗?所以,通过如上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把“自名为罗数”之“自”看作“自己”或“自然”之“自”,无论于古人情事还是诗篇文情语气,都是扞格难通的。那么,此“自”字又当如何解释呢?案,此“自”当训“其”,言其名为罗敷也。
认为“自名为罗敷”即“其名为罗敷”,“自”当训“其”,若仅至此,还不能使学生信服,也不能使学生收到举一反三的效果。笔者在向学生点明“自”当训“其”之后,又举出古诗《焦仲卿妻》(《孔雀东南飞》)的例句:“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这里的“自名为鸳鸯”,亦即“其名为鸳鸯”,“自”也是“其”义(孙雍长,1988)。清闻人倓《古诗笺》不明此“自”字之义,也以自我之义相释,云“鸟多自呼其名”,纯属望文生训,不近情理。“自”当训“其”的这种用法,在汉魏时代及其以后的作品中不乏其见。除以上二例外,再如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四;“琛常会宗室,陈诸宝器:金瓶银瓮百余口,瓯檠盘合称是;自余酒器,有水晶钵、玛瑙杯、琉璃碗、赤玉卮数十枚。”“自余酒器”,即其余酒器,“自”亦“其”也。又如《隋书·柳或传》:“自余细务,责成所思,则圣体尽无疆之寿,臣下蒙覆育之赐也。”“自余细务”,即其余细务,“自”亦“其”也,等等。然则“自”又何以有了“其”义?吕叔湘(1984)曾谈到:“《三国志》里的‘自’字的用法有超出一般文言用法之外的。首先是作领格代词用,例如:‘辽被甲执戟……,大呼自名,冲垒入,至权麾下。’这在秦是用‘厥’或‘其’,后世也有用‘己’的,用‘自’很少见。”“自”不作主格用而作领格用,便接近于“其”字的用法了。不过吕先生这里所说的,还只是“自”字在使用中的语法地位问题,尚未发展到词义问题。所谓“大呼自名”,是说大呼自己的名字,“自”字仍为“自己”的意思。而我们在上面所谈到的“自”字,不仅在语法上如同“其”,是作“领格”而非“主格”用;而且在词义上也已发展到如同一般的“其”,是作他称代词而不是自称代词用了。由此我们又进一步想到:“其”为他称代词,但在某些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其”也可用如自称代词。例如,《孟子·滕文公上》:“(世子)谓然友曰:‘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于大事,子为我问孟子。’”《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十三年》:“瑜曰:‘有军任,不可得委署;倘能屈威,诚副其所望。”’凡此“其”字,都是说话人指言自我,相当于自称。因为他称之“其”可用作自称,所以,自称之“自”也可转而用作他称。这便是“自名为罗敷”、“自名为鸳鸯”等“自”字当训“其”的由来。这便是笔者曾提出、论述过的“词义渗透”现象(孙雍长,1985)。由此可以看出,通过训诂解决疑难问题时,尽量挖掘得深一些,使学生不仅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便不难收到举一隅而三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