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高校辅导员的责任

作者:毛庆东 王 茗




  (一)为人师表之责任。
  在工作中,要做到为人师表,身教重于言教。这是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辅导员的希望和要求,也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学生辅导员的希望和要求。因为,作为“人师”的学生辅导员与学生接触多,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其自身的知识结构、思想状况、精神面貌如何,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在教育的过程中,辅导员应努力追求自身道德的完善,不断实现人生的自我超越,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新型教育工作者。一个学术渊博、治学严谨、乐于奉献的学生辅导员,往往会成为学生心中的偶像,学生会被辅导员的言行所感召,育魂效果肯定会很好。
  (二)培养学生正确的“三观”和“四有”之责任。
  大学生在大学时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大,这正是我们辅导员育人的极好机会。辅导员要通过引导帮助学生把个人前途与国家前途结合起来,把个人成长与民族振兴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的追求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历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学生辅导员要把正确的价值观和“四有”要求贯彻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对学生的生活倾向进行及时引导。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引导和帮助他们树立自立、自强、自信、自爱和自尊,从而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传递生命感染力之责任。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智协调着生命的前进。“学会爱,学会被爱”,强大的凝聚力和感染力是任何物质力量无法替代的。如同著名教育艺术家李燕杰的教育思想:一要有感染力,能够活跃气氛;二要有感动力,能够触及到别人心灵深处;三要有感召力,能让所影响的对象跟随自己倡导的理念和旗帜走。作为辅导员,必须承担为学生传递生命感染力的责任。
  综上所述,高校学生辅导员肩负着四种责任,即政治责任、管理责任、服务责任、育人责任。他们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其中政治责任是前提,育人责任是核心,管理责任和服务责任是保证。这四种责任体现了学生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有了这些素质才能使自己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才能做一个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作风正派的“人师”,才能为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周济.爱与责任——师德之魂[J].人民教育,2005,8.
  [2] 陈远东.学生辅导员的身份、责任与角色冲突[J].咸宁师专学报,2002,10,22,(5).
  [3] 龚小青.要牢固树立高校辅导员的责任观[J].教育论坛,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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