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我国民办高职院校发展的问题与思考
作者:王国聚
我国民办高职院校发展的思考
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办学者要认识到民办教育的公益性,改变教师职工是打工族的观念。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学生一视同仁。社会民众要转变对民办高校的不良态度。
增加资金投入渠道,确保办学经费充足政府应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对民办学校给予资助,对投资者以合理的回报。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的资助民办学校等。
完善法规体制,构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首先,加强立法,制定明确的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真正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问题。其次,加强执法工作,给非法办学者以严惩,规范办学行为。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首先,师资队伍建设要法制化、规范化,其次,确立终身教育理念,重视师资培训工作,同时,完善教师流失风险约束机制,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职教师队伍。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民办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应该通过行业自律来提高自己,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从而提升民办学校在政府和公众面前的形象,为自身发展争取一个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同时,政府也可以利用行业组织对民办学校施加影响,减少过多的行政干预,给民办学校尽可能多的自主权。
依法对招生广告进行事前备案《民办教育促进法》虽然规定了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备案制度,但未规定是招生前备案,还是招生后备案,跨地区招生的学校的招生广告如何审查也缺乏依据。应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进行事前备案,跨地区的学校的招生广告在招生地均须事前备案。
依法建立对民办学校的监督评估制度目前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方法单一,对有几十年历史的老牌公办学校的评估与对设立不久的民办高职院校的评估指标一致,这就使得民办学校为了通过评估,不惜造假,敷衍了事,不利于民办学校的有序发展。因此,教育评估应分类指导,实现多元化,对不同的高校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
积极搭建各个民办高校交流的平台,构建开放的、立体的交流体系为了避免各民办高校对师资的盲目竞争,各民办高校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校际人才流动公约,建立诚信制度,约束少数频繁跳槽投机者,规范校际人才流动的秩序,促进高校间人才的健康流动。
培养和拓展民办高校的科研智能,加强产学研的衔接民办高校可以在校内设立流动科研岗位,内联外引吸引人才,加强科研力量;选派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组织教师利用假期到企业调研或技术合作,鼓励教师参加省内外的重大科研活动,提升科研水平,促进产学研结合,进而为生产和区域经济服务。
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共用的实习、实训基地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合作,有利于高职院校确定符合本专业需要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有利于学校及时了解企业的新设备、新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岗敬业精神,使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工作技能符合企业的要求,使学生一上岗就能融入企业,进而增加学生就业的砝码,同时也减少企业培训的开支。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info29052.htm.
[2]邬大光.机遇、挑战、危机与使命——21世纪中国民办高等教育面临的四个课题[J].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教育》,2000,(4):65-69.
作者简介:
王国聚(1982—),男,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及其管理。
[1]