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障碍及对策

作者:姚会平 唐小涛




  校企合作要坚持互惠互利原则互惠互利原则是校企合作成功的基础,校企合作的参与方都希望从中获得各自发展所需的资源和利益。除了利用企业和产业部门的优势为高职教育服务外,学校还应突出自己的优势,让双方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双赢的结果。如果只是单方面地强调合作方对自己的支持,而自身又没有多少合作优势有利于对方,那么校企合作就会演变成为一句空话。任何单方面的付出都是不能持久的,坚持互惠互利原则,校企合作之路才会充满阳光。
  校企合作要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校企合作应一改以往政府计划性行政指令的模式,采取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双方自愿组合模式。市场因素是校企合作产生和运转的重要外部因素,校企合作的形式、深度和广度,无不受市场配置资源的制约,无论是高职院校还是企业,都需要面对市场决定合作的具体项目与方向。
  
  (三)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策略
  推动和促使政府进行校企合作外部环境优化工作校企合作仍可走“政府搭台,校企唱戏”的道路,政府提供的良好的外部环境主要有:(1)制定校企合作的政策与制度,为校企合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2)对提供校企合作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我国对校办企业实施了税收优惠,同样,对于校企合作中的企业也应参照对校办企业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待遇。(3)尽快选择一批优秀的大中型企业,将其建设为中长期的国家级、省级或地市级的校企合作基地。(4)加大对校企合作经费的投入,引导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的投入方向。
  在校企合作中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媒介作用校企合作是“自由婚姻”,双方的结合首先需要彼此间有相逢、相识、相知的机会。对于某一行业的企业信息,行业协会往往具有先知的优势,借助行业协会的“牵线搭桥”,可增加校企合作相逢与成功的几率,特别有助于解决实习岗位与学生专业的衔接问题。
  突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校企合作项目永远的动力,校方应注意企业方的经济利益,高职院校应主动承担合理的实习经费,在合作成果上明确企业的利益分成,从而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激励企业在校企合作项目上的全方位合作在校企合作中,校方应激励企业的全程参与,从专业设置到课程体系建设、从教学内容到教学实施都应主动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的培养,从入学教育到在校学习直到最终毕业应聘也应让企业参与全程指导。同时,还应注重合作方式的多样性,如企业资助学校实验实习设施、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课、让学生直接到大型企业顶岗实习或到企业培训中心进行企业培训等。
  总之,应通过努力,促使校企合作由短期合作向长期合作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由低层次合作向高层次合作转变,最终实现校企合作的共赢。
  
  参考文献:
  [1]黄慧民.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形式与实践[J].高等教育研究,2000,(3).
  [2]左健民,郑锋.产学研相结合为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开拓新路[J].中国高教研究,2002,(8).
  [3]张炼.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利益冲突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1,(4).
  作者简介:
  姚会平(1970—),男,法学学士,讲师,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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