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订单式”人才培养实践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作者:延 霞




  (二)“订单”本身具有不稳定性
  高职院校与企业签订的“订单”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执行周期较长(一般为三年时间),执行情况会受到本地区、本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也会受到合作企业经营风险的约束。例如,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市场扩张的能力强,表现为对人才的需求量大,培养的人才也就不愁没有岗位,而一旦企业经营处于萎缩状态,培养的人才按“订单”就业就有问题。由于“订单式”培养方案主要是为合作企业量身定做的,针对性较强,学生转岗的困难很大,处理不好,就会使学生的利益受到损害。
  解决方案:一方面,拓宽学生的专业技能领域,培养较宽的岗位适应能力;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行业和企业的发展,与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调整,降低合作风险。拓宽学生的专业技能领域主要体现在“订单班”的课程体系设计方面,通过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专业选修课等课程模块,从多个层次构建完整的专业能力培养方案。与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则可以通过让企业全程参与“订单班”人才培养过程来实现。企业不仅要成为课程体系设计的主体,还要参与人才培养、人才考核、生产性实训等多个方面。
  (三)学生的不确定性
  学生作为“订单式”人才培养的“产品”,与一般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很大的不同,学生是有思想的人,学生与企业之间有双向选择的权利,所以学生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到了就业阶段,部分学生找到了自己更加理想的单位,可能会毁约;另一方面,可能有个别学生难以达到合作企业的要求,企业不愿接收其就业。无论哪种情况,都会对“订单”合作的结果产生影响。
  解决方案:严格进行“订单班”学生的挑选工作,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灵活地进行动态管理,把不愿意进入合作企业工作的和不适合合作企业岗位的学生及时调整到合适位置。“订单班”招生原则上应是双向选择。首先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向学生全面介绍“订单”企业的情况,企业的工作岗位和到企业工作后的基本报酬。报名应采取自愿原则,如报名学生人数超过“订单”数量,则要做好初选工作。初选工作应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企业和学校共同负责进行。我院与高阳科技合作的“订单班”学生就是在自愿报名基础上,由企业派人逐一进行面试后确定下来。在“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过程中,企业派人全程参与学生的培养与考核,发现不能达到企业要求的学生及时与学校沟通协调,帮助学生找到合适的位置。
  
  参考文献:
  [1]刘守义.我国高职教育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分析[J].教育与职业,2006,(4).
  [2]张启富.高职教育就业导向中的适应性问题研究[J].职教论坛,2006,(3).
  [3]唐晓鸣,陈松洲.高职教育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与对策[J].职教论坛,2007,(12).
  [4]张涛,谢璐.“订单式”培养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
  作者简介:
  延霞(1978—),女,吉林省吉林市人,硕士,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软件开发技术与教学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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