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哈佛案例教学的“形”与“神”

作者:任明川

不仅节约了宝贵的课堂时间,更重要的是让学员养成倾听他人发言的习惯,以及保证课堂讨论的全员、全过程参与。
  反馈是一种即兴的艺术。教授可以因时制宜地运用不同的策略,如提出追加的问题、归纳发言的要点、寻求额外的信息、讲述自己的分析等。反馈的目的也是帮助学员提高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并使讨论继续前行。不过,教授的反馈有许多“底线”的限制。比如,要尊重发言人以及其与同学之间的关系;要兼顾个别学员的兴趣和整个班级的学习;要权衡学员的即兴好奇和教学的计划要求;要符合团队学习的理念和行为准则等。教授的反馈不能有“不逊之言”。另外,教授的反馈应尽量客观、超然。这并不是说教授不能有自己的观点,但必须包容和鼓励不同的观点。否则,畅所欲言的讨论便无从发生。在涉及宗教信仰、伦理道德、价值取向等敏感问题时,教授的反馈不应含有“孰优孰劣”的倾向。
  提问、倾听和反馈只是案例教学的“形”。“形”的描述旨在“神”的领悟。案例教学的“神”应该是教学质量和追求卓越,以及“以学员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总之,案例教学不止是一种教学方法。20世纪50年代之前,美国管理教育受到的主要批评是“侧重现行实务”和“缺乏理论研究”。由此引发了商学院的一次深刻转型,包括教学的改革和研究的加强,以及相应的配套如院系设置、聘用制度等等。由于学科排名尤其是教授聘用对研究的侧重,教授和院系对教学质量的提高缺乏积极性。由此,社会开始批评管理教育中“教学”与“研究”的失衡。而哈佛商学院的案例教学体现了对教学的重视和质量的控制。它的案例教学植根于一种制度和文化之中。以教授的考核晋升为例,哈佛商学院实行教学与研究并重。两者均分“卓越”、“优秀”和“中等”三档。聘任必须是教学和研究双“卓越”或至少一个“卓越”。教学或研究的“中等”将无缘聘任。与大部分院校不同,哈佛商学院把案例撰写视为研究。理由是:它加深了教授对企业和经营活动的理解,进而有助于教学和研究水平的提高。1991年哈佛商学院出版了一本关于案例教学的论文集,书名为《判断的教育:讨论领导力之艺术》(Education for Judgment:the Artistry of Discussion Leadership)。作为一种组织文化,哈佛商学院的教授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管理的精髓在判断。讲授只能传授知识和经验,而能力的培育离不开实践。案例讨论就是培育判断能力的一种模拟实践。
  
  [责任编辑:张冬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